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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水利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中共重庆市水利局党组

【发文字号】 渝水党[2010]1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市水投集团: 为适应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需要,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使离退休干部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09〕43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离退休干部工作是局党组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广大老同志长期工作在重庆水利战线,艰苦奋斗,开拓进取,无私奉献,为水利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有利于促进我局干部工作良性循环,进一步形成和弘扬尊老爱老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干部工作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做好老干部工作,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贤的传统美德,将有力地促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三)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发挥好老干部的作用,将对重庆水利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求及市委三届六次全委会精神,把老干部工作放在深入贯彻“3·14”总体部署、加快“五个重庆”和重庆水利建设的大局中来思考,置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老龄化进程日益加快的大背景下来谋划,作为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推进,着眼于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创我局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离退休干部工作,为推动水利发展出谋建言。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不断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离退休干部头脑,让老同志自觉做到“政治坚定、理想永存、思想常新”。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党和国家政策上限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最大限度关心照顾好离退休干部。 --坚持把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为结合起来,引导离退休干部在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推动重庆城乡统筹和水利科学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坚持以“让党组织放心、让老干部满意”为标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法,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坚持在本单位统一领导下,整合各方资源,形成离退休干部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合力。 三、全面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支部建设 (一)全面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将组织离退休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从政治上关心离退休干部的重要举措,引导离退休干部深刻理解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珍惜光荣历史、永葆革命本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和局党组的要求上来。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积极组织离退休干部参加各种学习、教育和培训活动,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广播等媒体在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舆论导向作用。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离退休干部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采取各种方式,及时疏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二)全面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6〕12号),切实加强和改进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领导,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纳入机关党组织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推荐党性强、威信高、年纪轻、身体较好的同志担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联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工作。从实际出发,本着有利于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有利于党支部开展工作的原则,不断创新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保障活动经费,保证离退休干部党员每月过1次组织生活。深入开展“共产党员永不退休”主题教育活动和“党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组织设置好、活动开展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创建活动,不断增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活力,使之成为组织老同志、凝聚老同志、教育老同志的坚强堡垒。对因身体和居住分散等各种原因不便参加单位组织活动的,根据本人意愿,可把党组织关系转移到居住的乡镇、街道、社区,以便就近参加组织生活和有关活动。 (三)坚持和完善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制度。 1.坚持定期组织学习和阅读文件制度。每月组织全体离退休干部集中学习一次,每两个月组织局级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一次,帮助离退休老同志及时了解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和本单位的重要决定。 2.坚持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制度。对本市、本部门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坚持组织离退休干部或者安排离退休干部代表参加。 3.坚持定期情况通报制度。每半年举行一次情况通报会,将局里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向离退休同志进行通报和征求意见,使之及时了解全局,始终紧跟形势。 4.坚持在职领导干部联系离退休同志制度。局党组领导通过节日慰问、定期走访看望、开展谈心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与离退休老同志的沟通和联系,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5.坚持按规定为离退休同志订阅党报党刊制度。为离退休同志学习创造条件,坚持为县处级以上离退休干部订阅党报、党刊和老年期刊。由本人按规定自选自定,凭据报销。 6.坚持组织参观考察和健康休养制度。根据老干部个人的实际情况,按照“安全第一、本人自愿、就近就地、分期分批”的原则,组织离退休干部参观经济建设重大项目和城乡建设新变化。组织健康休养活动,离休和厅局级干部每两年一次,县处级退休干部每三年一次,由离退休老同志自主开展,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按规定为他们办理费用报销的相关工作。 四、进一步落实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制度 (一)落实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原则。对离休干部实行“生活待遇略为从优”,对退休干部实行“生活上适当照顾”,以及区分职级的政策要求,本着从宽从优、让老同志得实惠的原则,努力办好事、实事,为他们安度晚年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二)落实好离退休干部各项生活待遇。 1.坚持离退休干部医疗保健制度。离退休干部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厅局级离退休干部按照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衔接,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组织实施;县处级及其以下离退休人员健康体检,由组织人事处负责作出安排并联系医院,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组织实施。 2.按政策落实离退休干部的用车问题。局机关按照集中管理、相对固定的原则,及时安排车辆,保障离退休干部参加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参观考察、健康休养等集体活动以及急病、重病就医等用车需要。 3.坚持对离退休干部进行慰问看望制度。坚持在重大节日和传统节日期间对离退休人员开展慰问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坚持看望慰问生病住院的老同志,若遇病危抢救,组织人事处应迅速报告局领导,及时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前往医院进行慰问看望。 4.坚持病故慰问制度。离退休干部逝世后,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要及时报告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在接到老干部病故的报告后,要迅速牵头组织局办公室、财务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和局工会等相关处室,配合开展慰问活动。按照职能分工,组织人事处负责联系落实参加慰问悼念活动的局领导。若遇局级离休干部病故,组织人事处负责联系《重庆日报》发布讣告;办公室负责通知机关各处室和各直属单位并统一安排参加慰问悼念活动的车辆;离退休工作处负责通知、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并将参加慰问、悼念活动的老同志人员情况及时反馈办公室,以便办公室安排用车。丧葬事宜按市委《关于严格执行干部逝世后简办丧事规定的通知》(渝委发〔1996〕16号)精神,不设治丧机构,不开追悼会,由家属从简办理。病故后的丧葬费、抚恤费按国家政策执行。 (三)积极做好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的帮扶。积极配合市帮扶办和市委老干部局,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给予帮扶,帮助解决在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并按市里的要求,建立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机制。 (四)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按照市委老干部局确定的重点范围,在保持原有服务管理关系不变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社区资源,让离退休干部就近学习、就近开展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逐步建立和完善单位、街道社区、养老机构、家庭相结合的离退休干部医疗保健、生活服务体系,提供就近医疗服务、生活服务和精神慰藉服务。 五、广泛开展适合离退休干部健康的有益活动 (一)加强老干部活动阵地的建设管理工作。加强管理,加大投入,不断完善设施设备,真正把局老干部活动中心(室)建设成为离退休干部老有所为的阵地,文体娱乐的场所,传播知识的课堂,服务离退休干部的窗口,联系离退休干部的桥梁。 (二)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和文体活动。充分利用老干部活动中心(室),发挥好老协和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作用,组织开展好经常性的“唱、读、讲、传”以及棋牌、书画、健身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并提供好服务。 六、进一步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积极作用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结合离退休干部的身体状况、志趣爱好和专业特长,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引导和激励离退休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水利事业献计献策,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市水利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中的参谋作用,在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的示范作用,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中的促进作用,在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七、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一)做好“双高期”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针对离休干部普遍进入高龄期、高发病期的实际情况,各级水利部门要满怀感情、主动服务,积极为其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对行动不便、身患重病、身边无人照料的离休干部,要给予更多关心照顾。 (二)做好退休干部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根据退休干部数量不断增加、年龄结构和身体状况差异较大等实际情况,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认真做好日常服务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好政治、生活待遇,为老干部参加活动、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三)做好易地居住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主动关心和帮助解决好易地居住的离退休干部在医疗、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联系和沟通,定期走访看望。 八、进一步强化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坚持和完善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要经常关心过问老干部工作,深入老干部之中交流情况、沟通思想;分管领导要加强指导,经常听取汇报,切实负起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在重大节日要走访慰问老同志,注意听取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对老同志反映的突出问题,关系老同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要高度重视,主动解决。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创造性地开展离退休干部工作,将离退休干部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目标,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规划、同考核、同表彰。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应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离退休干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在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办公室、组织人事、财务、机关党委、工会、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等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其他部门积极参与配合和关心、支持离退休工作的工作格局,及时协调解决离退休人员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齐心协力做好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三)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按照渝委办发〔2009〕43号文件要求,加强老干部部门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老干部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运用能力、服务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改革创新能力。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深入开展“让党组织放心、让老干部满意”主题活动。老干部工作人员,要带着深厚的感情,“热心、细心、耐心、用心”做好工作。对离退休老同志提出的每件事,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经常深入离退休人员之中,及时了解意见需求,维护正当权益,切实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四)局属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中共重庆市水利局党组 2010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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