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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营口市产业优化升级的具体安排意见


【颁发部门】 营口市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为扎实有效地推动全市产业优化升级工作,根据《关于加快推进营口市产业优化升级的实施意见》(营委发〔2010〕3号)文件确定的内容,现将全市今年乃至今后五年产业优化升级应作的具体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部门提出如下安排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2010-2015年主要目标 1.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42%;(责任部门:市服务业委牵头,市发改委、统计局配合) 2.新兴工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责任部门:市经信委) 3.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30%;(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4.高科技企业达到200户;(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5.全社会研发费用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6.建设“三创”载体面积300万平方米;(责任部门:市科技局牵头,市经信委、营口高新区管委会等相关县区配合) 7.建设高标准公共技术平台超过10家;国家、省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超过2家、30家和50家;(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8.国家、省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超过2家、50家和130家;(责任部门:市经信委) 9.新增人才总量10万人;(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建设5个现代农业综合创新实验区、一批农业标准示范区和都市休闲区;(责任部门:市农委) 11.农业适度经营规模面积达到60%;(责任部门:市农委) 12.中国驰名商标拥有量达到20个;(责任部门:市工商局) 13.国内外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达到80家。(责任部门:市金融办)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三项政策 1.制定营口市产业优化升级相关支持政策。(责任部门: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服务业委、农委配合) 2.制定营口市引进、培养人才相关扶持政策。(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制定营口市科技创新、科技进步相关鼓励政策。(责任部门: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二)实施三项工程(计划) 1.营口人才特区工程实施“5118”计划。到2015年,引进50个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100个海外研发团队项目、1000名博士学位以上的或副高级职称以上高端人才、800名外国专家。(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631”工程。6年建设“三创”(科技创新、创意、创业)载体面积300万平方米,入住科技型企业1000家。(责任部门:市科技局牵头,市经信委及有关县区、园区配合) 3.“科技投入”计划。6年吸引各方资金30亿元,建立5只企业投资基金,用于支持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和科技创新,每年不低于1亿元对新兴产业的引进、建设给予补助。(责任部门: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金融办配合) (三)启动三项行动 1.“四个一批”领军行动。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掌握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开发一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代表国内外先进技术水平的核心产品,推进一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与应用。(责任部门:市经信委牵头,市科技局配合) 2.“3333”服务业提升行动。 -- “三基地”。即:沿海物流基地(责任部门: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望儿山敬母文化旅游基地(责任部门: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市旅游局配合)、营口影视拍摄基地(责任部门:营口开发区管委会)。 --“三城”。即:辽宁渤海科技城(责任部门:营口高新区管委会)、中国北方温泉城(责任部门:营口开发区管委会、盖州市政府)、营口大学城(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三区”。即:北海新城中央商务区(责任部门:北海新城区管委会)、产业基地“双城”高端商务集聚区(责任部门: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鲅鱼圈现代化商业区(责任部门:营口开发区管委会)。 --“三园”。即:北方服务外包产业园(责任部门:北海新城区管委会)、北海创意产业园(责任部门:北海新城区管委会)、辽河口主题公园(责任部门:西市区政府)。 3.“双转型”促进行动。即:产业转型(责任部门: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农委、服务业委、科技局配合)、城市转型(责任部门:市住房规划建设委牵头,市发改委配合)。 (四)着力推进一批重点项目 按照走集群化道路的要求,集中力量,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特别是要把能成为集成总装能力强的龙头企业、能成为拥有自主产权的成长性好的优势企业、能成为综合实力强以及在产业升级若干重要环节上起到支撑作用的骨干企业的项目引进来,建设好。 1.推进钢铁及深加工产业集群建设。重点抓好鞍钢鲅鱼圈新厂二期工程、五矿中板钢铁升级改造工程、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东南特钢年产75万吨不锈钢等项目; 2.推进石化产业集群建设。重点抓好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千万吨炼油和百万吨乙烯工程、中海石化(营口)有限公司700万吨/年重油深加工、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重交沥青工程等项目; 3.推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建设。重点抓好中冶京诚装备制造三期工程、新东北(营口)输变电产业园、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型激光设备制造基地、营口修造船基地、营口星火重型机床有限公司数控重型立式车床、辽宁华源风力发电设备制造营口有限公司风力发电设备等项目; 4.推进镁质材料产业集群建设。重点抓好营口中邦镁业有限责任公司镁产品深加工、辽宁金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金属镁及镁合金、大石桥中建镁砖有限公司镁锆砖等项目; 5.推进新兴产业集群建设。重点抓好东方光大集团(辽宁)实业有限公司通讯级塑料光纤产业园、营口北海光电科技园等; 6.推进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重点抓好营口乐器城、营口汽保城; 7.推进温泉产业集群建设。重点抓好营口海滨温泉城、盖州思拉堡温泉小镇、营口市奕丰双台温泉新城等项目; 8.推进商贸集聚区建设。重点抓好tesco“乐都汇”(营口)购物中心、沃尔玛(营口)购物中心、家乐福(营口)购物中心、新东北电器营口商场、营口港前物流、营口机场航空物流、营口港粮食中转设施工程、富玺(营口)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物流等项目。 三、保障措施 1.市委、市政府成立营口市产业优化升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下设办公室,由市发改委具体负责办公室工作。(责任部门:市发改委) 2.编制全市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责任部门: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服务业委、农委配合) 3.建立全市现代产业体系统计制度、检查制度和评价制度。(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4.设立全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责任部门: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 5.明确营口市产业改造升级融资担保细则、标准。(责任部门:市金融办) 四、具体要求 1.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尽快制定细则以及工作方案,报营口市产业优化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2.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要将拟定的政策意见报营口市产业优化升级领导小组审定后提交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 3.每月5日前,各责任部门将前月进展情况书面报营口市产业优化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进行全面总结,书面材料报营口市产业优化升级领导小组。 4.每月5日前,各责任部门将前月指标完成情况报市统计局和营口市产业优化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一份。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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