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农垦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搞好2010年河套灌区夏灌工作,确保农牧业增产增效和农牧民增收,现将《河套灌区2010年夏灌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安排部署,强化节约用水,全力维护夏灌秩序,确保夏灌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年四月九日
河套灌区2010年夏灌工作安排意见
夏灌是维护我市地区经济稳定发展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切实搞好夏灌乃至全年的灌溉工作,针对国家首次提出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自治区对今年引黄水量调度的新要求,结合灌区种植结构变化和需水特点,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夏灌水资源形势
黄河来水日趋减少,沿黄用水不断增加,分配水量严重不足,供求矛盾日益突出,是河套灌区今年乃至长期面临的实际问题。综合分析今年夏灌形势,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黄河来水总量减少。本年度黄河可供水量340亿立方米,比正常年份370亿立方米少30亿立方米。分配自治区可供耗水量53.85亿立方米,比正常年份58.6亿立方米少4.75亿立方米;二是灌区指标水量严重不足。灌区多年耗水49亿立方米左右,多年取水61亿立方米左右,自治区确定灌区水权指标40亿立方米,黄委会以此核定灌区取水许可指标47.7亿立方米。同比例折减,分配河套灌区年度耗水指标36.4亿立方米,年用水缺口13亿立方米。根据非汛期干流调度计划,分配河套灌区夏灌4~6月份水量10.5亿立方米,仅夏灌与正常年份用水缺口相差10亿立方米;三是水资源管理刚性约束不断加强。继《黄河水量调度条例》颁布实施后,国家依法管水、调水、用水的调控力度不断加大,对水资源管理从量化指标、时段控制、制度建设和责任追究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细致的规定。今年开始国家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上级水调部门开始着手修订调度方案,在取用水调度上由往年的黄河大断面流量控制,提出了逐步向各省区取水口总量控制过度的管理办法,超指标用水的空间日益缩小;四是灌区需水量日益增加。农业税减免之后,灌区出现了新一轮土地开发热潮,加上中低产田改造等项目的实施和纯井灌区复黄,从2003年至今,灌区引黄面积每年以8万亩左右的递增。地下水大量开采,地下水位下降,部分湿地缺水严重,生态需水要求日趋强烈。从资料分析,去年是灌区近年来用水量较多的一年,但秋浇前平均地下水埋深比上年同期平均下降0.45米,冬季降水虽然偏多,春播前仍比去年同期下降0.22米,3月份测定土壤含水率比去年同期低8%,灌水定额必然增大,这些都是增水因素。
综合今年夏灌形势,在种植结构上尽管受农副产品市场价格影响,粮食种植面积有所减少,但美葵面积有较大幅度增加。春季低温使麦播普遍推迟3~5天,给早开灌增加了难度,热水葵花补墒面积大,与青苗用水时间重叠,用水高峰难错。鉴于黄河上游来水和用水指标限制的不确定性,今年夏灌用水供求矛盾将十分突出。
二、夏灌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今年夏灌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二届九次全委会议、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从维护地区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基础出发,全面提高水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积极争取上游来水,不断提升灌溉管理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和农牧业生产提供保障和支撑。
总体要求是:深入宣传贯彻国家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资源科学配置为核心,加强计划用水管理,挖掘内部节水潜力,优化调整治水思路,激活水经营机制,坚持依法管水用水,努力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促进水资源综合效益最大化。
三、夏灌安排
㈠夏灌任务及放水时间
预计春夏灌头轮水需水面积500万亩,其中:小麦150万亩,春灌干地、热水地210万亩,林果牧草地、夏杂田140万亩。计划总干渠、沈乌干渠 4月10 日放水,总干渠上开口的干、分干渠放水时间由各灌域局会商旗县区水务局根据农情及需水情况自行安排。
㈡包干水量指标
按照水利部批复本调度年黄河可供耗水量,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下达《关于印发2009年11月至2010年6月黄河可供耗水量分配计划的通知》(内水资[2010]10号),分配巴市河套灌区年度水量指标36.4亿立方米,扣除总干渠输水损失量2.55亿立方米后(输水损失按7%计算),对各旗县区(农垦)和各灌域年度引黄包干水量指标进行比例分配。时段水量仍按照国家下达逐月水量分配计划指标和自治区下达非汛期水量分配指标,结合灌区时段引水实际,将月指标合并为三个阶段,其中:夏灌(4~6月份)9.765亿立方米;秋灌(7~9月份)14.235亿立方米;秋浇(10月1日后)9.85亿立方米(具体包干水量见附表)。
㈢水价政策。
国管水价:继续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业水价政策,促进灌区节约用水,按市政府批准后得灌区农业水价执行。
群管水价:继续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河套灌区推行农业用水终端水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巴政办发[2008]22号)文件精神和灌区终端水价听证会审核意见,群管支渠水价按斗口每方9.7厘,斗农毛渠水价为斗口每方8.8厘执行。群管水费以直口实引水量计算,不分计划内或计划外指标;按照群管水费包含的支出项目,今年不再从国管水费中给群管组织及缴费责任者安排水征业务费,群管组织及缴费责任者所需的水征业务费从开征的群管水费中支付。
㈣调度原则及调配方式。灌区水量调度遵循“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原则。调配上继续采取“沈乌干渠与总干渠配合、灌区东西部错峰、集中用水、均衡配置、轮续灌结合”的调配方式,并根据黄委月、旬调度方案适时配水;当灌区引水能满足各灌域需水时,按需要调配;当灌区引水不能满足各灌域需要时,统筹考虑上下游用水,在比例分水的基础上,实施优化调度,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出最大效益;在保证农业灌溉用水的前提下,适时安排生态补水。
四、主要措施及具体要求
㈠做好灌前各项准备,坚持早开灌。一是各级政府、水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黄河水资源紧缺的严峻形势,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会议、标语、印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黄河水资源形势以及国家水量分配,国管与群管水价政策和水费变化,各级渠道用水指标、时段水量、开关口时间等进行广泛宣传与沟通,确保按计划引水;二是各灌域管理局、旗县区水务局、农业部门在夏灌前要进一步核实各类农作物种植面积,为灌区争取水源和水量调度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三是抓紧抓好灌前工程及管理设施的检查维护,对今年冬季工业供水和防凌分洪渠道、桥涵、口闸要全面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总干渠、各大干渠的春修工程必须在4月10日前完工,不得影响按计划放水。其它国管、群管水利工程、中低产田改造、农田节水配套、渠道清淤整治等项目工程视水期提前进行,确保水到渠成、输水畅通。四是切实做好水费任务的宣传、落实和收缴工作,水管部门要与各级政府、用水组织加强沟通协调,统一思想认识,取得广大用水户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水费收缴工作顺利进行。
㈡科学制定方案,精心调度水量。各级水管部门要把坚持早开灌、早加水作为制定用水方案和落实灌溉计划的首要前提。河灌总局根据黄委月、旬调度方案、上游来水、灌区气候和作物生育需水,合理编制预案,调度好灌域之间的错峰运行,缓减高峰期用水压力;各灌域管理局要将包干水量指标逐级分解到各直口渠、协会和群管组织,根据总局月调预案编制好轮次配水方案,努力实现月(旬)调度计划与轮(次)调度计划衔接统一。要逐渠制定引水计划,优化灌溉制度,要处理好小麦一至四水与干热水地、秋田用水的关系,落实好春季植树造林及灌水保苗工作。要充分利用好4月中下旬、二三轮水衔接期的黄河来水,缩短轮次间隙,抓住时机多引水。合理调配渠域之间,渠道上下游、左右岸的平衡用水,努力提高用水效率。
㈢激活经营机制,依法管水收费。以现有资源优势为依托,以经营杠杆为手段,充分调动基层水管单位及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挖掘潜力,不断提升服务“三农”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实现灌区经济的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要深入贯彻《水法》、《黄河水量调度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取水、供水、量水、收费等各个环节的管理。针对灌溉收费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认真做好群众的宣传思想工作。依法处理水事纠纷,维护和谐稳定的灌溉秩序。
㈣强化抗旱预案修订,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各旗县区、农垦局要强化抗旱预案的修订,增强抗旱预案的前瞻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能够根据水情、旱情发展变化情况,适时启动抗旱预案。一旦旱情紧急,更要切实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千方百计增加抗旱用水,保障抗旱工作有序进行。要划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好生产和生态用水,切实提高抗旱水源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㈤不断强化群管组织建设,完善终端水价收支管理。一是继续加大协会整合力度,力争年内将灌溉面积在2万亩以下的小协会以区域或渠域为单元全部合并成大协会,保证协会正常运行经费;二是继续做好开征群管水价的宣传工作,对去年推行终端水价不到位的地区,力争今年全部到位。群管水费收缴形式仍与国管水费一并下达、统一收取。群管水费的使用与管理原则上仍按照“所管会有”实施监管,对于确实运行规范,制度健全,已经在民政部门注册有独立法人的资格的协会,经协会申请,旗县区水务局批准后可自行管理与支出。旗县区水务局与乡镇政府要制定相应的监管制度,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三是合理使用群管水费。旗县区水务局要帮助协会建立群管水费年度使用计划和长远规划,合理安排各项费用,逐步改善群管水利供排水工程条件,不断提高农田灌溉效率;四是继续加快标准化协会建设步伐,不断扩大标准化协会建设规模,以标准化协会带动群管组织整体能力的提高。
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夏灌顺利推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把今年夏灌作为当前农业的中心工作来抓,层层建立夏灌领导小组,落实各项责任制。要自上而下全面落实渠道防汛措施和责任,确保安全灌溉。要认真落实预算水费任务,按时完成水费收缴进度,确保按计划供水。要加强量水监督检查,严格量水稽核,实行共测互监,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加强排水管理,做到以排监灌。细化田间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加强上下协调,及时掌握灌溉动态,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各级水管部门及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做到优质、高效服务。要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和水利经济工作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服务,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夏灌各项任务。
附表1
2010年各旗县区(农垦)年度引黄包干水量分配表
单位:亿立方米
|
时段/旗县 |
旗县区 合计 |
磴口 |
杭后 |
临河 |
五原 |
前旗 |
中旗 |
后旗 |
农垦 |
|
夏灌 |
9.765 |
0.576 |
1.992 |
2.303 |
2.246 |
1.162 |
0.352 |
0.060 |
1.074 |
|
秋灌 |
14.235 |
0.919 |
3.002 |
3.493 |
2.837 |
1.674 |
0.581 |
0.094 |
1.635 |
|
秋浇 |
9.850 |
0.502 |
1.911 |
2.226 |
2.669 |
1.192 |
0.286 |
0.049 |
1.015 |
|
合计 |
33.850 |
1.997 |
6.905 |
8.022 |
7.752 |
4.028 |
1.219 |
0.203 |
3.724 |
|
时段/灌域 |
灌域合计 |
一干 |
解放闸 |
永济 |
义长 |
乌拉特 |
总干渠小直口渠 |
|
夏灌 |
9.765 |
1.227 |
2.523 |
1.952 |
2.851 |
1.111 |
0.10 |
|
秋灌 |
14.235 |
1.956 |
3.806 |
2.935 |
3.827 |
1.572 |
0.14 |
|
秋浇 |
9.850 |
1.073 |
2.418 |
1.882 |
3.208 |
1.170 |
0.10 |
|
合计 |
33.850 |
4.256 |
8.747 |
6.769 |
9.886 |
3.854 |
0.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