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施行。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7日
乐东黎族自治县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县城卫生水平和文明程度,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自2010年3月起,在我县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为扎实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家爱卫委颁布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为依据,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发展目标,切实改善县城卫生面貌,提高县城卫生水平和文明程度,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 2012年底实现省级卫生县城;2014年实现国家卫生县城目标。具体创建内容见附件《乐东黎族自治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目标分解表》。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乐东黎族自治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嘉琪(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韦忠清(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吴坤宁(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石春海(县政府副县长)
林 秋(县政府副县长)
李伟黎(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彭文泽(县委办公室主任)
林贻超(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林丹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直属单位工委书记)
杨生平(县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吴 鹏(县卫生局局长)
周 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蔡文业(县教育局局长)
覃 超(县公安局局长)
林 鲜(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黎兴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林 云(县农业局局长)
林其波(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局长)
黄清永(县水务局局长)
邢孔跃(县商务局局长)
刘日明(县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孙 钦(抱由镇党委书记)
万小聪(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黄泽聪(乐东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孙德治(乐东工商局局长)
陈海清(县广电中心副主任、电视台台长)
蔡尧青(县委督查室主任)
黄垂志(县爱卫办主任)
黄宗标(县文明办主任)
黄垂波(县疾控中心主任)
吉训诗(县交警大队长)
邢孔忠(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林 畅(县自来水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办事机构:
(一)办公室。地点设在县爱卫办,主任由林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垂志同志兼任,成员从有关单位抽调。
(二)督查室。地点设在县委督查室,组长由蔡尧青同志兼任。
(三)健康教育组。地点设在县爱卫办,组长由黄垂志同志兼任。
(四)宣传组。地点设在县电视台,组长由陈海清同志兼任。
(五)建筑工地环境整治组。地点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长由黎兴洪同志兼任。
(六)市容环境卫生组。地点设在县城市管理局,组长由万小聪同志兼任。
(七)市场整治组。地点设在县商务局,组长由邢孔跃同志兼任。
(八)交通环境整治组。地点设在县交警大队,组长由吉训诗同志兼任。
(九)环境保护组。地点设在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组长由林鲜兼任。
(十)饮水卫生组。地点设在县自来水厂,组长由林畅同志兼任。
(十一)食品卫生组。地点设在县卫生监督所,组长由邢孔忠同志兼任。
(十二)除“四害”组。地点设在县爱卫办,组长由何家洁同志兼任。
(十三)防控传染病组。地点设在县疾控中心,组长由黄垂波同志兼任。
(十四)城乡结合部整治组。地点设在抱由镇,组长由孙钦同志兼任。
四、时间安排
整个“创建”活动自2010年3月至2012年12月底,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时间为2010年3月1日至4月30日。此阶段任务:1、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2、各责任单位进行动员并组织学习国家爱卫委颁布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3、各责任单位根据全县的总体方案制定各自的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20日前报送到县创建卫生县城办公室(县爱卫办)。
第二阶段为开展“创建”活动阶段。时间为2010年5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此阶段为全面开展“创建”活动阶段,各责任单位根据创建办公室分配的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间,组织开展声势浩大、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查漏补漏和申报阶段。时间为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其主要任务:1、由县“创建”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各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2、查漏补漏,即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行查漏补漏;3、撰写《申报省级卫生城市报告》及所需材料,并拍摄一部“创建”活动专题片,正式向省爱卫委提出申报。
五、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的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创建卫生县城对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要把创建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各责任单位要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人员到位,工作到位,经费到位。
(二)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各项任务指标,并把各项指标层层落实,既要做好用详实的资料证明各项指标水平的准备工作,又要做好迎接考评组实地考察及调查问卷的有关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三)加强信息反馈,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创建办工作人员除了经常深入各口检查督导创建活动外,还要定期召开汇报会,及时总结推广“创建”工作先进经验,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县创建办要编好《创建工作动态》,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发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县直各单位各主要街道、各办公楼门口等要悬挂“创建”横幅,要利用宣传车、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县新闻媒体要配合做好“创建”活动的电视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报道“创建”活动的进展和所取得的经验和成效,以及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事迹,对不文明不卫生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附:《乐东黎族自治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目标分解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