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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黑食药监餐函[2010]1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地)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0〕106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集中解决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黑龙江省2010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苑国成、尚贵民 联系电话:0451-88337400-6329,6345 电子信箱:gchyuan@163.com,shangguimin@hljda.net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四月九日
黑龙江省2010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0〕106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集中解决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顿目标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顿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加快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健全餐饮服务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能力建设,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通过整顿,使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组织机构 成立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协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组 长:张守文 副组长:薛 伟、李 密 成 员:汪 滨、乔朝晖、张魁鹏、苑国成 三、整顿任务及措施 (一)强化许可管理,严查无证经营 认真贯彻落实《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依法规范行政许可,保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符合法定条件经营。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严厉查处以不正当手段骗取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严厉查处不按规定及时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同时,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对不符合条件的小餐饮要坚决取缔,对经过整顿可达到基本经营条件的小餐饮单位组织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规范经营行为。 (二)突出整治重点,强化责任落实 进一步加强学校(包括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店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堂和餐饮店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餐具、饮具和器具清洗消毒情况、设施设备检修和运转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格规范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承包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原辅料,严厉查处生熟交叉污染,餐具、饮具和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等行为。 (三)落实索证索票,强化追踪溯源 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加大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专项抽查,严肃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加大对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餐厨油脂等行为。加大对乳粉及乳制品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劣质乳制品行为。 (四)加大监督抽验,严查违法添加 各地研究制定2010年餐饮服务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提出预防和降低风险的防控措施,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加大对餐饮具消毒,尤其是集中消毒餐饮具监督抽验频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完善措施,确保餐饮具消毒效果。继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和评价,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 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保管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超越使用范围和标准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五)创建示范工程,发挥示范作用 各地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积极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县)、示范街、示范学校、示范店(点),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引领和辐射作用。 (六)健全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处置 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全面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率达到100%。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落实整顿责任 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积极推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责任的落实,确保整顿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2010年5月1日前,各市(地)、县(市)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制定整顿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具体任务、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启动餐饮服务专项整顿工作。2010年5月1日至10月15日,各市(地)、县(市)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开展餐饮服务业调查摸底,按照整顿任务内容和工作要求逐项开展整顿,并适时做好逐级督导检查工作。 各市(地)、县(市)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依据职责,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安排,认真开展各项整顿工作,不得因改革和职能调整使整顿工作不能按时落实。职能交接时,要把相关工作交接清楚,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二)强化长效机制建设 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认真总结整顿工作成功经验,积极探索绩效考评、信用奖惩、社会参与、典型示范、责任追究机制等建设,着力形成激励与约束、自律与他律、动力与压力相结合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 (三)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肃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公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拓宽案件发现线索,及时进行核实处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强化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对迟报、瞒报、漏报、谎报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告和新闻宣传 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各市(地)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自4月10日起,每2个月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一次集中整顿进展动态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严格落实食物中毒事故信息快速通报制度,畅通报送渠道,确保报送时效。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国家局要求,做好向国家局的信息报送工作。 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广泛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为整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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