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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08]2329号)


【颁发部门】 海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琼发改价格[2008]232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石化批发企业: 根据《海南省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交通厅《关于机动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08]2327号)精神,我省取消原机动车辆燃油附加费,并开征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根据对随油价征收的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标准,对我省成品油价格相应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价格具体见附表。 本通知从2008年12月20日零时起执行。 附表: 海南省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单位:元/升

90#汽油 5.65
93#汽油 6.11
97#汽油 6.47
0#柴油 5.06
说明:1.以上汽油含车辆通行附加费0.90元/升,0号柴油未含车辆通行附加费; 2.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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