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稽查局、省局审评认证中心,各相关企业: 为规范我省医疗器械经营秩序,强化企业法律意识,提升经营服务质量,严格行政审批程序,强化行政许可责任,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管理的特点和我省医疗器械经营监管的实际情况,我局于2007年10月1日,制定印发了《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试行)》(甘食药监械〔2007〕325号、以下简称《规定》(试行))和《甘肃省医疗器械零售产品目录》(甘食药监械〔2007〕374号)。该《规定》(试行)颁布试行一年来,有效促进了我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注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行政审批程序及责任更加明确。针对《规定》(试行))试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实际问题,在调研分析、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规定》(试行)和《甘肃省医疗器械零售产品目录》作了修订和调整。现将修订的《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经营管理规定》(附件1)和《甘肃省医疗器械零售产品目录》(附件2)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做好《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经营管理规定》的宣传督导工作。要结合辖区内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规范整顿的督查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高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二、继续做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查自纠工作。 1、2007年10月1日前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目前尚未完成自查自纠的,要按照《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经营管理规定》,尽快完成自查自纠。经自查自纠,许可事项符合《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及所附《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现场检查验收标准》的企业;或需增加符合经营范围相关的专职质量管理员的企业,及时向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备。报备确认后,各市州局要做好许可证监督检查记录,并将结果汇总上报省局医疗器械处。 2、经自查自纠,许可事项不符合《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经营管理规定》及所附《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现场检查验收标准》的企业,要明确经营方式,确定许可事项变更的项目,做好许可变更条件的准备工作,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办理相关许可事项的变更。 三、要加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检查力度,对擅自变更质量管理人、注册地址、仓库地址,擅自降低经营条件和超范围经营的企业要依法查处。 四、自发文之日起,《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试行)》(甘食药监械〔2007〕325号)和《甘肃省医疗器械零售产品目录》(甘食药监械〔2007〕37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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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编号 |
检 查 内 容 |
检 查 方 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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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与
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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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企业应建立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产品购销、储存养护、质量管理、技术服务等组织机构。 |
查组织机构设立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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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企业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设置质量管理、验收、养护等岗位。 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从事医疗器械经营,可不另设质量管理机构,但应在其质量管理机构中确定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的岗位和职责,并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的要求。 经营医疗器械单一产品的零售企业,或实行统一配送经营的连锁企业的分支机构,可不设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但应设置专职质量管理、验收、技术服务等岗位。 |
查组织机构设立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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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质量管理机构或岗位必须有明确的覆盖产品购销、验收、储存养护及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职能,并能有效履行质量管理的职责。 ①负责组织建立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②负责对供货单位和购进产品合法性的质量审核,并建立相应的质量档案;③负责产品质量验收,并指导、监督产品的保管、养护和运输中的质量工作;④负责产品质量的查询、不良事件和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并按时向当地药监部门报告;⑤负责不合格产品的审核,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⑥负责收集和分析医疗器械质量信息;⑦负责对企业职工开展医疗器械相关法规、规章,岗位职责,医疗器械专业技术知识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⑧负责对企业质量管理情况进行审核。 |
查机构岗位职责文件。换发许可证和变更许可事项的还须查履行职责的有关记录、档案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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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企业除与供应方约定,由供应方负责产品安装、维修、技术培训、咨询服务或由约定的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外,应设立与产品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相适应的技术服务部门。 经营单一产品的企业或零售企业可不设技术服务部门,但必须设置相应的技术服务岗位。 |
查组织机构设立文件及供应方(第三方)技术支持合同(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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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企业法人、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熟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熟悉与经营产品类别相关的质量管理规定和产品质量标准。 |
现场提问或试卷考核,查相关工作记录,综合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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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批发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依法认定的与企业经营产品类别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下同)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 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批发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依法认定的与企业经营产品类别相关专业大专(含大专,下同)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
1.查职工名册、任命(或聘任)文件、劳动用工合同、工资手册、养老保险手册等。 2.查身份证明、学历和职称证书原件并与申报资料、实际情况核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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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批发企业质量管理人(即质量机构负责人、下同)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与企业经营产品类别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含大学本科,下同)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质量管理人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的专业学历或从事工作的技术职称不能满足企业经营产品类别涉及专业技术要求的,还应配备与质量管理人同等条件且能满足经营产品类别质量管理专业技术要求的质量管理人员。 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和经营《甘肃省医疗器械零售产品目录》所列产品的药品批发企业,其质量管理人、专职质量管理员应具有与企业经营产品类别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下同)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 |
1.查职工名册、任命(或聘任)文件、劳动用工合同、工资手册、养老保险手册等。 2.查身份证明、学历和职称证书原件并与申报资料、实际情况核对; 3.对照《经营产品种类与设施设备岗位专业对照表》核对相关人员资质与经营产品的符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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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应配备与经营品种相适应,具有职业技术学校以上学历或取得职业技能证书的验收、养护、安装、维修等专业技术人员; 经营隐形眼镜、助听器等医疗器械的零售企业,可不配备安装、维修人员,但应配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师或验配人员。 |
1.查职工名册、任命(或聘任)文件、劳动用工合同、工资手册、养老保险手册等。 2.查身份证明、学历和职称证书原件并与申报资料、实际情况核对; 3.对照《经营产品种类与设施设备岗位专业对照表》核对相关人员资质与经营产品的符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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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企业应进行员工培训考核。制定培训计划和考核办法,进行医疗器械相关法规、规章、质量管理知识、 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及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考核,并建立培训档案。 |
查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有培训计划、内容、时间、考核结果、教材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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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应经过医疗器械相关法规、规章,岗位职责,质量管理知识以及相关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必须通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后方可上岗。 |
查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上岗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继续教育记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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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企业法人、负责人不得兼质量管理人、专职质量管理员或验收员;质量管理人、专职质量管理员不得兼验收员。 |
查企业机构和岗位设置文件,工作简历和相关工作证明文件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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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直接接触医疗器械产品的人员,应持健康证明上岗,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患有传染病、隐性传染病、皮肤病、精神病及其他可能污染医疗器械产品疾病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业。 |
对照岗位查建立的健康档案及健康证明原件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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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施 与 设 备 |
2.1 |
具有与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独立、宽敞、明亮、整洁的营业、办公场所,并根据经营产品的需要和机构设置情况划分相对独立的功能区域。 经营场所不得设在住宅、宾馆、住宅小区、军事管理区和其它影响实施及时有效的行政监督管理的区域或建筑内。 经营场所应有醒目的公司标牌。 |
1. 查营业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租赁时间从申报材料时间起算不应少于1年),核实现场所处位置是否符合标准要求,与申报资料是否一致。 2. 查现场布局是否与经营产品的需要和机构设置情况相适应。 3.是否具有醒目的公司标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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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批发企业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医疗器械单一产品的批发企业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零售企业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 医疗器械单一产品的零售企业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 药品经营企业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的,应符合gsp规定的要求,并应设置相对独立的区域或专柜。 |
查现场,与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申报资料核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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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应配备正常经营和质量管理所必须的电脑、电话、传真机、陈列柜、档案柜、办公桌椅等设施、设备。 |
查现场、查发票、购入证明及设备档案;是否能正常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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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经营隐形眼镜、助听器等医疗器械的零售企业,应设置相对独立的符合要求的验配、测听(室)等功能区域,并配备验配所需的仪器设备和设施; 经营隐形眼镜的应配备视力表、电脑验光仪、插片验光镜片箱、裂隙灯、蒙光手电等; 经营助听器的应配备纯音听力仪。 |
查现场、查发票、购入证明及设备档案;是否能正常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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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保证医疗器械质量要求的常温库、阴凉库、冷藏库。 仓库不得设在住宅、宾馆, 商务用房,住宅小区、军事管理区和其它影响实施及时有效行政监督管理的区域或建筑内。 仓库与生活区、 办公场所相对独立,并符合安全和卫生要求。周围环境应整洁,地势干燥,无粉尘、无垃圾、无有害气体及污水等严重污染源。 |
1. 查仓库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租赁时间从申报材料时间起算不应少于1年),核实现场所处位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与申报资料是否一致。 2. 查仓库布局是否符合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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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1、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企业符合储存条件的仓储使用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经营医疗器械单一类代码编号产品的批发企业,仓储使用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 经营医疗器械单一产品的批发企业,仓储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 经营有阴凉、冷藏贮存条件温度要求产品的,阴凉库(20℃以下)不小于20平方米,冷藏库(柜)(2-10℃)不小于5立方米。 2、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企业仓储使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经营有阴凉、冷藏贮存温度要求产品的,应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阴凉、冷藏库(柜)。 3、经营医疗器械单一产品的零售企业或实行产品统一配送经营的连锁经营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其产品陈列能满足其经营规模的条件下,可以不设仓库,但应设置相对独立的,符合产品储存条件的专区专柜。 |
1.查现场与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与申报资料是否一致。 2. 查仓库类型、位置和面积是否符合要求;面积不足部分不得超出规定面积的10%。 3.冷藏贮存设施设备能否正常使用,是否与经营规模相适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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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储存有毒和危险产品的仓库,应远离居民区,并双人双锁管理。 |
对照经营范围及产品特性的要求查现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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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库房应按照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管理要求实行分区分类管理。划分合格区、不合格区、待验区、发货区和退货区,并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区和发货区为绿色、不合格区为红色、待验区和退货区为黄色。 |
查现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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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库房内应配备温湿度测定、调控设备。 配备符合要求的避光、防虫、防鼠、防霉、防污染、防潮、排水、照明、消防等设施设备。 各库房内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
查现场。查相关设施设备的购入证明,使用、养护、年检等记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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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度 与 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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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应制定符合有关法规及企业实际的质量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1、企业各部门、组织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制度;2、品种资质审核的管理制度;3、产品购进及质量验收管理制度;4、仓储保管和出库复核的管理制度;5、效期产品管理制度;6、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7、技术培训、维修、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8、质量跟踪和投诉处理的管理制度;9、质量事故和不良事件报告的管理制度;10、企业职工相关培训的管理制度;11、文件、资料、记录的管理制度;12、各项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3、内部审核管理制度。 |
查制度与企业经营、管理的符合性、查制度的完整齐全性、查制度指导运行的情况。 新开办企业只查看制度的完整齐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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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企业应建立与质量管理制度相对应的质量管理记录。内容包括:1、品种审批表; 2、购进、入库验收记录;3、仓储保管养护记录;4、出库复核和销售记录;5、售后服务记录;6、质量跟踪及信息反馈记录;7、质量投诉处理记录;8、不良事件报告记录;9、不合格产品处理记录;10、退回产品记录;11、企业职工相关培训记录;12、产品质量和企业管理审核记录等。 |
查记录是否与制度规定相符、内容是否与企业经营实际相适应。现场询问相关人员记录填写过程及手续完备情况;查相关凭证及记录归档情况。有3项纪录不符,该项视为不符合标准。 新开办企业须建立与制度要求相应的空白记录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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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应根据实际,建立经营产品质量管理档案。主要包括:1、经营产品的资质档案;2、供货方资质档案;3、用户档案;4、产品质量信息档案;5、主要经营产品技术标准档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
查制度、档案、查在库产品、进货记录、进货票据核对与档案的符合性。至少抽查3个品种、批次,有2个品种、批次不符,该项视为不符合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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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必须从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产品。向供货单位索取并保存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
查在库产品、进货记录、进货票据核对与供货企业和产品资质的符合性。至少抽查5个品种、批次,有1个品种、批次不符,该项视为不符合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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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企业购进的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等资质证明复印件,诊断试剂类产品每批号应具有检测报告。上述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 |
查在库产品、进货记录、进货票据核对与产品资质的符合性,产品资质的真实性。至少抽查5个品种、批次,有1个品种、批次不符,该项视为不符合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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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必须按核准的经营范围和方式销售产品。不得向“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经营单位或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销售医疗器械产品。(个人使用的除外) |
查销售记录、销售票据。至少抽查5个品种、批次,有1个品种、批次不符,该项视为不符合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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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应严格按照产品标准对购进产品进行逐批验收。验收时应同时对医疗器械的说明书、标签、包装标识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检查。 |
查在库产品、进货记录、进货票据核对与验收记录的符合性。抽查5个品种、批次,有1个品种、批次不符,该项视为不符合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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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应根据制度的规定建立医疗器械购货、验收、养护、出库复核、销售等记录。 并具有能对医疗器械产品的购进、验收、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经营质量管理过程实施有效控制和全面真实记录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品名、购销对象、型号规格、数量、批号(编码或序列号)、灭菌批号、效期、生产单位、注册证号、验收、复核情况、经办人签名等基本信息。记录必须真实、完整。 质量管理记录必须保存二年,产品有效期的保存到有效期满后一年。 |
查制度、查现场。 企业是否实施计算机管理系统管理。能否有效控制,并记录购进、验收、储存、销售等环节 和过程的质量管理。 查购销票据。至少抽5个品种、批次的原始发票,有1个品种、批次无记录或有3个品种、批次记录不完整,该项视为不符合标准。 新开办企业须建立能够正常运行,且覆盖购进、验收、储存、销售等环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建立相应的空白记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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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库存产品应存放在相应的库区内并有明显标识。产品应按规定的储存要求分类存放。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植入医疗器械应与其他医疗器械分开存放;产品与产品、地面、墙、顶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产品与墙面、屋顶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不小于10厘米);有效期的产品应分类相对集中存放,并按批号及效期远近分开;有温、湿度保管要求的产品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区)。 |
查现场、查帐卡物的符合性。有3个品种、批次不符合分区、分品种、分效期存放; 2个品种、批次未按温、湿度要求储存; 1个品种、批次的不合格产品与合格产品混放,该项视为不符合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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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
不合格产品处理记录除具有产品基本信息外,应体现下列内容与过程:不合格原因、确认情况及确认人签名;质量负责人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处理意见;企业负责人签名,以及产品最终处理情况。 |
查制度、查记录。1个品种、批次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不符合质量管理程序的,该项视为不符合标准。 新开办企业必须根据制度要求建立相应的空白记录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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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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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 照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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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核发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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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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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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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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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 表人 |
姓名 |
学历 |
职称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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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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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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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 责人 |
姓名 |
学历 |
职称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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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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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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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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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方式 |
批发 零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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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备案意见 |
受理时间 |
年 月 日 |
受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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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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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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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准 备 案 事 项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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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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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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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 |
仓库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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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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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登记号 |
备案有效期 |
自:年 月 日 至 年 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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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种类 |
设施设备 |
岗位 |
专业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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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器械类、普通诊察类 |
医学类、护理类、机械类、材料学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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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电子类 |
安装维修室、 电气及机械维修工具 |
安装、维修、技术培训 |
医学类 、电气工程类、物理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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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光学类(含内窥镜)、医用超声类、医用激光类、医用高频类 |
安装维修室、电气及机械维修工具;经营隐形眼镜的须设置验光,配备验光设备 |
安装、维修(经营隐形眼镜除外)、技术培训 |
医学类 、光学类、电气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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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治疗及康复类、中医器械类 |
安装维修室、电气及机械维修工具 |
维修、技术培训 |
医学类、护理类、 药学类 、电气工程类、物理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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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磁共振类、医用x射线类(含附属设备及部件)、医用高能类、医用核素类、医用射线防护类 |
安装维修室、电气及机械维修工具 |
安装、维修、技术培训 |
医学类 、电气工程类、物理学类 、 核物理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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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检验类、医用化验类 |
安装维修室、电气及机械维修工具 |
安装、维修、技术培训 |
检验类、化学类、 药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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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诊断试剂类 |
冷藏库(柜)冷藏转运车(箱) |
技术培训 |
检验类、化学类 、 药学类、 生物学类、 医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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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类、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类、介入器材类 |
安装维修室、电气维修工具;手术工具及贵重物品存放室(植入、介入);经营助听器的须设置测听室,配备听力检测设备 |
安装、维修、技术培训 |
医学类 、生物学类 、材料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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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类,病房护理类,消毒和灭菌类 |
安装维修室、电气及机械维修工具 |
安装、维修、技术培训 |
医学类 、护理类 、 机械类、电气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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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类(含材料) |
安装、维修、技术培训(只经营材料除外) |
医学类 、生物学类 、 材料学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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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冷疗、低温治疗类 |
安装维修室、电气及机械维修工具 |
安装、维修、技术培训 |
医学类 、生物学类 、 材料学类 、生物学类 、电气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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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类、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类、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类、注射穿刺类 |
医学类 、生物学类 材料学类 、 护理类 、药学类 、 化学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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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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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类(软件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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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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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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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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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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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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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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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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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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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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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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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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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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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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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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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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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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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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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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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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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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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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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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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质量管理人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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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状况 (平方米) |
经营面积 |
仓储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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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被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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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在市或 县药监局意见 |
负责人: (盖章)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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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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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毕业学校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身份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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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
(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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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毕业学校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身份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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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人(质量机构负责人) |
(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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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毕业学校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身份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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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质量管理员 |
(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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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毕业学校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身份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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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员 |
(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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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毕业学校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身份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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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配人员 |
(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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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毕业学校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身份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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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人员 |
(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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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毕业学校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身份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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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营 场 所 |
经营场所 总面积 |
营业用房面积 |
办公用房面积 |
辅助用房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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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 储 状 况 |
仓库总 面积 |
常温库面积 |
阴凉库面积 |
冷藏库 面积 |
验收养护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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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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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用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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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检查记录 |
项目 |
检查记录 |
|
1.1 |
2.5 |
||
|
1.2 |
2.6 |
||
|
1.3 |
2.7 |
||
|
1.4 |
2.8 |
||
|
1.5 |
2.9 |
||
|
1.6 |
3.1 |
||
|
1.7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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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3.3 |
||
|
1.9 |
3.4 |
||
|
1.10 |
3.5 |
||
|
1.11 |
3.6 |
||
|
1.12 |
3.7 |
||
|
2.1 |
3.8 |
||
|
2.2 |
3.9 |
||
|
2.3 |
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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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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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人员签名 |
组员: |
企业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组长: 年 月 日 |
|
企业名称 (盖章) |
|
许可证 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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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
职务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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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项目 |
登记事项:1、企业名称 2、法定代表人 3、企业负责人 许可事项:1、注册地址 2、经营范围 3、仓库地址 4、质量管理人员 许可证补发: 1、正本 2、副本 | ||||||||
|
原核准事项 |
申请变更事项 |
许可证补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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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事项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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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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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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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事项 |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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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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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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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管理 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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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质量 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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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所在市或 县药监局意见 |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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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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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证 编 号 |
|
营业执照编号 |
| ||
|
注册地址 |
|
仓库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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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 |
|
企业负责人 |
| ||
|
质量管理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注 销 情 况 说 明 | |||||
|
股东(合伙人)签名 |
| ||||
|
企业所在市或 县药监局意见 |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
|
发证机关审核意见 |
审核人:(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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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代码 |
名 称 |
品 名 |
类别 |
|
6815 注射穿刺器械 |
注射穿刺器械 |
玻璃注射器 |
ⅱ |
|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胰岛素注射笔(针) |
ⅲ | ||
|
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 |
电子压力测定装置 |
电子血压脉博仪 |
ⅱ |
|
6822 医用光学器具、 仪器及内窥镜设备 |
长期接触体内的眼科光学器具 |
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 |
ⅲ |
|
6823 医用超声仪器 及有关设备 |
超声治疗设备 |
超声雾化器 |
ⅱ |
|
6826 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 |
电疗仪器 |
音频电疗仪、差频电疗仪、低频脉冲治疗仪、场效应治疗仪(热垫式治疗仪) |
ⅱ |
|
光谱辐射治疗设备 |
红外线治疗仪 、远红外辐射治疗仪、光谱治疗仪 |
ⅱ | |
|
理疗仪器 |
腰部保健带、非植入式止鼾器、医疗压力带、颈椎固定带、疗疝绷带 |
ⅱ | |
|
磁疗仪器 |
磁疗仪、低频电磁综合治疗仪、 磁疗器具 |
| |
|
眼科康复治疗仪器 |
视力训练仪、弱视治疗仪 |
ⅱ | |
|
6827 中医器械 |
治疗仪器 |
中医无源治疗仪器 |
ⅱ |
|
中医器具 |
针灸针、小针刀、三棱针、梅花针 |
ⅱ | |
|
6840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 及诊断试剂 |
诊断试纸(条、卡、笔) |
血、尿、便测试纸(条、卡、笔) |
ⅱ |
|
6841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 |
血液化验设备与器具 |
采血针(手指,家庭自测用) |
ⅱ |
|
6846 植入材料 和人工器官 |
器官辅助装置 |
助听器 |
ⅱ |
|
6854 手术室、急救室、 诊疗室设备及器具 |
医用制气设备 |
家用制氧仪、手提式氧气发生器 (注:以上为小型家用) |
ⅱ |
|
6856 病房护理设备 及器具 |
|
电动轮椅车、手动轮椅车 |
ⅱ |
|
6864 医用卫生材料 及敷料 |
敷料、护创材料 |
止血海绵、医用脱脂棉、 医用脱脂纱布、脱脂纱布块 |
ⅱ |
|
防护产品 |
防护服、防护口罩、手术口罩、隔离衣、防护帽及防护鞋套、医用口罩 |
ⅱ | |
|
|
痤疮治疗笔、疤痕敌 |
ⅱ | |
|
6866 医用高分子材料 及制品 |
输液、输血器具及管路 |
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
ⅲ |
|
手术手套 |
无菌医用手套 |
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