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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关于选拔技术骨干参加全国基层医院烧伤整形医师公益培训项目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海南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琼卫科教[2010]1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战略目标,提高我省烧伤整形专业诊疗水平,培养相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经友好协商,我厅将选拔15名技术骨干参加由香港言爱基金会资助的全国基层医院烧伤整形医师公益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全国基层医院烧伤整形医师免费培训项目由香港言爱基金会资助,天使妈妈救助团队、中国医师协会和空军总医院共同组织实施。项目目的:推广普及先进救治方法和理念,培养基层医院烧伤整形医师,提高烧伤整形专业临床救治水平,减少烧烫伤病人的死亡率和致残率。培训内容:烧烫伤治疗方面存在的问题;烧伤康复治疗基本概念及科学方法;烧伤治疗最新进展及研究动态;危重烧伤护理基础知识等。 二、培训对象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烧伤整形专业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 三、培训人数、时间、地点 人数:15名(每期3名,共5期)。 时间:每期2个月,2010年6、8、10、12月,2011年2月开班,共5期。 地点:空军总医院医院(北京市)。 四、培训方式 培训以多媒体讲座、临床教学查房和轮转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轮转学习分医疗、手术、康复和护理四个功能单元进行。 五、培训费用 免培训费、住宿费。往返交通费用由学员单位承担。餐费自理。 六、培训基地条件 空军总医院创建于1956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开设50个专业科室,展开病床1116张。医院拥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级重点专科(专病)中心;1个全军医学研究所;6个全军医学专科(专病)中心,是首批获得人体器官(肾)移植资质单位。 七、有关要求 (一)请各医疗机构选派符合条件、素质高、有培养前途并能自始至终参加培训的中青年骨干医生报名。各学员须严格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无故旷课或中断培训。培训结束时将对学员进行考核,合格者发给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不合格者所有费用自理。 (二)学员学习期间待遇按琼卫科教〔2008〕62号文规定执行。 (三)各单位填写进修申请表,于2010年4月20日前报省卫生厅科教处(email:hjh@wst.hainan.gov.cn)。 联系人:韩久海 省卫生厅科教处 65388351(传真)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  位

名额(人)

1

省人民医院

1

2

省中医院

1

3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

1

4

省农垦总局医院

1

5

省农垦三亚医院

1

6

海口市人民医院

1

7

省第二人民医院

1

8

省农垦那大医院

1

9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医院

1

10

三亚市人民医院

1

11

文昌市人民医院

1

12

琼海市人民医院

1

13

万宁市人民医院

1

14

儋州市人民医院

1

15

东方市人民医院

1

16

东方市第二人民医院

1

17

定安县人民医院

1

18

屯昌县人民医院

1

19

临高县人民医院

1

20

澄迈县人民医院

1

21

保亭县人民医院

1

22

陵水县人民医院

1

23

乐东县人民医院

1

24

乐东县第二人民医院

1

25

昌江县人民医院

1

26

昌江县第二人民医院

1

27

白沙县人民医院

1

28

琼中县人民医院

1

附件 2. 空军总医院进修申请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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