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鹤各单位: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按照市委常委会关于“市领导重点工作包保分工”,现将《 拆迁百日攻坚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七日
拆迁百日攻坚战活动实施方案
为保障全市新一轮城市大开发、大建设总体方案的顺利实施,加大全市棚户区改造和廉 租房建设等涉及全市民生、公益事业重点工程项目的推进力度,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我市经济建设更好更快发展,市政府决定近期在全市范围内依法 开展“拆迁百日攻坚战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坚持原则
一是坚持维护群众利益的原则。做到政策意义宣传到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群众特殊困难问题解决到位。二是坚持依法拆迁的原则。严格执行拆迁方面法律法规,政策面前人人平等,一个政策、一个标准执行到底。三是坚持阳光操作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四是坚持齐抓共管的原则。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在全市形成共同关心拆迁、理解拆迁、参与拆迁、支持拆迁的良好氛围。五是坚持特事特办的原则。对重点拆迁项目的要件、审批、动员等工作,可实行同步运作的方式进行。
二、主要任务
打好拆迁“三大战役”。一是打好重点工程会战。保证我市城市各出口环境和重点区域工程整治项目按期完成。二是打好棚户区改造工程会战。现有拆迁项目,做到拆迁到位,完结到位,保证“五一”之前开工建设一批,加快推进新改造工程项目拆迁工作,争取在六月份开工建设一批。三是打好拆迁遗留地段集中处理会战。对影响被拆迁人回迁的拆迁地段,下发行政裁决,综合运用司法、行政等手段实施强制拆迁。
三、时间步骤
活动时间为2010年3月10日至2010年6月20日。具体实施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阶段:3月10日至20日。在拆迁地段现场设置拆迁政策宣传咨询站, 安排专人对百姓进行现场宣传和政策解答;在电视台、电台、日报、晚报等各大新闻媒体开 辟专栏,对拆迁政策、相关法律法规、活动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进行广泛宣传。
(二)实施阶段:3月20日至4月10日。办理拆迁手续、审理拆迁要件、开 展拆迁评估、组织拆迁听证、下发拆迁许可,并对现有符合强迁条件的地段进行依法强迁。
(三)攻坚阶段:4月10日至5月20日。集中力量、采取超常措施、科学谋 划、精心组织、全面推进。
(四)突破阶段:5月20日至6月20日。对遗留的重点户、难点户组织拆迁 听证,运用司法、行政等法律手段,实施强制拆迁。
四、主要措施
(一)发动宣传攻势,把思想行动迅速统一到活动中来。一是动员全体拆迁工作人员积 极行动起来,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转变作风、端正行风、优化服 务、恪尽职守、谨慎履职;强化法律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文明执法、按程序执法、公 正执法、严肃执法,坚决做好百日攻坚战的各项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门制订宣 传方案,抽调专人负责拆迁百日攻坚战活动宣传。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 召开新闻发布会,利用舆论宣传,让广大被拆迁人充分认识拆迁工作的重要性,引导广大被 拆迁人顾全大局,主动搬迁。号召广大市民热爱家乡,支持拆迁,美化家乡,支持家乡建设 。
(二)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群众主动搬迁。一是制定补偿安置奖励政策。在规定期限内 搬迁的,要求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可以上浮,要求产权调换的,可以“拆一还一”。二是 制定无照房屋补偿优惠政策。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要求产权调换的,独立无照房屋可以“ 拆二还一”。三是制定弱势群体搬迁优惠政策。特困家庭在规定搬迁期限内搬迁的,要求产 权调换的可以优惠,要求货币补偿的可以奖励,残疾家庭给予相应补助。四是实施经济适用 住房,廉租房保障政策。
(三)实施阳光拆迁,告知拆迁全过程。一是实行拆迁公示制度。为增加拆迁工作透明 度,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房屋拆迁单位应当在拆迁现场设置拆迁公示栏。二是实行补偿政 策“十项公示”制度。公示补偿价格、公示附属物补偿标准、公示房屋装潢补偿办法、公示 无照房屋补偿政策、公示搬家补助标准、公示限期搬迁奖励标准及期限、公示回迁安置补偿 政策、公示特困家庭补偿安置优惠政策、公示残疾人补偿安置优惠政策、公示侨眷补偿安 置优惠政策。三是拆迁现场设立咨询服务台。宣传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设立专人负责接待,提供政策咨询,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印发房屋拆迁政策宣传手册,宣传房屋拆迁流程、宣传拆迁政策、宣传拆迁知识,告知拆迁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等。
(四)实施“援助”工程,主动接受监督,切实维护百姓利益。一是完善信访接待制度 ,抓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认真做好记录,处理信访件,要求件件有着落。二是健全投诉举 报制度。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拆迁单位要公开投诉热线电话,及时答复和处理拆迁居民的投诉问题。三是坚持监督检查制度。建立房屋拆迁管理监督体系,邀请法制、信访、监察等有关部门参加,对每个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四是建立过错追究制度。对房屋拆迁管理中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单位资格核准、拆迁行政裁决等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行为,追究责任人的过错责任。
(五)规范拆迁管理,避免工作漏洞。一是完善拆迁审批程序,做好拆迁许可审批听证 告知的工作。二是完善拆迁完结审批程序,确保拆迁地段不留 “死角死面”。三是完善无 主房拆除程序,严厉打击倒买倒卖的拆迁房 “耗子”行为。四是完善拆迁听证程序,对拆 迁许可证、拆迁裁决、拆迁政策、拆迁重点信访案件实行拆迁听证。五是完善拆迁公开程序,对所有拆迁制度、政策公开上墙,向拆迁双方告知拆迁全过程,确保公开透明,实现阳光拆迁。
(六)强化承办监督,确保拆迁政策宣传、实施到位。一是拆迁承办必须召开现场动员 大会。二是必须主动下户逐一开展动员工作,向被拆迁人宣传拆迁政策,认真听取和深入了 解被拆迁人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逐户落实补偿安置方案,为拆迁动员工作的全面开展做好 准备。三是必须认真填写工作日志,每天由拆迁负责人签字评语。四是建立拆迁协调例会制 度。对正在进行动迁的工程,定期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主持召开各拆迁单位负责人参加的 例会,交流情况,掌握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七)动员各界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大拆迁工作态势。一是号召广大党员干部,支持 合情、合理、合法拆迁的工作,主动搬迁,积极做好亲属、朋友的劝导工作。二是各单位主 要领导是本单位配合拆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本单位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教育职 工支持拆迁、配合拆迁。三是有重点项目需要拆迁的区,都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配合拆 迁、宣传动员、调查摸底等工作。四是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抽调专职人员,采取区领导包 片、街道领导包块、居民委包户的办法,层层落实包保责任,确保拆迁任务完成。
(八)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履行强制拆迁程序。一是要突破重点。运用司法、行政两种 法律手段,选择典型的重点户,依法进行强制拆迁。对那些重点户较多的拆迁地段,可采取 分期分批的办法实施。二是要办成铁案。强迁工作,市政府主管领导亲自把关,有关部门对 强迁的每个环节都要依法履行程序,确保不出差错和问题。三是要执行到位。高层指挥,精 心组织,统一实施,市公安局支持配合,不拆则已,拆就必须拆成。四是要有促动作用。通 过强迁一批、促动一批,使等待观望的被拆迁人尽快搬迁。
(九)坚持依法治访,控制无理闹访、越级上访现象发生。一是对上访人提出的符合规 定的有理要求,必须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也要限期解决。对上访人提出的不符合规 定的无理要求,要解释清楚,按原则办事。二是对无理上访的缠访户,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 合信访、拆迁部门,对本单位参与上访的人员进行教育,确保职工不缠访、不串访、不越级 上访。三是对被拆迁人的一些不合理要求,不得作不符合规定的许愿或乱开“口子”,防止造成“以闹取胜”的不良影响。四是要做好集体上访的疏导工作,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同时要做好处理预案。对少数公开聚众闹事或上街堵塞、冲击政府机关的被拆迁人,要依法及时进行严肃处理。五是对实施强迁后出现的无理上访、越级上访,特别是聚众扰乱办公秩序或采取其他过激行为的行为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法进行处理,抓住典型公开曝光,出现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拆迁百日攻坚战活动”工作的圆满完成,加强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 立鹤岗市拆迁百日攻坚战领导小组(简称市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张 雨浦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杜荣家同志,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樊金宝同志,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徐颖同志,市政府副市长马冲同志,龙煤股份鹤岗分公司发展规划部副部长李巍同志,鹤矿集团副总经理周长祥同志担任。成员由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住房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市信访局、市棚改办、市拆迁办主要领导及各区区长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
(一)工作推进组
组 长:马 冲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鹿英武 市住房保障局局长
李永江 市住房保障局副局长
刘佳奇 市拆迁办主任
各区拆迁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拆迁工作整体推进,协调各相关单位做好拆迁工作。
(二)宣传报道组
组 长:徐 颖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成 员:贾 淼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杜广成 鹤岗日报社社长
工作职责:市委宣传部组织安排拆迁推进工作的总体宣传工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鹤岗日报社负责组织“两台、两报”记者成立宣传报道组,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报 道,特 别要积极宣传拆迁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迹,公开曝光无理取闹的上访户、倒房 户,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强制拆迁组
组 长:杜荣家 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马 冲 市政府副市长
朱德臣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成 员:陈金久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忠海 市法制办主任
赵延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
姚梦宇 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厅厅长
刘佳奇 市拆迁办主任
李柏扬 市棚改办拆迁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履行对拆迁区内无主房、提出无理要求阻扰拆迁的被拆迁户强制拆除 。市拆迁办负责组织履行行政裁决手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强制拆迁的执行工作; 市法制办负责政策指导,限时督办;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现场安全秩序,制定安全情况处置预 案,做好强制拆迁现场公安干警布控,制止抗法、抗拆行为。
(四)纪检组
组 长:慕士超 市监察局局长
成 员:王 喜 市监察局副局长
周延明 市住房保障局纪检书记
工作职责:负责查处违法乱纪的拆迁工作人员,查处带头上访的党员干部。
(五)信访稳定组
组 长:樊金宝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成 员:姜言志 市信访局局长
李永江 市住房保障局副局长
刘佳奇 市拆迁办主任
李柏扬 市棚改办拆迁负责人
各区拆迁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对上访人的稳控工作及政策讲解,及时调查解决反映问题,确保拆迁稳 定。
(六)安置组
组 长:马 冲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刘佳奇 市拆迁办主任
李柏扬 市棚改办拆迁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被拆迁房屋验收、安置材料审核、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等安置业务。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保障局,主任:李永江(兼),副主任:刘 佳奇(兼)。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