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司法局: 现将《2008年律师工作总结》和《2009年律师工作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8年律师工作总结 2008年,我省律师工作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规范法律服务行为,强化法律服务功能,全面提升了律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和竞争力,律师队伍和律师事业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据统计,2008年全省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7303家,办理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14704件,民事经济案件诉讼代理26993件,行政案件诉讼代理2825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2503件,律师服务收费141942万元。 今年的律师工作,我们重点在以下六个方面下功夫: 一、抓根治本重教育,努力在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上下功夫 (一)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根据省厅《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全省广大律师通过动员部署、学习讨论、调研整改和检查总结等四个阶段,原原本本地学习党的十七大文件、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文件,认真查找律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我们于9月12日下发了《关于认真抓好律师队伍“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集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全员培训工作方案,确定本地律师集中教育培训的方式,分期分批进行集中教育培训,确保在明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集中教育培训任务。《通知》下发以后,九江、鹰潭、赣州等地迅速行动,制定本地《实施方案》,确定集中培训时间,分批分次开展集中教育培训工作,九江等地还将律师事务所行政工作人员等纳入集中教育培训对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11月20日-22日,省厅举办了全省律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专题培训班。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使广大律师进一步领会了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了服务为民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大家纷纷表示,要通过深入学习实践,努力做一名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截至目前,南昌、九江、宜春、鹰潭、景德镇等地均举办了律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专题培训班。 (二)切实加强律师行风建设。针对律师行业行风建设存在的问题,根据省政府《2008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关于开展律师公证行业行风建设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就如何加强律师行业的行风建设认真开展工作调研,先后召开了律师代表、律师管理人员座谈会,征求了纪检监察和人事警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律师行风建设,我们注重从源头上防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体系,尤其是抓好“四大机制”建设:在思想领域,树立正确的执业观,建立“执业为民,服务为民”的执业运行机制;在经济领域,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建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利益导向机制;在文化领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建立“守法执业、明礼诚信”的宣传教育机制;在社会领域,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观,建立“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公众参与机制。与此同时,我们还注重通过年检注册工作,狠抓行风建设,对有举报、投诉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举报和投诉问题没有查清的,一律暂缓年检注册,督促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认真解决执业行为中存在的行风行纪问题,认真落实政治业务学习、业务质量控制、统一收案统一收费、执业公示、文明服务规范等“清廉执业”的各项制度。按照行风建设要求,在今年年检注册工作中,有1家律师事务所暂缓年检,3名律师暂缓注册。各地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律师行风建设,赣州市建立了律师工作年度考评制度,萍乡市组织开展了全市律师事务所管理督查检查活动,吉安市对各律师事务所2007年所办案件进行抽查,九江市开展了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暨达标创优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律师行风建设。会昌、兴国等地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收费许可、实行错时接待等方面加强律师行风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三)全力推动律师党建工作。我们以组织律师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契机,以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强了律师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是组织全省律师党员认真学习《中组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学习,广大律师党员进一步深化了对加强律师行业党的领导的重大意义和对科学发展观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并一致表示,要充分发挥律师党组织的核心堡垒作用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律师工作实践,提高律师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二是切实加强对流动律师党员的管理,规定律师党员在异地转所、转入或转出时,党组织关系也要一并转移。对于初进律师事务所、原来已是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的,党组织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材料的衔接和移交工作,加强培养教育。三是认真做好律师党员信息采集工作,转发了《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党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真正做到对本地区律师的政治面貌清楚,对党员组织关系的从属状况清楚,对党员的思想状况清楚。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全省建立党支部71家(其中,联合党支部14家),律师党员774名。与此同时,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不断发挥,促进了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实现了党建工作和所建工作良性互动。如:江西南芳律师所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使事务所的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该所的主要做法是坚持“四个结合”,即坚持抓党建与加强自身建设紧密结合、坚持抓党建与增强政治意识紧密结合、坚持抓党建与强化社会责任紧密结合、坚持抓党建与推进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有力促进了该所各项事业发展。2008年4月4日,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组织局局长傅思和,组织局副巡视员韩旭在省委副书记王宪魁,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弘强等领导的陪同下,到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进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调研。傅思和充分肯定了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在党建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省委副书记王宪魁,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弘强也对南芳所党建工作予以了高度评价,称赞道:“南芳所把合伙制度与党内制度结合得很好,也区分得很好,没有用公司化的制度来代替党的制度,也没有用党的制度来代替公司化的制度,同时,尽了很多社会责任,创造了很多社会价值,尤其是党群与所务联席会议制度值得肯定。” 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在促进律师服务科学发展上下功夫 (一)积极引导律师服务和保障社会民生。针对今年特殊的形势,为切实维护我省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我们积极引导广大律师关注民生、服务民生,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广大律师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为契机,积极配合做好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工作,为建立规范协调的劳动关系,尤其为进城务工人员、困难职工群众等弱势群体提供了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如:鹰潭市启动了“律师与和谐创业同行”活动,为创业者免费发放《法律服务指导手册》2000余份。2月16日至19日,芦溪县司法局组织律师在火车站向外出务工人员散发《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宣传资料和法律援助联系卡,同时解答外出务工人员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共散发宣传资料1万余张(本),法律援助卡2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以贯彻实施《物权法》为契机,积极配合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保护权利人物权和其他权利,尤其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招商引资提供了法律服务。如:九江律师积极参加该市广播电台《百姓热线-百姓与法》节目,为群众提供涉及房屋房产、继承、劳动纠纷和执行等与百姓生活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咨询活动,据统计,今年共为120多名群众解答法律咨询;以贯彻实施修订后《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契机,参与济困助学,为促进教育公平和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尤其是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了法律服务。如:为庆祝第十八个全国助残日,5月19日上午,江西东方红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在该区残疾人服务中心为60余人举行了“信州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法律知识讲座,收到良好的效果。 (二)开展律师工作“问计于基层”活动。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各级律师管理人员和广大律师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问计于基层,求教于实践,推动律师工作更好的服务科学发展,我们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了“问计于基层”活动。活动紧紧围绕“律师工作如何更好地贴近江西发展大局”这一主题,紧密联系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省委、省政府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拓展律师服务领域,提升律师服务质量,发挥律师法律服务职能,重点问计于律师工作如何优质高效地服务于我省大项目建设、服务民生工程和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等三个方面的内容。活动开展以后,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行动,纷纷献计献策。抚州市司法局专门召开了律师工作“问计于基层”活动的座谈会,局领导还带领律师工作科的人员走访了市直有关部门,就问计内容对律师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要求等方面征求了意见和建议。活动开展以来,共收到问计建议或意见32条。 (三)引导律师正确把握代理重大敏感性案件。为组织和引导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积极参与512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我们转发了司法部《关于认真做好地震灾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研究制定面向灾区群众的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开展涉震涉灾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化解纠纷、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对涉及灾后重建和灾区群众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事项,要简化程序,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并以法律援助为主,最大限度地减免服务费用。(略)截至目前,我省律师在协助当地党和政府处理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工作、“三鹿奶粉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较为稳妥的处理了相关法律事务。 三、履行执业使命促良好形象树立,努力在继续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上下工夫 2007年4月至2008年4月,各地按照省厅的部署,认真组织广大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整个活动进展顺利,发展态势良好,已取得明显成效。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律师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在全省律师队伍中继续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一)制定方案,明确要求。根据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08]67号)精神,我们制定下发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并与6月6日召开了全省“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动员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各设区市、县(市、区)司法局依据省厅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层层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工作原则、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组织领导,使全系统上下目标任务明确,思想认识统一,行动迅速。值得一提的是,我们要求广大律师在去年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四个方面深入推进主题实践活动:一是要围绕“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立足思想解放,服务科学发展;二是要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找准工作着力点,推动湖区全面建设;三是围绕社会和谐稳定,着力化解矛盾,保障北京奥运会顺利举办;四是要围绕社会民生建设,实践服务为民,促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有效解决。 (二)强化学习,深化认识。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结合工作实际,以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为主题,组织开展学习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凝聚力量,推进工作。各地重点开展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学习教育活动、“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主题实践学习教育活动和“我与社会和谐”学习讨论活动,确保了学习讨论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为增强学习教育效果,各地通过安排集中学习、业务研讨、岗位培训和实地考察,安排组织优秀理论文章、典型案例征集评选,举办主题征文和演讲比赛等活动,使广大法律服务人员和法律援助工作者都受到教育,强化了服务大局的意识、促进和谐的意识、严格履责的意识和推进建设的意识,在思想认识方面取得了新的收获,为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奠定了思想基础。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共召开学习讨论座谈会590多场次,参加学习的人数达5000多人次。 (三)载体丰富,形式多样。各地自觉将“学习”、“实践”、“建设”紧密结合,不断丰富主题实践活动的内容,创新工作方式。通过积极推动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农村和进企业等活动,普及法律知识;通过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农民工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通过积极推动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引导律师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开通服务热线、建立完善实践基地等,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九江市司法局以开展“法律服务效益年”活动为抓手,全力为全市重大项目提供全程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使主题实践活动得到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景德镇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主动介入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当好各级党委、政府的法律参谋和助手。针对今年奥运之年和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上饶市司法局组织律师参与“迎奥运、促和谐、保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积极为保障北京奥运会顺利举办,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贡献。 (四)服务和谐,效果明显。通过深入开展实践活动,全省广大律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质量和成效进一步提高,群众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得到满足,队伍诚信为民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树立。萍乡市开展了“群众满意律师事务所”和“诚信执业十佳律师”评选表彰活动,吉安市开展了“十佳律师”评选活动,促进了律师队伍良好形象树立。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广大律师积极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全省1527名律师为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领导提供法律服务,参与政府招商引资、经济贸易谈判788次;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帮扶服务,帮扶创业实体1672家,帮扶创业者1669人,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法律咨询14010人次、办理各类案件2225件;积极开展定向法律服务,为586个乡镇政府1430个村委会(社区)和3956家企业提供定向服务;积极开展解困帮扶法律服务,为4697位困难农户(居民)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帮助;积极法律援助工作,全省开通法律援助热线服务电话3363部,解答咨询15335人次,为2869名农民工提供了法律援助。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在引导律师服务社会和谐稳定上下工夫 (一)主动为党委政府分忧律师参与信访成常态。2月29日,我们召开厅直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传达学习全省信访工作会议、厅机关和厅直系统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去年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今年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任务。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律师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坚持组织安排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如:(略)2008年,全省共有2202人次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累计接待上访群众17074人次。九江市10位参与市领导信访接待工作成绩突出的律师被九江市委、市政府授予“优秀接访律师”,这次以设区市的市委、市政府名义集中表彰优秀接访律师在我省尚属首次。宁都、信丰等县实行县级领导信访接待律师陪访制度,取得良好成效。 (二)积极配合打黑除恶工作保稳定。5月份,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相继召开了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对继续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厅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我们参加了厅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共同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部署落实各项工作,并根据司法部《关于认真贯彻政法〔2008〕17号文件精神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司法通〔2008〕81号)要求和省委政法委召开的全省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下发了《关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继续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赣司律字〔2008〕18号)。通知下发以后,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召开了律师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了对黑恶势力犯罪重大案件辩护代理的指导协调工作,有力地提高了律师政治水平、业务水平和辩护代理工作质量。九江市就万飞涉黑案召开了安静安讨论会进行了专题讨论,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进行了跟踪指导,取得了较好的辩护效果。据统计,今年全省共有170名律师参与办理打黑除恶案件58件,均取得良好效果。 (三)参与纠纷调处解矛盾。今年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积极探索律师参与民商事纠纷调解的方式方法,倡导和鼓励律师采取诉前调解、庭内调解、庭外和解和其他非诉讼调解,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通过调解方式消除矛盾纠纷。同时,各地充分发挥律师在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中的作用,参与疑难复杂纠纷的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定分止争。吉安市开展了“我为吉安添光彩”律师接待日制度。今年三月“两会”期间,南康市发生了三江乡伍村村民群体砸烂沙石老板七台柴油机事件。受市委、市政府的指派,江西文峰律师事务所参与处理这起群体性事件。在三江乡伍村,四名律师走村串户,分发法律宣传单,现场为群众解答矿产资源法、河道开采管理条例。经过四天的艰苦、耐心、细致的宣传,伍村二千多名村民受到了一次面对面的普法教育,放弃了集体上访的念头,从而使事件得到顺利解决。今年以来,全省律师通过调解化解矛盾纠纷6627起,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积极参与政治建设,努力在推动律师参政议政上下功夫 律师队伍是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具有独特优势的一支重要力量。律师不仅是法律人,还是政治人,是联系国家法律与现实社会的桥梁,是当事人个人诉求与国家法律的对接点,是国家法律的宣传者和实践者。因而律师参政议政具有近水楼台的专业优势和得天独厚的职业优势。随着律师工作在国家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日益为党和政府所重视,鼓励、推荐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已成为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引领律师业健康蓬勃发展进程中新的重要职责。在本次各级人大、政协换届之际,我们把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执业行为规范、法律业务精通,具有较强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热心公益事业、成绩突出、在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等作为必要条件,向全省各级人大、政协推荐优秀律师。由于厅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广大律师的共同努力,今年全省共有111名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中,1人当选为省人大代表,4人当选为省政协委员。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充分发挥律师熟知法律的专业优势,积极提交有关议案、提案,参与立法前调研论证和地方性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工作;积极配合、参与人大执法检查、执法监督等活动,认真、及时、有效地提出许多法律意见和建议,为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建言献策,做出了积极努力。如:2008年6月21日至24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就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人大代表律师刘锡秋参加了调研。在调研期间,刘锡秋律师根据调查,建议以立法方式保障和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建设等问题积极谏言献策,得到领导肯定。5月5日,苏荣书记通过媒体发表题为《让我们共同谋划江西更加美好的明天》的公开信,邀请省内外朋友共商加快发展江西大计。江西中律律师事务所刘文武律师积极响应,认真参与建言献策,其提出的“整合四大产业、开放资本市场、促进财富流动”的建议受到苏荣书记的好评,并于6月2日上午与其他建言代表受邀与苏荣书记展开了一场面对面的交流,整个交流活动通过人民网、腾讯网、新浪网、中国江西网、大江网等网络媒体的直播。 六、着力营造良好执业氛围,努力在开展律师法宣传活动上下功夫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于今年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做好修订后《律师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是今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一件大事。为此,我们于2008年5月27日在《新法制报》上推出了题为《省司法厅负责人就若干问题答记者问――完善律师制度 推进依法治国》的宣传文章,就律师法修订的意义、学习宣传贯彻新律师法的主要任务、为何充实执业权利、执业监督方面有何充实和调整、完善律师管理体制和律所组织形式、五大“关卡”严管律师行业等六个方面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各地反映热烈,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为配合修订后《律师法》的实施,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吉安、抚州等地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在当地媒体上宣传了新《律师法》。南昌、九江、赣州等地司法局将《律师法》纳入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使全体执业律师全面准确地了解、掌握《律师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信丰县、都昌县、信州区等市(县、区)将宣传《律师法》与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相结合,提升宣传效果。据统计,全省共散发《律师法》宣传材料2万余份,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了《律师法》的主要内容。 2009年律师工作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要点 2009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阶段重要的一年,也是律师事业发展极为重要的一年。我省律师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律师法》的贯彻实施为抓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目标,拓展和规范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江西崛起新跨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为目标,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1、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继续组织广大律师深入研读、深刻领会党的十七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尤其要抓好集中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执业律师接受一次集中教育培训。要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使广大律师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进一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进一步深入学习并充分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坚持“三个至上”,切实做到“三个拥护”,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引导律师坚定不移地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做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做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2、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抓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要进一步做好律师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切实加强律师行业党员队伍建设。要进一步探索完善律师行业党建组织体系,加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含独立党支部、联合党支部)建设的基础上,创新律师党员开展组织活动的方式方法,狠抓在优秀青年律师中发展党员的工作,组织律师党员集中上党课,安排律师党员接受革命传统教育。要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律师共同进步。 3、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精神,加强律师诚信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和惩处等各个方面,加强律师行风建设。要建立健全律师诚信执业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律师评价考核和奖惩机制,使广大律师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依法依纪执业,不断提高律师行业的公信力,努力使律师成为全社会所尊崇的职业。 二、以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为使命,全力以赴保增长 4、做深做实法律顾问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各地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模式,重点在进一步突出效果和影响上下功夫,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主动了解顾问单位经营状况,积极为顾问单位进行“法律体检”,帮助分析顾问单位存在的法律风险,为顾问单位“量身定做”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法律风险提示函”,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风险意识,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尤其要下大气力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探索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有效途径,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 5、引导律师深入服务于我省“大项目”建设。要依托各级政府法律服务顾问团,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推进“大项目”战略,深入项目建设的第一线,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为招商引资提供法律服务,为实施“大项目”战略促进经济大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服务。 6、引导律师深入服务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要围绕“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中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法律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研究法律服务工作新举措,为“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规划论证、开发建设和环境保护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引导企业依法科学生产,有效实现节能减排,推动形成生态至上、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 7、引导律师深入服务于我省农村改革发展。要组织全省律师认真学习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使广大律师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及律师在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积极探索律师事务所与乡、镇法律服务所结对服务的新路子,通过参观学习、定期不定期下乡指导、开展业务研讨和联合办案等方式方法,提高乡镇法律服务水平,切实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千方百计保民生 8、为就业创业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就业是民生之本。要更加积极务实地引导律师服务就业工作,进一步畅通为就业职工提供法律服务的渠道,在就业职工较为密集的区域设立工作站,开通法律咨询热线,免费解决就业职工遇到的法律问题。要继续推进“服务全民创业法律顾问团”工作,为农民工、大学毕业生等创业者开展调查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细化政策方案,协调、处理重大涉法问题等,保障创业者创业成功。 9、引导律师参与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要引导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帮助企业防范、弥补经营与规范治理方面存在的重大缺陷以及法律方面的风险和漏洞,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风险意识,提高企业工资支付能力,从源头上解决企业拖欠工作行为的发生。要以江西省工会法律援助志愿团、省律师协会农民工维权中心为基础,引导律师接受企业职工、农民工的委托,代理参加劳动仲裁、诉讼、劳动争议调解或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等方式,解决企业工作拖欠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深入推进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继续联合《新法制报》深入开展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坚持每周一次深入工地、学校、医院、农村、军营和监狱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免费法制讲座、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推动全社会法制观念、法律素养、维权意识的增强。 11、大力开展济困助学活动。继续发扬律师一贯服务社会的良好传统,引导律师捐资助学、送法上门、开展法制教育,承担应有的社会道义和社会责任。发挥法律职业专长,引导律师事务所、律师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残疾人维权岗”、“农民工维权岗”和“消费者权益保障维权岗”等公益岗亭,切实服务社会。 四、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为责任,加大力度保稳定 12、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律师调解中心。大力倡导和鼓励律师树立调解理念、创新调解方式,创建律师调解机制,解决各类民事经济纠纷,减轻人民群众诉累,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13、建立信访工作律师法律服务志愿团。要深化律师接访形式,组建省、市、县三级信访工作律师法律服务志愿团,引导信访当事人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促进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和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把解决社会矛盾纳入法制化轨道。要积极引导律师为政府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提供法律服务,积极为政府制定处置事件的政策措施提供法律论证,提供妥善处置的法律意见和工作方案,协助政府疏导群众情绪,促成事件依法有序解决。 14、严格落实请示汇报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对有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律师辩护和代理的指导协调工作,依据《律师办理中大案件请示汇报制度》的要求,严格落实请示汇报制度。同时,要制定《律师代理重大复杂敏感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要落实律师事务所主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所律师代理的重大敏感案件负监督、指导和教育的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要依法依归给予行政处罚。 五、以健全律师管理工作规范体系为抓手,提高律师管理工作效能 15、落实对律师事务所的考核工作。要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制定《江西省司法厅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办法》,对律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及格的律师事务所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律师事务所要在年度考核后,向所辖的设区市司法局提交本所的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律师执业考核结果。 16、开展全省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大检查。根据修订后《律师法》和部令规章的规定,制定《江西省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指导性意见(试行)》,重点从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建立和完善律师执业风险防范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进行检查。 17、规范律师培训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律师培训内容,建立健全律师上岗前培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训、律师继续教育培训、新法规培训、律师管理人员培训和党员律师的培训。律师参加培训活动的情况要作为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拒不参加培训的律师要依法依归作出相应处理。 18、加强律师管理队伍建设。要以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为载体,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服务律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继续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尤其是加大与发达地区的交流力度,学习其先进的业务及管理经验。要进一步提高律师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切实增强律师管理干部的学习意识、廉洁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律师管理队伍。 19、加大对律师工作的宣传力度。要以表彰“十佳”律师事务所和百名优秀律师为抓手,积极联系各路媒体,大力宣传律师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新典型和新经验,大力宣传律师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律师工作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要举行“首届江西律师论坛”,为律师提供一个展示形象、交流技能、推广经验、扩大交往、提升服务水平及能力的大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