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部门】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废止《海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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