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市委的总体部署和当前的工作实际,《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启动老城区改造提升系统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照此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一日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启动
老城区改造提升系统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大力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促进“山江湖”综合开发战略全面实施,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努力改善城市居民居住和交通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味,以崭新的面貌迎接“中博会”和“七城会”在南昌的召开,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为目的,以迎接“中博会”和“七城会”为契机,以改造老城区、改善交通环境为重点,以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手段,有效组织老城区改造提升系统工程,逐步把南昌建设成道路畅通、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的城市。
二、总体目标
通过老城区改造提升系统工程的实施,到“中博会”召开前,老城区面貌有一定的改善;到2010年年底前,各重要“节点”有明显变化,“断头路”打通计划全面实施;到“七城会”开幕前,老城区面貌有明显改善,交通环境更加优化,逐步缓解老城区“行车难”、“停车难”问题,如期完成老城区低洼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任务等各项工作任务,使老城区的居住环境进一步得到提升。
三、具体任务
按照总体目标,重点实施以下五大工程:
(一)打通“断头路”工程
1、工作目标:对影响重大交通的“断头路”,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全力实施推进,力争年底前实施10-12条“断头路”打通工程。
2、工作内容:由市建委负责实施滨江北路改线工程、朝阳南路西延工程、洛阳路立交工程、井冈山大道与三店西路立交工程以及明显影响交通必须实施的或结合低洼危旧房改造、改制后企业用地规划改造实施的道路改造等 “断头路”打通工程。
3、责任明确:
牵头领导:黄春平、龚亚立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市水利局,市政控股集团,市城投公司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国土局,市园林局
4、时间要求:洛阳路立交工程2010年9月底建成通车;
其他项目2010年6月份分别开始开工建设,并按各项目确定的责任目标完成。
(二)交通环境整治工程
1、工作目标:通过逐步打通断头路和停车场、点的建设,并大力实施交通环境的综合整治,使“行车难”、“停车难”的现象有较大改观,全市交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工作内容:
(1)推进停车场、点建设:①制定停车场建设优惠政策,积极推动各城区政府按照市规划局、市公安交管局制定的规划布局设置,每年新建2个500平方米以上的社会车辆停车场。②通过加强城区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的科学规划、设置和调整,推进老城区利用绿地、广场、学校操场等用地设置地下停车场的试点建设;鼓励有条件开办院内停车场的单位开放为社会停车场等措施挖掘停车资源。③对全市的临时占道停车泊位要进行疏理,清理取缔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停车泊位。④对主要道路、节点临时停车的“差异化”规划管理工作。
(2)由市公安交管局负责:①开展行车秩序、停车秩序、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②加强公交车、出租车等重点车辆管理;③完善交通信息指挥系统,完善护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等交通设施建设。
3、责任明确:
牵头领导:卢晓健 胡焘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管局、各城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总公司、市客运管理处
4、时间要求:交通整治工作在2010年9月底前完成,停车场、点建设在2010年12月底之前全部竣工。
(三)老城区低洼危旧房改造工程和保障性住房工程
1、工作目标:完成今年省里下达我市的399.73万平米的低洼危旧房改造任务。老城区范围改造总面积289.09万平米,其中 东湖区14.85万平米,西湖区175.9万平米,青山湖区29.08万平米,青云谱区52.24万平米,昌工控股15.64万平米,市商贸委1.38万平米。今年完成全市廉租住房25万平方米。完成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1500套10万平方米。
2、工作内容: 研究通过全市老城区低洼危旧房改造工程涉及的规划、资金、拆迁安置、工作机制等各项政策。按照“成熟一个,批准一个,实施一个,成功一个”的思路,由各区、各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市政府明确的2010年改造实施项目计划,分块现场办公,调度推进。
3、责任明确:
牵头领导:黄春平 龚亚立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昌工控股、市商贸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园林局
4、时间要求:2010年4月下旬启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城中村改造工程
1、工作目标:启动实施西湖区桃花三村、青山湖区塘山镇塘山村邓家自然村、南镇村、五联村新杨自然村、永红村、湖坊镇辛家庵村熊邓村、秦胜村、彭桥上坊任村、京东镇桃竹村、青云谱区下尧村等十个城中村改造。
2、工作内容:由市规划部门牵头,辖区政府配合编制改造地块规划,确定容积率、建筑密度、可建面积等规划指标后制定改造方案报市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市国土部门制定城中村改造土地处置办法及办理程序。由市国土、房管部门研究制定农房转变性质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有关政策。
3、责任明确:
牵头领导:黄春平 龚亚立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西湖区政府、青云谱区政府、青山湖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
4、时间要求:2010年4月下旬启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五)老城区改造提升工程
“节点”立面改造工程
1、工作目标:对我市3条道路:站前路、井冈山大道(老福山立交-坛子口立交)、洪城路(坛子口立交-司马庙立交)和32个节点建筑(东湖区9处、西湖区8处、青云谱区6处、青山湖区8处,高新开发区1处)立面改造。展示“洁、齐、美”。
2、工作内容:改造工作由各城区负责(改造经费由市、区两级按照5:5的比例承担),对建筑棚顶(含平改坡)、墙体外立面装饰、景观亮化改造;规范各类户外广告、店招牌匾橱窗、空调外机罩、油烟灶台、防盗窗、遮阳(雨)棚、晾衣架、阳台、门窗等;拆除节点周边的违章建筑以及严重影响景观的低矮破旧建筑物;对建筑物外挂的强弱电管线进行梳理等。
3、责任明确:
牵头领导:卢晓健 胡焘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
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房管局
4、时间要求:2010年7月底基本完成,8月底验收评比。
拆迁还绿工程
1、工作目标:对老城区主次干道、重点部位占道、影响市容观瞻的破旧房屋、封闭式围墙进行拆除,还路于民或按照一街一品的原则种植绿化,建立小绿地、小广场、小游园,为广大市民提供休闲、娱乐生活环境,
2、工作内容:由市城管委、市房管局负责摸底统计、对各城区有关点位进行确认;由市规划局、市园林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各城区负责拆迁,并按照规划设计方案进行绿化(经费由市、区两级按照7:3的比例承担)。
3、责任明确:
牵头领导:卢晓健 胡焘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
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园林局、市房管局
4、时间要求:2010年5月底前完成拆迁,6月底全部竣工。
上述两项改造工程坚持一周一调度,每月一考评,评质量、评进度,评效果。
“滕王阁”景区二期改造工程
1、工作目标:年底前完成工程拆迁安置工作,并启动基本改造工程。
2、工作内容:由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东湖区政府牵头,分别负责完成各自责任范围内的拆迁安置的摸底并制定工作细则,按照“滕王阁”景区二期改造工程实施规划,成立项目部并形成具体的工作方案。
3、责任明确:
牵头领导:黄春平、刘家富、高鹰群、陈武、龚亚立(具体按项目另行分工明确)
牵头单位: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东湖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东湖区政府、市旅游集团(具体按项目和责任另行明确)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
4、时间要求:2010年12月底之前完成
四、组织保障
(一)为使上述项目加快落实到位,市政府决定成立老城区改造提升系统工程指挥部,负责全市老城区改造提升系统工程的政策制定和相关协调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总 指 挥:赵东亮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总指挥:卢晓健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黄春平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曾亦冰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龚亚立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
胡 焘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委主任
程建兵 市维稳办主任
陈以荻 市财政局局长
罗剑云 市规划局局长
徐茂辉 市国土局局长
周光华 市房管局局长
郑 炜 市园林局局长
廖南萍 市法制办主任
叶 琳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吁小平 市公安交管局局长
李水平 市金融办主任
郭 毅 东湖区政府区长
周智安 西湖区政府区长
黄之猛 青云谱区政府区长
胡小洪 青山湖区政府区长
(二)指挥部下设改造建设办公室、改造提升办公室、资金筹措及审核监督组、新闻宣传组、信访维稳及法制服务组。
1、改造建设办公室。主任由龚亚立担任,主要负责低洼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打通“断头路”工程等各项协调推进工作。
2、改造提升办公室。主任由胡焘担任,主要负责“节点”立面改造、拆迁还绿、交通环境整治及停车场建设等各项协调推进工作。
3、资金筹措及审核监督组。组长由陈以荻担任,主要负责落实项目实施的资金及项目资金的审核、监督、管理等工作并抽调专门队伍全程负责。
4、新闻宣传组。建议市委宣传部李家旺副部长担任组长,主要负责新闻媒体的舆论正面引导,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5、信访维稳及法制服务组。建议市维稳办主任程建兵担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叶琳担任常务副组长,主要负责改造工作中社会安全稳定工作,并对每个重要项目明确专人负责,组建队伍全程服务。
(三)涉及到低洼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停车场建设、打通“断头路”及重要“节点”改造项目要成立指导联络小组,由一名副县级领导担任组长,抽调一支精干队伍(3-7人),负责指导、协调、督查、联络、把关,制定一个倒计时的责任目标,一抓到底。
(四)项目辖区政府负责拆迁、征地、安置、维稳及施工环境的保障工作;牵头单位负责项目的实施、协调及业务把关;责任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配合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有效服务、有效指导、有效及时处理相关工作。
(五)办公室、各组、各项目联络小组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提出,并报请市委同意后,建议由市委组织部依需、按量抽调工作经验丰富、综合素质较高、大局观念较强、工作作风务实、组织协调能力较好的人员参加,并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全力抓,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将各项工作层层分解细化,做到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操作,统筹推进。各责任单位要依法依规,规范操作,公布开工、竣工时间,制定倒计时牌及节点的目标责任。各配合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提供优质服务,确保老城区改造系统工程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广泛动员,营造环境。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老城区改造提升系统工程的目的、意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宣传思想工作,使相关的群众能理解,参与的干部能尽职尽责,让省直相关单位能支持,让全社会能拥护。
(四)强化监督,责任考核。要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制度和奖惩机制。建议由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督查考核组,加强对老城区改造提升系统工程进展情况的跟踪考核和督查通报,并将目标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
为了使各项工作更加细化,强力推进,本方案下发后15天内,由老城区改造提升系统工程指挥部改造建设办公室、改造提升办公室会同相关责任单位、配合单位进一步明确项目、明确目标、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责任人报指挥部协调审定后下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