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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全市环境科技成果和在研课题调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

【发文字号】 沈环保[2010]5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环保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科技力量,推进我市环境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加快沈阳建设全国环境样板城步伐,我局决定开展全市环境科技成果和在研课题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了解和掌握全市环境科技成果和环境科研的动态和信息,为环境科技成果宣传、示范、推广和转化搭建信息和管理平台,为建设环境样板城提供科技支撑,促进沈阳环保产业快速发展。 二、调查的对象和内容 1、调查对象包括:大专院校,国家和省驻沈科研单位,有环保技术示范、合作研发的大中型企业,环保企业。 2、调查课题(成果)范围包括:“十一五”期间的环境科研成果,2009年在研环境课题,2010年环境科研计划,“十二五”环境科研规划。 3、调查内容包括:课题(成果)名称、主要内容、应用情况,课题(成果)承担单位名称、科研负责部门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课题(成果)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课题(成果)立项单位、鉴定单位。 三、调查时间 2010年5月至7月。 四、有关要求 此次调查由各环保分局负责送文通知辖区内各有关单位,并负责调查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市局科技处。附件中所列环境重点科技单位在将材料报所在区环保分局的同时,电子版报市环保局科技处邮箱。

二○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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