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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刘建国、雷和平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发部门】 郴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郴政办函[2008]19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根据市政府的安排,对刘建国、雷和平同志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现通知如下: 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刘建国 协助分管副市长管理发展和改革、财税、统计、调查、民政、劳动保障、民族宗教、农业开发、老龄等工作。分管市政府机关行政事务、安全保卫、接待工作。分管市直机关幼儿园。 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雷和平 协助分管副市长管理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物价、金融、证券、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电子政务、史志等工作。分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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