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质量,优化发展环境,建设人民满意机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2009年在全省乡镇以上党政机关和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及公共服务单位,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提高项目审批和建设效率为重点,以依法高效、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的机关效能年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重要意义 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是新形势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有利于提高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的能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创造性地做好工作;有利于增强全省广大干部职工的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化波动期为机遇期,化危机为生机,创建最优发展环境,实现江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各级机关转变职能,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提高效率,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有利于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提高机关干部职工促进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提速、提质、提效”。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机关效能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和重点内容 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和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要求,紧密结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全省各级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显改进,努力创建最优发展环境。在机关效能年活动中,要着重抓好以下9个方面工作: 1.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减少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使项目审批时间在现有基础上大幅压缩,力争使我省项目审批在中部地区乃至全国时间最短,效率最高。 2.建立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对投入大、影响大的重点项目的重要事项实行有关领导牵头、多部门联席审批制,相关手续和规费实行代交代办制,特事特办,将审批时间缩短到最低限度。 3.提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水平。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建立健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乡镇政府机关及其有关站所统一集中办公,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 4.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省直单位公共资源交易必须统一在南昌或项目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规范各地公共资源交易。 5.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扩大政务公开范围,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程序;编制行政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建立省、市、县三级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统一网络平台,逐步实现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和公共资源网上办理和网上交易,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行政效率。 6. 健全完善制度。重点抓好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的落实。 7.规范机关行政行为。重点规范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集中整治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中介机构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评比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的问题。 8.改进机关作风。强化高效服务、开拓创新、争先创优、勤政廉洁的意识,开展评选先进单位、先进处室、先进个人活动。整顿机关官僚主义、办事拖拉推诿作风;加大对“中梗阻”、“吃拿卡要”等不良风气的治理力度,坚决克服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 9.提高机关干部素质和能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职业道德与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服务发展的本领、依法行政的本领、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 三、切实加强对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机关效能建设既是一项系统工程,又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机关效能建设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机关效能年活动的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积极搞好协调配合。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认真进行部署,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通报情况,注重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推动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全面开展。各机关作为效能年活动的主体,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协调配合,狠抓任务落实,对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各级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为广泛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效能监察方式,采取明察暗访、受理投诉、专项检查、专项效能监察等方式,提高活动的有效性。要拓宽效能投诉渠道,把监测点工作延伸到乡镇机关,全方位、多角度地收集了解监测点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机关效能建设和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动态信息。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绩效考评办法,着重考核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服务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实绩,将考评结果作为检验这次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