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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同意北京市海淀医院与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关系的批复


【颁发部门】 北京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京卫医字[2010]19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海淀区卫生局: 你局《关于北京海淀医院与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关系的请示》(海卫字〔2010〕2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北京市海淀医院与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关系,在帮扶下开展冠心病介入诊疗技术。请你局加强对北京市海淀医院心血管介入诊疗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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