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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张家界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张家界市政府

【发文字号】 张政办函[2008]30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精神,积极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张家界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现就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刘曙华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胡祥臣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彭 红 市教育局局长 严 龙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姚运武 市教育局副局长 罗启英 市财政局副局长 廖业儒 市民政局副局长 孙子任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罗长江 市监察局副局长 彭 英 市审计局纪检组长 唐熙宏 市广电局副局长 肖运谋 团市委副书记 姚晓丽 市妇联副主席 李 湘 市残联副理事长 孙传荣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许立新 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张世军 市银监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姚运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领导小组行文,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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