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司法厅转来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省律协决定在全省执业律师中,推荐一名“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候选人。候选人要求具备下列条件: 1.忠于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2.模范遵守律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 3.热心职工维权事业,在职工和工会组织中认可度较高; 4.从事职工维权活动3年以上(含3年),每年办理诉讼或非诉讼案件数量较多且质量较高,或影响较大。 各所接到本通知后,对本所符合上述条件的候选人,限于8月22日中午12:00前以书面方式向省律协报送名单,并附以下材料: 1.候选人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该表可在律协网站下载); 2.候选人3000字的详细事迹材料和300字的主要事迹简介; 3.候选人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4.现场工作图片1-2长电子版; 5.反映候选人办案的影视资料。 已获得“全国维权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号称者不再被推荐。 联系人:陈家锐 张杰 电话:66161295传真:66161299 电子邮箱:hnla1295@126.com 附件:推荐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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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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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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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2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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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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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师 执 业 证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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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 证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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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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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推荐 意 见 |
(印 章)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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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区县司法局推荐意见 |
(印 章)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