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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城三角洲东岸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阜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颍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阜城三角洲东岸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七日
阜城三角洲东岸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实施方案
为推进阜阳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市棚户区改造步伐,进一步改善阜城人居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三角洲东岸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民生至上的原则,按照依法办事、有情操作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拆迁安置政策措施,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开展三角洲东岸人居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加快推进皖西北中心城市和滨水园林城市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安置优先的原则。认真做好拆迁安置住房保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确保“迁得出,拆得掉,安置好,稳得住”。 2.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程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依法推进项目拆迁安置。 ⒊坚持明确职能、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总体工作目标和任务,各责任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职责。 ⒋坚持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明确工作目标,有序进行实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综合整治工程的各项任务。 二、项目规模 三角洲东岸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东至东平路,西至颍河,南至阜裕大桥,北至北京路,项目占地2151亩,其中沿河公共绿化及道路占地733亩。 三、实施步骤 2010年4月-12月底,用9个月时间,基本完成三角洲东岸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整体拆迁安置分为五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4月上旬) 1.制定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和方法步骤,精心组织实施。 2.制定宣传方案,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二)完善要件、前期准备阶段(2010年4月11日至5月20日) 1.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为市城投公司办理项目用地范围内土地划拨手续。 2.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完成项目范围内拆迁、安置规划工作,达到符合拆迁、安置条件的要求。 3.市房产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市城投公司办理拆迁要件;市房产局负责举行拆迁听证会,发放拆迁许可证。 4.阜阳供电公司和市城投公司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拆迁范围内的高压走廊进行评估,阜阳供电公司负责迁移方案的上报、审批。颍东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做好拆迁范围内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的拆迁前期准备工作。 (三)摸底评估、审核公示阶段(2010年5月21日至6月底) 1.颍东区政府和市城投公司委托中介评估机构对拆迁范围内房屋、建筑物进行全面摸底评估;颍东区政府组织力量配合中介机构做好摸底评估工作,市城投公司、市房产局负责全程监督,评估结果经确认后公示。 2.颍东区政府制定拆迁实施方案,负责做好辖区居民及区直单位的拆迁工作。 3.信访维稳组负责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签订协议、实施拆迁阶段(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底)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按照安置补偿方案,市城投公司与被拆迁居民和单位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具体由颍东区政府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拆迁协议顺利签订。拆迁安置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2.市直有关部门成立专门组织,切实做好所属单位的拆迁、安置、稳定等工作。 (五)安置小区建设阶段(2010年6月底完成拆迁,2010年7月底动工建设) 1.颍东区政府负责在6月底前完成安置小区范围内的拆迁工作,市城乡规划局、国土局、房产局等有关部门要抓紧办理安置用地的拆迁手续,确保不因此影响拆迁进度。 2.市房产局负责在6月底前完成招标等前期工作,7月份正式启动安置小区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成立三角洲东岸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指挥部,负责项目统筹、指导、协调、督促等项工作。指挥部下设“一办四组”,负责综合调度、资金保障、拆迁安置、工程督查、宣传报道等协调工作。颍东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订实施具体方案,倒排工期,并将具体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负责同志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妥善安置。指挥部各工作组及相关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工作目标和工程时间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要坚持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实现平稳、安全、有序拆迁。 (三)加强调度,强化监督。充分发挥指挥部的核心作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协调调度。指挥部各工作组及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高效运作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统一部署和整体工作目标,下达阶段性工作任务,定期开展督查活动,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确保工程进度。 (四)严肃纪律,规范运作。各级、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在工程实施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阳光操作,规范运作。市、区两级监察、审计部门要全程参与监督。对在项目实施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行动不力,动作迟缓,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的予以严肃查处。 附:阜城三角洲东岸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阜城三角洲东岸人居环境综合治理 工程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指 挥 长:李 平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指挥长:王改林 市政府副市长 陈继民 市政协副主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主任 赫璞峰 颍东区政府区长 成员:宁传林 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冉献九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 王显义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夏金锐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石仲彬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程曙光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桂明 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五一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佑斌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王家仁 市房产局局长 唐东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汝天彬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张义民 市水务局局长 孙东亚 市市容局局长 胡 涛 市教育局局长 朱道业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曹化之 市卫生局局长 朱贺明 市审计局局长 董中续 市供销社主任 李凤华 市物资协会会长 张 军 市海事局局长 李文志 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世中 阜阳供电公司总经理 王 刚 市城投公司总经理 李 超 颍东区常务副区长 指挥部下设一办四组: 一、办公室 主 任:陈继民(兼) 常务副主任:夏金锐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 主 任:李 超 颍东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孙永刚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成 员:刘晓亮 王 刚 王 浩 牛满荣 姜仁义 黄海军 高 娄 程劲波 杨春秋 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加快工作进度的有关规定和措施,下达各阶段工作任务,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共同推进工作;负责宣传报道和发布有关重要信息;负责指挥部有关文字材料的起草和撰写,做好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和指挥部日常事务处理工作;负责对指挥部重要决定、议定事项和指挥部领导有关指示及批办事项的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落实工作责任,加快推进工作进度。 二、拆迁安置协调组 组 长:夏金锐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陈向前 颍东区政府副区长 王信林 颍东区政府副区长 闫松华 市房产局副局长 赵志贺 市企业改制办主任 王 刚 市城投公司总经理 成 员:王 洁 左会同 周志刚 郑长灯 张亚洲 张如明 焦学礼 李卫东 冷其昌 沙万里 刘 军 秦 勇 刘海洋 梁 迪 刘 涛 朱道友 工作职责:负责拆迁安置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拆迁安置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办理项目拆迁安置要件;负责督促加快拆迁进度及安置房工程建设,颍东区政府具体负责项目拆迁、安置房分配等工作,市房产局具体负责安置房建设。 三、资金保障组 组长:李文志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王 刚 刘玉红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支付与管理工作;负责项目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保障;加快资金调度,严格财经纪律,监督和规范资金使用行为。 四、信访维稳组 组 长:李德杰 市信访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信林 颍东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苗长春 滑国军 陈琦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拆迁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及被拆迁群众的维稳工作;落实包保责任制,形成责任到人、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维稳工作格局;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督查审核组 组 长:张桂明 市监察局副局长 副组长:徐迎春 市纪委执法一室主任 工作职责:审核三角洲综合治理工程手续、证件的合法性;审核拆迁范围内人口、安置及评估数据;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严肃查处拆迁中各类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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