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区第一次水利普查的领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0〕4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区第一次水利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组 长:陈章良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曾 东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钟想廷 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邱祖强 自治区统计局局长 成 员:韦守德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庆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卫福喜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吴 云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田凤鸣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冯振年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唐标文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李小林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蔡德所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韦祖汉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蒋桂雄 自治区林业厅总工程师 苏新生 自治区广电局巡视员 石日灿 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杨伟林 自治区农垦局副局长 朱良毕 自治区测绘局副局长 梁开理 广西军区后勤部副部长 康三冬 武警广西总队后勤部副部长 二、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水利厅,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要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地区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蔡德所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机构及其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