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有关高职学院,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战略部署,落实市政府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根据2010年教育部职成教年度会议和重庆市教育年度会议精神,按照“巩固规模、内涵发展、规范秩序、提高质量”的总体思路,现就切实做好2010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招生工作的目标 各区县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中职招生工作的统一要求,突出重点,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巩固并适度增加中职招生和送生规模,促进我市中职教育发展速度、结构、质量和效益相统一,进一步推动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 今年招生工作要在保持去年良好发展态势下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增加三峡库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山区等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相对薄弱地区的招生规模,继续深化“四定”(定招生学校、定招生计划、定招生专业、定招生成本)和“六统筹”(统筹招生计划、信息发布、招生宣传、志愿填报、新生录取、新生注册)招生办法,提高中职招生管理水平。 2010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要完成市内招生18.5万人,市外招生3万人的任务;招生学校控制在250所以内;招生秩序进一步规范,使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二、创新办法,确保完成中职招生任务 为了巩固并适度增加今年的招生规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在区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中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区县域内中职招生工作,坚决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充分发挥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作用,既要完成本地区中职学校的招生任务,又要积极为辖区外我市的国家级、市级重点中职学校送生。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强中职招生管理、规范中职招生秩序、净化中职招生环境,促进我市中职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一)改革中职招生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优质职教资源的骨干作用,今年市教委要推进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相结合的招生方式改革。今年采取重点中职学校和区县划片接对的办法,按照就近原则,将重点中等职业学校50%的招生计划下达到区县,具体计划分配和送生办法另行通知。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下达的指令性招生计划,将计划分解到辖区内的初中学校,确保完成送生任务。市教委将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加强监督考核。 (二)开展立体招生宣传 市教委将继续在主流媒体上公示2010年中职招生政策和资助政策、2010年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2010年停止招生的中职学校。编印招生指南和光盘,开展中职招生集中系列宣传活动。各区县教委要积极配合,确保招生指南及光盘发放到位,政策宣传到位,确保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要大力宣传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各级领导重视职业教育的情况,展示就读中职学校学生成材的典型、品牌中职学校和特色专业,努力形成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拓宽中职招生范围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拓宽生源渠道,明确中职招生范围,往届初高中毕业生、退复转军人、下岗职工以及社会各年龄层次的城乡职工均可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要加强对返乡和进城农民工比较集中地区的宣传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面向返乡及进城农民工及其子女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为他们提供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 (四)加强涉农专业管理 为落实好国家实施的中职学校涉农专业免收学费的相关政策,各重点中职学校和个别确有条件的达标中职学校,可根据自身条件,按照市教委专业管理办法,开设1-2个服务“三农”的涉农专业。各区县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并努力改善涉农专业办学条件。各中职学校新开设涉农专业必须为2010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中的农林类专业,填报《重庆市中职学校涉农专业申报表》,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核定所辖中职学校涉农专业办学条件,核定后提出明确意见上报市教委备案或批准后开设。技工学校新开设涉农专业报市人力社保局批准后开设。 (五)大力支持联合办学 大力开展一年在农村职业学校、一年在城市职业学校、一年在企业顶岗实习的“三段式”联合办学。 各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要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开展和四川、云南、贵州、甘肃等周边省区的联合办学工作,建立省外生源基地,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发展,满足紧缺专业技能人才需求。 (六)加快资源整合步伐 按照“扶优扶强”、“优胜劣汰”的原则,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继续加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校办学资质清查。加快不达标中职校点、班点的整合步伐,通过兼并重组、增加投入等方式促进其达标,不达标者应退出办学。严禁不达标学校挂靠达标以上学校办学,继续清理整顿中职学校校外办学点。 (七)完善职业教育体系 积极探索中职、高职、应用技术本科、工程硕士贯通的职业教育体系的建立,根据重庆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的需要及市场需求,选择具有较好贯通基础和专业优势的职业院校,进行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探索。改革高职学院自主招收优秀应届中职毕业生送生办法,逐步扩大送生的规模和范围,加强自主招生宣传,以读中职也可以上大学吸引优秀初中生报考中职学校。 (八)加强招生队伍建设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对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的监管责任。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中职招生机构,加强区县中职招办和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公室队伍建设,充实人员,落实经费,保证中职招办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中职学校招生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招生队伍的法纪、政策培训工作。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初中学校班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的教育与管理,杜绝班主任、教师等参与买卖生源现象。建立初中毕业生流向情况公示制度。 (九)完善管理信息系统 继续完善中职招生管理、学籍注册、资助管理、学生就业信息化系统,升级我市招录和学籍管理软件,提高信息化水平。各区县要将中职招生信息化纳入工作规划,采取有力措施,调配得力人员,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生数据的采集、审核、上报等工作。积极探索建立统一的高中阶段学生招录资格信息库,实现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三、加强管理,确保招生秩序进一步好转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充分认识规范中职招生秩序是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提高中职学校办学水平和效益的迫切需要;是满足人民群众接受多形式的教育需求,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保障;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建设“西部技能人才中心”和“长江上游职业教育高地”的重要战略举措。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增添举措,规范中职招生秩序,维护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协调可持续的良好发展态势。 (二)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 各区县(自治县)要经常性地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中职招生秩序整治工作,重点打击高额回扣招揽生源、索要回扣组织生源、非法中介买卖生源等违法行为,民办学校财务管理不规范的不良行为。市教委定于今年集中开展一次中职招生行为专项整治,抽调相关人员,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优化中职招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