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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海南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琼卫妇社[2010]2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厅直管各助产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提高我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水平,保障母婴健康、安全,我厅决定于2010年9月至12月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符合相关报考条件要求,3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在依法取得相应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执业许可的厅直管助产机构中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考核项目及办法 (一)考核项目为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和产前诊断技术服务。 (二)考核办法 分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均按 100 分制,60 分为及格分数线,两项均及格方为合格。考核合格者由省卫生厅颁发《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三、时间及地点安排(日程安排见附件1) (一)报名工作(报名、资格审核):2010年9月1-17日。 (二)考前培训:2010年10月16-31日。 (三)理论考试:2010年11月13-14日。 (四)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五)操作考核:2010年12月3-10日。 四、报名考试组织工作 (一)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1995年8月7日卫生部发布)、《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的有关要求(2002年12月13日卫生部令第33号发布)。 (二)理论考试范围及内容(见附件3)。 (三)凡报名考试者须填写《海南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申请表》(见附件4)一式2份,提供4张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资格证、注册证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本人亲自前往省卫生厅妇社处进行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 (四)本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考前培训由省妇幼保健院组织,各医疗保健机构应严格按照要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积极动员考生参加考前培训班,认真配合做好考前培训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考核由省卫生厅委托省妇幼保健院具体实施,省妇幼保健院应成立工作小组,认真做好考务工作,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严肃纪律,严格监考、保密制度。省卫生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做好巡察和监考工作。对违规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考试考核中有舞弊、造假、代考等行为者,取消行为人考试资格,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后不再列入类似技术考试考核范围,并追究监考人员责任。理论考试结束后,答题卡现场封存,试卷在有负责人参与下立即集中焚毁,答题卡封存和试卷焚毁均应有文字记录,并有负责人签字,以备案核查。 联系人:省卫生厅妇社处 谢慧颖; 联系电话:65388352,e-mail:65388352@163.com。 省妇幼保健院基层指导科  吴维学、林云燕; 联系电话:66793105、66523555,e-mail:bjy0898@163.com。 附件:1. 2010年海南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时间安排表 2. 海南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报考条件 3. 理论考试复习范围及参考资料附件 4. 海南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申请表 5. 2010年海南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考生名单汇总表 6. 卫生部指定产前诊断技术培训单位名单及信息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1: 2010年海南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时间安排表

项 目

时间

地点

对象

负责机构

报名、资格审核

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结扎和终止妊娠、产前诊断

2010年9月1-17日

省卫生厅妇社处

详见附件2

省卫生厅

考前培训

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结扎和终止妊娠

2010年10月16-31日

待定

考生

省卫生厅

发放准考证

2010年10月31日前

省妇幼保健基层指导科

考生

省卫生厅

理论考试

婚前医学检查

2010年11月13日08:30-11:30

见准考证

考生

省卫生厅

助产技术

2010年11月13日14:30-17:30

见准考证

考生

省卫生厅

结扎

2010年11月14日08:30-11:30

见准考证

考生

省卫生厅

终止妊娠

2010年11月14日14:30-17:30

见准考证

考生

省卫生厅

产前诊断

2010年11月13日08:30-11:30

见准考证

考生

省卫生厅

阅卷、反馈理论考试分数、公布笔试合格人员名单和操作考核地点

2010年11月30日前

省妇幼保健院基层指导科

考生

省卫生厅

操作考核

婚前医学检查

2010年12月3-4日08:00-17:30

待定

考生

省卫生厅

助产技术

2010年12月5-6日08:00-17:30

待定

考生

省卫生厅

结扎

2010年12月7日08:00-17:30

待定

考生

省卫生厅

终止妊娠

2010年12月8日08:00-17:30

待定

考生

省卫生厅

产前诊断

2010年12月9-10日08:00-17:30

待定

考生

省卫生厅

汇总、反馈考核分数、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发证

2010年12月31日前

省妇幼保健院基层指导科

考生

省卫生厅

附件2:
海南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报考条件
一、婚前医学检查 (一)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应当做到严肃、认真、亲切、守密。 (二)全程参加为期5天的考前专业技术培训学习。 (三)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学历证明。 (四)具备3年以上妇产科或泌尿外科临床经验。 (五)获得执业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六)主检医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并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满1年。 二、助产技术 (一)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全程参加为期5天的考前专业技术培训学习。 (三)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学历。 (四)具备3年以上妇产科或外科临床经验。 (五)获得执业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满2年。 三、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 (一)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全程参加为期5天的考前专业技术培训学习。 (三)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学历。 (四)具备3年以上妇产科或外科临床经验。 (五)获得执业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满1年。 四、产前诊断 (一)临床医师。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获得执业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医学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具备5年以上妇产科或其他相关临床学科临床经验,到卫生部指定的产前诊断技术培训单位进修学习临床遗传学专业技术至少3个月。 2.从事产前诊断技术服务10年以上,掌握临床遗传学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超声产前诊断医师。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获得执业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到卫生部指定的产前诊断技术培训单位进修学习超声产前诊断至少3个月。 2.从事妇产科超声检查工作满5年,到卫生部指定的产前诊断医疗保健机构进修学习超声产前诊断的系统至少3个月。 (三)实验室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实验室工作2年以上,到卫生部指定的产前诊断技术培训单位进修相关实验室技术至少3个月。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到卫生部指定的产前诊断技术培训单位进修相关实验室技术至少3个月。 五、符合报名条件者,最多可同时报考2项技术服务。 附件3:
理论考试复习范围及参考资料
一、婚前医学检查 (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 (二)专业知识:全国高等医药院校教材《妇幼保健学》,2009年7月第一版,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杜玉开主编,重点复习和掌握第四章和第五章的内容。全国高等医药教材建设研究会规划教材《医学遗传学》(供研究生用),夏家辉主编,2004年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 二、助产技术 (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二)专业知识:全国高等医药院校教材《妇产科学》,2001年1月第六版,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乐杰主编。重点复习和掌握第二章至第二十三章的内容。全国高等医药院校教材《儿科学》,2001 年1 月第五版,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王慕逖主编。重点复习和掌握第四章第二节、第五章的内容。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新生儿窒息复苏》教材,2006年第五版,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出版。 三、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 (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二)专业知识:全国高等医药院校教材《妇产科学》,2004 年5 月第六版,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乐杰主编。掌握第二章至第四章、第九章的内容,重点复习和掌握第四十二章第四至第六节。全国高等医药院校教材《外科学》,2001 年1 月第五版,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吴在德主编。掌握第十章内容,重点复习和掌握第六十章第四节。《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2003年卫生部、国家计生委联合制定)。 四、产前诊断 (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 (二)专业知识:待定。 附件4: 海南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大1寸照片粘贴处

(单位在右下角

盖章确认)

身份证号

 

毕业院校

 

毕业年月

 

专业

 

学历

 

工作单位

 

科室

 

执业资格

 

证书

编号

 

注册时间

 

申报项目

 

近3年重大医疗事故记录

 

专业技术

培训经历

 

 

 

 

 

工作经历

 

 

 

 

 

 

单位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卫生行政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负责人:

年月日

考核情况

助产

终止妊娠

结扎

婚前医学

检查

产前诊断

临床诊断

超声诊断

实验室技术

笔试分数

 

 

 

 

 

 

 

操作分数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no.

注:本表一式2份,可复印,涂改无效。1份卫生行政部门留存,1份在现场资格审核完成后反馈给考生。 附件5: 2010年海南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考生名单汇总表
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 职称 报考项目 备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注:本表由各厅直助产机构汇总,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10年9月24日前报我厅妇社处备案。 附件6: 卫生部指定产前诊断技术培训单位名单及信息

单 位

培训内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地 址

邮 编

北京协和医院

1.产前筛查及诊断技术

2.遗传咨询及产前诊断技术

3.细胞遗传和分子遗传实验室技术

4.产科超声产前诊断

万希润

010-65296247

010-

65296216

wanxr@csc.pumch.ac.cn

 

北京市东城区帅府园1号

100730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1.染色体病诊断与产前诊断

2.基因病诊断与产前诊断

戴和平

0731-4805231

0731-

4478152

daihp@xysm.net

湖南省长沙市湘雅路110号 医学遗传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410078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1.遗传咨询

2.医学影像

3.细胞遗传学

4.唐氏综合症筛查

5.分子遗传学

张讯

028-85503063

028-

85503776

xzhang56@163.com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20号产前诊断中心

610041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超声产前诊断技术

蔡爱露

024-83956642

024-

83956537

caial1224@sina.com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36号

110004

湖北省妇幼保健院

超声产前诊断

陈欣林

027-61049850

027-87648657

13971413323

027-

87884730

chenxinl@msn.com

湖北省武昌街道口

430070

单 位

培训内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地 址

邮 编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1.细胞遗传

2.分子遗传

潘小英

020-61118546

13926470015

020-

86505085

panxiaoying5@yahoo.com.cn

广州市广园西路13号

510010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遗传咨询临床技能培训

生化免疫(血清学产前筛查)实验书培训

细胞遗传学产前诊断实验技术培训

张锦曼

0871-3638248

0871-

3638383

zhangjinman@sina.com

云南省昆明市金碧路157号

650032

广州市妇婴医院

1.超声产前诊断

2.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

3.细胞遗传

4.血红蛋白异常产前筛查及诊断

5.遗传咨询及产前诊断取材

黄以宁

020-81867893

020-

81854671

hyn@163.com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中路402号

510180

徐国智

020-81859678

020-

81859678

antaxu@msn.com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超声产前诊断

林建苗

0755-83228832

0755-83360733转3361

13808850883

0755-

83228832

szmchkjk@163.com

深圳市红荔路2004号

518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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