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奥体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南京市物业管理区域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奥体新城海棠园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根据购房协议的约定,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小高层住宅为1.9元。 二、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每月每辆计算,小汽车地下车库业主专用车位停车为80元。有专人管理的封闭式共用车库停车,自行车为5元,助力车、电动自行车为10元,摩托车为20元。小汽车临时停车按宁价规[2009]312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每辆每次5元。 三、物业的电梯、水泵、公共照明等公共水电费暂按协议约定收取,业主大会成立后再确定具体分摊方式。 四、物业服务收费应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定期公布年度费用预算、收支帐目和费用分摊情况,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 五、本批复自物业交付使用之日起试行,试行期至业主委员会成立或委托合同期满时终止。
南 京 市 物 价 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