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鹤各单位: 现将《鹤岗市2010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八日
鹤岗市2010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2010年是全省造林绿化“大干三年、绿化龙江大地”的决战决胜年,是我市建设“宜业、宜居、宜游滨水森林城市”的大建设年,为保证全市造林绿化任务全面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干三年,绿化龙江大地”战略部署,以全市新一轮城市大建设为契机,以创建宜业、宜居、宜游滨水森林城市为目标,采取超常规措施,全党动员,全民绿化,大干实干争上游,确保城乡(镇)、村屯、道路、荒山造林绿化一次成型,开创我市造林绿化工作新局面。
二、总体目标
根据省造林绿化规划,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7%。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80%;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93%,绿地率达到40.9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75平方米,城市庭院和街道绿化率达到95.4%;完成通村公路建设的村屯,按省村屯绿化标准实现达标,每个县(区)绿化10个高标准村屯;国省县道全部绿化达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完善和提高全市生态建设水平,建成以居民小区、城市绿地等城区绿化为点,以公路、河渠等绿色通道及农田防护林为线,以村屯四旁、单位、庭院绿化为圈,以荒山荒地造林、城市周边荒山造林为面的“点线圈面”相结合的综合绿化体系框架,绿化做到“足满严”,形成我市生态建设均衡发展的建设布局。
三、任务分解
2010年,全市造林绿化总任务252400亩。其中:封山育林168200亩;荒山荒地和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65000亩;村屯绿化16100亩,绿化30个高标准村屯;国、省、县、乡(镇)道路绿化3100亩。义务植树150万株。建设义务植树基地52个,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一)绥滨县造林绿化118400亩。其中:封山育林83000亩;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30000亩;村屯绿化5400亩,绿化10个高标准村屯。义务植树20万株,建设义务植树基地10个。
(二)萝北县造林绿化8200亩,全部为村屯绿化任务,绿化10个高标准村屯。义务植树20万株,建设义务植树基地10个。
(三)鹤北林业局绿化和义务植树3万株。
(四)宝泉岭农垦分局绿化和义务植树23.44万株,建设义务植树基地13个。
(五)龙煤股份鹤岗分公司、鹤矿集团造林绿化1000亩,全部为荒山荒地工程造林。义务植树36万株,建设义务植树基地8个(地点自选)。
(六)东山区造林绿化3500亩。其中: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1000亩;村屯绿化2500亩,绿化10个高标准村屯。义务植树10万株,其中:
1.重点工程鹤伊公路绿色通道绿化4500株。
2.建设城市森林2处:一处地点为岭北矿北露天坑东侧(原东山区砖厂),面积244亩,植树26620株,树种为银中杨(苗高3.2米,胸径4-6厘米),另一处地点为蔬园乡前进村西侧至铁道口处,面积18亩,植树2000株,树种为银中杨(苗高3.2米,胸径4-6厘米)。
3.庭院绿化1000株。
4.其余65880株安排在三乡一镇村屯绿化。
(七)向阳区义务植树4.5万株,其中:
1.重点工程鹤伊公路支线绿色通道绿化4450株。
2.岭北矿南露天坑,面积46亩,植树5180株,树种为银中杨(树高3.2米,胸径4-6厘米)。
3.庭院绿化1000株。
4.河渠绿化1000株。
5.其余33370株在五号水库义务植树基地栽植。
(八)工农区义务植树6.5万株,其中:
1.重点工程鹤伊公路支线绿色通道绿化4450株。
2.庭院绿化1000株。
3.河渠绿化1000株。
4.其余58550株在五号水库义务植树基地栽植。
(九)南山区义务植树6.5万株,其中:
1.重点工程鹤伊公路绿色通道绿化5000株。
2.五号水库义务植树基地栽植44820株。
3.建设城市森林1处,地点兴国煤矿,栽植5000株,树种为银中杨(苗高3.2米,胸径4-6厘米)。
4.庭院绿化6350株。
5.河渠绿化530株。
6.辖区道路绿化800株。
7.煤矿周边绿化2500株。
(十)兴山区义务植树3万株,其中:
1.重点工程鹤伊公路绿色通道绿化4500株。
2.建设城市森林1处,地点为原建安公司预制板厂东侧山坡,面积48亩,植树7970株,树种为樟子松(苗高2米)。
3.河渠绿化500株。
4.其余17030株在五号水库义务植树基地栽植。
(十一)兴安区义务植树4.5万株,其中:
1.重点工程鹤伊公路绿色通道绿化5000株。
2.小鹤立河西岸绿化10000株。
3.五号水库义务植树基地栽植20000株。
4.煤矿周边绿化6000株;(5)庭院绿化4000株。
(十二)市林业局造林绿化113700亩,其中:封山育林85200亩;荒山荒地和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28500亩。义务植树45500株,其中:
1.麓林山公园绿化,面积1200亩,植树32000株。
2.林场场区绿化13500株。
(十三)市农委造林绿化2000亩,全部为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义务植树2000株。
(十四)市水务局造林绿化2500亩,全部为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河渠绿化1000株。
(十五)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国、省、县、乡(镇)道路绿化工作。面积3100亩。重点工程为鹤伊公路绿色通道绿化4500株。
(十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城区专业绿化。植树40000株。
(十七)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地方煤矿植树绿化任务。植树10600株。
(十八)市沉治办负责组织落实沉陷迁出区植树绿化工作。绿化面积33亩,地点为兴安矿南斜10000株,树种为落叶松。
(十九)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落实所属院校校园植树绿化工作。植树2000株。
(二十)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建设城市森林2处,分别为:
1.岭北矿北露天坑绿化25亩,植树2820株,乔灌结合。
2.北出口(北山)70.6亩,植树7180株,树种为红松、银中杨。
(二十一)市住房保障局负责组织落实城区住宅小区植树绿化工作。
(二十二)鹤岗日报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全市造林绿化宣传工作。
四、质量技术标准
(一)苗木标准
1.工程造林(荒山荒地和三北防护林造林)。落叶松苗高35厘米、地径0.4厘米以上;云杉苗高15厘米、地径0.35厘米以上;杨树2根1干或2根2干以上。针叶造林密度为每亩220株,阔叶造林密度为每亩150株。
2.村屯绿化。绿化高标准村屯要求,护村林4行,通村公路单侧4行,巷道2行。树种乔灌结合,乔木以杨、柳为主,树高3.2米,胸径4厘米以上;灌木为花灌木。3.鹤伊公路及支线绿色通道绿化。树种必须为银中杨,树高3.2米,胸径4-6厘米。公路单侧达到10行(占用基本农田的单侧达到3行),株行距为2米×4米。
4.城市森林。以乡土树种白桦、椴树、樟子松、红松为主,阔叶树高5米以上,针叶树高3米以上。
5.封山育林。在国有林区腹地,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以天然更新为主,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为辅,宜补则补,宜抚则抚,宜封则封,封育年限7年,建立封山育林档案。
6.水库堤渠绿化。按照水利保护相关标准,以杨、柳为主,树高3.2米,胸径4-6厘米。
(二)栽植技术
苗木在栽植过程中要做到“五不离水”,即起苗、运输、假植、倒运、苗木桶不离水,苗木假植要靠近水源,浇足水,一行一培土。苗木栽植要踩实、扶正,不窝根,不露根,不下窖。造林结束后及时对苗木进行扶正、培土、踩实、浇水,大树要支稳支牢,加强管护,确保成活。
(三)时间要求
1. 4月12日前,各单位要做好设计,落实好劳力、地块、苗木和资金。
2. 4月15日至4月30日前各单位完成栽植任务,根据气候条件适时早栽。
3.5月中旬由市造林绿化指挥部验收,检查造林合格率和栽植株数、面积,9月初对当年造林成活率进行检查和总结。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为保证2010年全市造林绿化工作顺利完成,成立鹤岗市造林绿化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市造林绿化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单位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造林绿化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落实所属单位造林绿化全面工作。
(二)落实地块、苗木和资金
1.地块落实。
(1)鹤伊公路及支线植树占地,属蔬园乡、红旗乡辖区内的由东山区负责落实地块,属五道岗农场辖区的由市农委负责落实地块。
(2)城市森林植树占地,东山区承建的由东山区政府负责落实地块,向阳区承建的由向阳区政府负责落实地块,南山区承建的由南山区政府负责落实地块,兴山区承建的由兴山区政府负责落实地块,市国土资源局承建的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地块。
(3)村屯及通村公路绿化占地,由东山区所属乡(镇)负责落实地块。
(4)城区专业绿化占地,由市园林处负责落实地块。
(5)地方煤矿绿化,由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组织实施。
(6)各区义务植树基地,统一安排在五号水库。
2.苗木落实。今年造林绿化苗木紧缺,各栽植单位要抓紧落实,要按照谁栽植、谁落实的原则,按任务数量及方案要求标准自行解决。
3.资金落实。各承建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4.义务植树。市级班子义务植树地点为麓林山公园,由市绿化办组织协调落实义务植树工作。各区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义务植树工作,苗木和资金由各栽植单位自行解决。
(三)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参与造林绿化的浓厚氛围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造林绿化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新闻、网络等各种宣传载体,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向社会宣传造林绿化的作用、意义和责任。新闻单位要跟踪报道我市造林绿化进展情况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形成造林绿化工作的强大宣传声势。将4月、5月作为我市造林绿化宣传月,各类媒体每3-5天要有一次专题性报道,形成造林绿化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单位每天要向鹤岗市造林绿化委员会上报造林进度,及时上报典型材料,联系电话:0468-3330809,电子邮箱:lyjxckst@yahoo.com.cn。
(四)加强植树造林管护工作,保证质量和成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新植林的抚育管护,要按照技术规程,对新植林及时进行扩穴、浇水、培土、扶正、踏实、修枝和割草等抚育工作,以利于新植林的成活和生长,责任到单位、到人,确保造林绿化成活率和保存率。按省绿化办要求,进一步完善义务植树基地建设,按照一包四年的要求,要坚持落实“包栽、包活、包管护、包成林”的承包责任制。当年造林成活率未达到要求的,要在雨季和秋季进行补植,确保成活率达到100%。要与责任人签订《林木管护合同书》,建立长效机制,未达到验收标准的限期补栽。
(五)加强苗木检疫,严把苗木质量关市林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的各类苗木进行全面检疫。要严格履行检疫程序,执行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检疫要求书》制度。同时必须对调入的种子苗木按规定进行复检,严防有害生物的传入。
(六)做好抗灾预案,提高造林成活率各单位要根据造林绿化地块实际情况和条件,认真制定抗灾工作预案。预案内容要科学、全面、具体、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去冬今春我市降水量虽多于往年,但各单位万万不可麻痹大意,存在侥幸心里,一定要增强抗灾意识,认真落实水源、抗旱机械、资金、人力和物力等各项准备工作。
(七)组织机构
鹤岗市造林绿化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总指挥:张雨浦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总指挥:梁成军 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马 冲 市政府副市长
梁贞堂 市政府副市长
吕新华 龙煤股份鹤岗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绿化委员会主任
成员:武 彦 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
陈金久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史洪生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徐 征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
田英喜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沉治办主任
康晓峰 绥滨县县长
陶信顺 萝北县县长
屈广臣 东山区区长
马立群 向阳区区长
田弘昊 工农区区长
余 翔 南山区区长
王 成 兴山区区长
刘春波 兴安区区长
万文静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文昌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仉玉祥 宝泉岭农垦分局林业局局长
刘宝成 鹤北林业局局长
刘凤英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庄乾义 市农委主任
刘 雷 团市委书记
李成伟 市林业局局长
李东生 市环保局局长
李超美 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局长
杜广成 鹤岗日报社社长
吴家雷 鹤矿集团林业处处长
孟祥全 市水务局局长
范春琴 市教育局局长
贾 淼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鹿英武 市住房保障局局长
裴宝军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韩秀琴 市妇联主席
付国增 市园林处处长
鲍铁辉 市绿化办副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绿化委员会。主任:李成伟(兼),副主任:鲍铁辉(兼)。
附件:
1.鹤岗市2010年义务植树任务分解表(略)
2.鹤岗市2010年造林绿化及封山育林任务分解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