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王桂梅任职资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发文字号】 辽保监人[2010]7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王桂梅同志任职的请示》(平保产辽分人〔2010〕1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王桂梅符合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新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当自收到此批复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对王桂梅的任命文件。 此复。

二o一o年四月十二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