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第二十四中学、合肥市第三十一中学停止举办初中教育的通知


【颁发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合教[2010]18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瑶海区教育局: 近日,合肥市第二十四中学(合肥市物流学校)、合肥市第三十一中学(合肥市服装学校)提出申请,两校拟停办初中教育。经我局第20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两校停止举办初中教育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合肥市第二十四中学现有初中阶段学生2个班,共55人(至今年秋季开学尚有初二1个班24人,初三1个班31人)。今年7月,鉴于原校址所有建筑开展校安工程建设,经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合肥市物流学校已整体搬迁至合肥幼儿师范学校原校址办学。 合肥市第三十一中学现有初中学生1个班,仅18人,初中办学规模极度萎缩,曾连续两年(2007年、2008年)停止初中招生,2009年,实际招生22人,现在读学生18人。 二、处理意见 1、两校停止举办初中教育,从2010年起,不再进行初中阶段招生。 2、合肥市第二十四中学现有的55名学生和合肥市第三十一中学仅有的18名学生,学校应安排专人认真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在征求学生及家长同意的基础上,由两校协助瑶海区教育局,将以上学生就近安排至其他初中学校就读。 三、有关事项 两校停止举办初中教育后,涉及移交工作的有关事项,按照市政府第21次专题会议“合肥职教园区建设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办理。具体安排如下: 1、合肥市第二十四中学原校舍整体移交瑶海区政府。鉴于合肥市物流学校已整体搬迁至合肥幼儿师范学校原校址办学,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该校原校舍可移交至区政府管理、使用,统筹布局。 2、固定资产移交。合肥市第二十四中学应按照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实施资产(包括土地及产权属于学校的建筑物)清查,登记造册,按移交清册一次性移交区政府。 3、移交时间。待合肥市第二十四中学校安工程完成后(约8月25日左右)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