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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鹰潭市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鹰潭市政府

【发文字号】 鹰府办字[2008]2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药品招标采购工作的协调和领导,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鹰潭市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史 可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毛建和  市监察局局长 江金街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 姚美娟  市监察局纠风办主任 聂美娟  市科技局纪检组长 周文崇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余成勇  市工商局副局长 江 帆  市经贸委副主任 翁淑芬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孙 钢  市卫生局副局长 祝木水  市财政局副局长 计 青  市物价局副局长 吴泉水  贵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万挺春  余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银兴  月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孙钢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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