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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09]6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南宁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民创新全民创业活动的决定》(南发〔2008〕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创业促就业工作,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把我市创建成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全民创新全民创业活动和加快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规划的要求,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主基调,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建立健全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五大体系”,激活创业主体,完善创业政策,优化创业环境,放宽创业领域,保护创业成果,城市充满创业活力,社会形成创业氛围,激发全民创业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创业促进就业的倍增效应。 二、目标任务 鼓励劳动者通过自主创办生产服务项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在实现自身就业的同时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力争用2年时间,健全政府职能部门共同组织、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的管理服务和组织领导体系,建立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创业新机制,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崇尚创业、支持创业、竞相创业的局面。2009至2010年,我市全员创业活动指数达到20%以上。创业带动就业比例为1:5,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达到30%,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的贡献率明显提高,创业环境满意度明显增强。具体目标是要实现“六个一”: 一是树立一批创业示范基地。新增40个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30个;建设24个创业示范街道(或示范社区)。 二是培育一批创业实体。新增私营企业6000家,新增个体工商户35000户,企业(个体户)存活率(存续一年以上)为70%。 三是扶持一批返乡创业典型。新增返乡农民工创业品牌基地30家,规模以上返乡创业经济实体1000家,带动农民就地就业10万人以上。 四是培训一批创业“小老板”。组织开展创业培训10000人,培训后自谋职业或创业成功率50%以上,大中专技校学生参加创业指导和创业活动的人数达到60%,毕业生当年创业人数达到5%以上。 五是建立一个创业项目库。针对不同的创业群体,采集开发5000个的创业项目。 六是组建一支创业指导专家队伍。依托市、县(区)、开发区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平台,组织一支200人的创业指导服务专家队伍。 三、主要工作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形成政府促进创业的工作推动机制 在市就业工作联系会议机制下,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劳动保障部门及各有关单位组成,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工作摆在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位置。同时,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及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的作用,探索建立创业带动就业的社会化运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工作目标任务。 (二)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不断改善企业环境 放宽市场准入,切实改善行政管理和办证手续,强化政策扶持,全面落实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扶持劳动者创业。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支持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不断优化我市创业环境。 (三)健全创业培训体系,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 建立满足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的创业培训体系,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使创业培训工作形成点多、面广、覆盖率高的新格局。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加大力度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推进创业实训工作。 (四)构建创业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优质服务 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指导服务组织和创业项目库。根据城乡创业者的需求,组织开展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扶持一批创业示范基地,发挥良好导向和典型作用。完善“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的联动工作机制。 (五)健全工作考核体系,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根据我市实际工作情况,建立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将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指标作为全市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之一,作为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实行月统计、季度检查、半年通报、年度考评,强化部门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 四、工作步骤 分三个阶段推进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 (一)2009年1-3月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开展调研,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各级各部门职责。 (二)2009年4月至2010年11月为组织实施阶段。主要工作: 1、认真研究及时完善扶持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组织劳动保障、工商、税务、财政、人事、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部门研究促进创业的措施,提高政策的操作性和灵活性,不断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 2、加强创业培训。开展创业师资培训,提升创业师资的能力和水平。开展面向全体城乡劳动者的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 3、完善创业服务机制。开展项目开发、开业指导、政策咨询、小额贷款、后续扶持等创业服务活动。加强创业指导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改进各级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作,提升创业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创业专家队伍的作用,开展针对性的创业服务活动。完善创业者协会或创业者俱乐部有关章程和制度,定期举办创业者沙龙、创业者论坛等,为创业搭建交流创业经验的平台。 4、建设创业项目库,举办创业项目推介会。在全社会开展“创业金点子”征集活动,分批由专家进行点评,广泛收集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库。各县(区)、开发区举办2场以上的创业项目推介会,开展技能展示、创业指导、现场咨询、创业讲座等活动。 5、创新创业融资机制。深入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完善评估认定标准,推进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联动工作模式,降低融资门槛。 6、开展“邕城创业行”主题系列活动。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推进返乡农民工“凤还巢”工程,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由人事部门牵头,劳动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和共青团配合,结合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举办实施“创业进校园”主题活动。由共青团牵头,教育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配合,组织开展 “青春与创业同行”活动。由妇联牵头,劳动保障部门配合开展“女性创业就业”活动。由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创业实践宣传”活动。由工会牵头,开展培训、帮扶下岗职工、困难职工“五一创业”等行动。 7、组织创业竞赛活动。在全市组织由各类创业者参加的创业竞赛活动,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 8、开展“创业促就业”宣传活动。通过加强舆论引导,开展政策宣传、项目推介、表彰先进等系列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9、开展专项督查。从各相关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每半年对各县区和责任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保证活动取得实效。 10、举行“凤还巢”、“创业进校园”等工作现场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推广工作成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三)2010年12月为总结验收阶段。主要工作为总结活动经验,建立推动我市创业带动就业的长效管理制度,通过召开总结表彰会,表彰一批创业带头人、创业明星、创业示范基地、创业示范街道(社区)、支持创业工作先进单位(个人),举办创业成果展,推广各级各部门先进工作经验。开展涉及政策环境、公共就业服务等方面的创业环境满意度调查,改进不足,将我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推向深入。 五、有关要求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劳动保障、财政、发改委、民政、税务、工商、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以及县、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协调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的要求,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地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召开座谈、讲座、知识问答、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大对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宣传力度,争取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创建工 作。 (三)确保工作经费落实到位。要加大对创建工作经费的投入,重点解决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的网络建设,落实创建所需工作经费,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南宁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指标分解表(2009年-2010年)
指标 单位 全员创业活动指数(%) 创业对就业贡献率(%) 新增创业孵化基地(个) 新增创业示范街道或示范社区(个) 新增青年创业见习基地(个) 新增返乡农民工创业品牌基地(个) 规模以上返乡创业经济实体(家) 新增私营企业(家) 新增个体工商户(户) 创业培训(人) 开发创业项目(个) 大中专技校参加创业指导和创业培训率(%) 组建创业指导服务专家(人) 全市 20 30 40 24 30 30 1000 6000 35000 10000 5000 60 200 武鸣县 20 30 2 2 1 3 90 350 3160 600 300 10 横 县 20 30 2 2 1 3 90 350 3160 600 300 10 宾阳县 20 30 2 2 1 3 90 350 3160 600 300 10 上林县 18 25 2 2 1 3 85 250 2100 520 160 10 马山县 18 25 2 2 1 3 85 250 2100 520 160 10 隆安县 18 25 2 2 1 2 85 250 2100 520 160 10 兴宁区 22 35 2 2 1 2 75 650 3080 560 300 10 江南区 22 35 2 2 1 3 75 500 3080 840 300 10 青秀区 22 35 2 2 1 2 95 650 3070 560 300 10 西乡塘区 22 35 2 2 1 2 95 650 2800 840 300 10 邕宁区 20 30 2 2 1 2 70 425 1680 560 250 10 良庆区 20 30 2 2 1 2 65 425 1550 560 200 10 高新区  1  1  300 600 150 10 华投区  1 1  300 1680 250 10 经开区  1  1  300 1680 50  10 市劳动保障局 4  2220 400 60 50 市经委  200 市农业局 2  100 市教育局  60 市商务局  100 市扶贫办   40 市卫生局  60 市人事局   500 60 市工商局  200 市总工会  3  500 160  市妇联  2  500 160 团市委  2  15  500 160  说明:1、全员创业活动指数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每百人中参与创业活动的人数比例。 2、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是指新增创业人数及其带动就业人数之和占全部新增就业人数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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