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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农业“1115”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10]15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实施农业“1115”工程是新时期推动全市农业转型发展的重要措施。为切实推进农业“1115”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农业“1115”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维健 副市长 副组长:瞿为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委主任 成 员:方中友 市农委副主任 芦 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许 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叶 斌 市规划局副局长 刘克利 市水利局副巡视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由方中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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