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抚州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二○一○年四月九日
抚州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及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自2010年2月开始,全面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大检查工作。为切实保护耕地,坚决纠正未批即用、批而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各项政策,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继续巩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和“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各地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加强土地调控的各项方针政策,扎实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严重地区的各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验收。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我市所有县(区)行政管辖区域。
(二)检查内容
1、各地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
2、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情况。
四、检查方法和步骤
此次土地卫片检查采取自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分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前完成)
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全市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各地业务人员参加培训,并向各县(区)下发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和图件资料。同时,准备好卫片执法检查内业、外业等相关工作所必需的装备,保障专项工作经费。
(二)自查核实阶段(4月30日前完成)
各县(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内业和外业核查测量、整理核查结果、确定变化图斑的合法性以及统计、汇总、分析等工作,并于4月28日将自查工作报告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表格样式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一并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指导阶段(7月15日前完成)
迎接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督查组将对我市内业工作的抽查以及省国土资源厅督查组对我市内业工作的全面检查和对外业调查测量结果的实地抽查。同时,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内业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各县(区)政府根据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督查组、省国土资源厅督查组和市国土资源局督查组的意见,于6月25日前将本县(区)自查工作报告及相关表格上报至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查处整改阶段(8月15日前完成)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要依据《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国土资发[2005]176号)及时立案,依法处理。原则上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查处农民违法建房;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查处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耕地面积50亩以内且土地总面积不超过100亩的违法用地(同一区域内的土地不得化整为零)。
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县(区)正式上报的自查情况进行排序,约谈部分土地违法严重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对符合15号令第三条规定的问责条件的,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由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核实后,及时向监察机关提出问责建议。同时,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选择一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督促各地开展整改查处工作。
(五)检查验收阶段(8月31日前完成)
在开展查处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各地要将本级《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于8月20日前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并配合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和省国土资源厅对我市进行检查验收。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形成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报告,连同全市《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于8月30日前报省国土资源厅。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今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首次实施全覆盖并启动问责,各地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坚决打好这场硬仗,确保此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顺利通过检查验收。鉴于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已常态化,各地要把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市政府已成立抚州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保障机构、人员、任务、经费和装备落实到位。
(三)协调配合,扎实推进
卫片执法检查覆盖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要求高。各级各部门要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沟通,通力合作,切实保障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自查和整改工作,接受国家、省、市国土资源部门的检查,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并对本辖区内农民违法建房行为进行查处整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完成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掌握全市进展情况,便于及时调度工作,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在每月底将本月的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未能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而影响我市上报的,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严格执法,查纠到位
各地必须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严格按照执法检查工作各个步骤的时间安排,抓紧抓好每阶段的工作。对辖区检查发生的土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及时立案,严肃查处,做到立案率、查处率、移交移送率、结案率达到100%。要既查事、又查人,坚决做到“停工到位、拆除没收到位、罚款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纠正到位”等五个到位。其中,对事的处理要以消除违法状态为标准,对符合补办用地手续的要抓紧补办,对依法应该拆除的要依法拆除并复耕复绿;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要到位,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应查处而不依法查处的,将严格按照15号令第十六条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地方,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实施重点督查。
(五)逐级审核,严保质量
各地要认真撰写各阶段工作报告和填写各类统计表格,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审核,确保上报的各类数据严谨、真实、准确。不得人为修改统计数据和报表栏目,不得谎报、瞒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上报的工作报告和表格必须由填表人、审核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示负责。
各地要同时采用纸质报送和电子报送两种方式上报工作报告和数据。纸质报送直接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报送使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通过网络直接报市国土资源局。电子报送内容除汇总数据外,还包括所有新增建设用地的具体信息以及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