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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黑龙江省打击非法行医一号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黑卫监督发[2009]15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行署)卫生局、公安局: 我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自2008年转入常态监管阶段以来,全省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普遍良好。但2009年以来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接到卫生部转办投诉举报案件三件,经查三件投诉举报均属实。为巩固医疗服务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取得的成果,防止非法行医回潮,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09年黑龙江省打击非法行医一号专项行动。现将《2009年黑龙江省打击非法行医一号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方案的安排和要求,科学安排,周密部署,认真排查,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附件:2009年黑龙江省打击非法行医一号专项行动方案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9年黑龙江省打击非法行医一号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黑诊所,努力为百姓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黑诊所,取缔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单位或个人,规范合法诊所执业行为,进一步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二、工作内容 对各类诊所是否持有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任用人员是否具有合法资质开展专项检查。重点针对牙齿镶复所、牙科诊所开展监督检查,规范牙科诊所执业行为,严厉打击牙齿镶复所开展诊疗活动行为。对既往查处过的黑诊所开展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13日-4月30日):安排部署。各市(行署)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省专项行动方案,制定本地工作方案,明确工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各级医政、中医医政部门要将辖区内合法诊所名录提供给负责监督检查的相应卫生监督机构,以便于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5月1日-6月15日):组织实施。各市(行署)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既定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于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本方案规定的工作内容之外的违法行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第三阶段(6月16日-6月30日):督导检查。各市(行署)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督导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务求使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省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部分地市进行抽查。 四、责任分工 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组织督导检查。省卫生监督所负责提供业务、政策指导,承担督导检查任务。各市(行署)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公安部门针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为专项行动提供支持和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行署)卫生行政部门要对此次专项行动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指派专人负责,在专项行动开始前,做好保密工作,防止信息泄露,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各市(行署)卫生行政部门要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对2008年以来查处过的黑诊所进行“回头看”,避免死灰复燃。同时要充分利用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开展工作,顺藤摸瓜,主动出击,严格查处违法行为。 (三)各地要在此次专项行动过程中严肃进行责任追究,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查处的非法行医案件,符合移交公安机关的案件,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进行移交,要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四)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在此次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过程中,针对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大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内容,要警钟长鸣,提高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意识。 (五)各市(行署)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制定的工作方案于5月1日前上报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有关表格于7月5日前一并上报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裕健 刘彦龙 联系电话:0451-85971182 邮箱:wangyj@hljwst.gov.cn 附:1. 2009年黑龙江省打击非法行医一号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2. 2009年黑龙江省打击非法行医一号专项行动牙齿镶复所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1:
2009年黑龙江省打击非法行医一号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_______市(行署)卫生局 2009年 月 日 出动卫生监督 人员(人次)   出动车辆 (台次)  监督检查机构数   黑诊所数 非法行医人数   没收器械(件) 罚款(万元)   没收药品(箱)  移送案件数  备 注   注:备注栏内可填写有关具体情况。例如:吊销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人数等。 附2:
2009年黑龙江省打击非法行医一号专项行动牙齿镶复所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监督检查牙齿镶复所(户)   罚款(万元)   非法开展诊疗活动(户)   没收器械(件)   处罚(户)   没收药品(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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