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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解东生任职资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发文字号】 辽保监人[2010]7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请对解东生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安邦辽发〔2009〕33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解东生符合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当自收到此批复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对解东生的任命文件。 此复。

二o一o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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