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报送的《山西省吕梁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厅组织有关专家评审通过,现将专家意见印发给你们。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该《规划》基本满足《市(地)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要点》的要求,请尽快报吕梁市政府批准发布施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
《吕梁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2015年)》审查意见
2009年7月16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名单附后),对吕梁市国土资源局编制的《吕梁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规划》编制依据国务院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山西省人大常委颁布的《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国家、山西省有关法律、法规,具体编制工作按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晋国土资发[2005]199号《关于编制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通知》及附件1《山西省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要点》、附件2《山西省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图要求》和国家行业有关规范,其编制依据充分。
二、《规划》编制工作中充分收集利用了吕梁市13个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成果资料,对重点地质灾害点进行了核查,对新发生的地质灾害点进行补充调查,收集了吕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吕梁市有关行业建设规划(矿产资源、城乡建设、煤炭工业、公路铁路建设),编制规划中做到同级规划和上下级规划的衔接。
三、《规划》全面阐述了吕梁市地质灾害现状(地质灾害点数量、类型、特征、成因、分布、灾情),根据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预测了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类型、特征、诱发因素、分布、险情),总结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所述内容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提供了基础。
四、《规划》根据吕梁市13个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和重要地质灾害点核查、新发生地质灾害点补充调查资料,将吕梁市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划分为高易发区(包括9个亚区)、中易发区(包括6个亚区)、低易发区(包括4个亚区),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易发程度,结合各行业发展规划,将吕梁市地质灾害防治划分为重点防治区(包括5个亚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根据地质灾害防治紧迫程度划分为近期(2009-2010年)、中远期(2011-2015年),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和地质灾害防治分期原则正确,分区符合实际。
五、《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正确,规划总目标和分期目标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布署重点突出,具体(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和科研、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工程),经费估算有据,资金筹措责任明确,保证措施全面。
综上,《规划》编制依据充分,基础资料全面、详实,《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正确、目标明确、防治工作布置可行,《规划》符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晋国土资发[2005]199号文及附件1、附件2,经审查予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