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颁发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