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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1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创业就业工程新增就业岗位6万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南宁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10]5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确保201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顺利推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201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创业就业工程新增就业岗位6万个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南宁市201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创业就业工程新增就业岗位6万个实施方案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南宁市2010年2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目标责任的通知》(南府办〔2010〕2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201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创业就业工程新增就业岗位6万个任务圆满完成,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素质就业、充分就业,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手段,综合运用财政扶持政策、社会各方帮扶和竞争激励手段,逐步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重点依托各类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培训的格局,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竞争力,扩大就业总量,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吕 洁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副组长:邓卫民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马南萍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张耀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龚山峰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长 陈世平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高 新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刘志烈 市财政局局长 谢小萍 市统计局局长 周异助 市商贸局局长 林国开 市国资委主任 伦 建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邓娟娟 共青团南宁市委书记 陈 尧 市妇女联合会主席 李永华 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杨泽民 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周元卫 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王晓华 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李永干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宋日正 武鸣县县长 黄国健 横县县长 张先进 宾阳县县长 尹建华 上林县县长 黄丽娟 马山县县长 陈 竑 隆安县县长 高 虹 兴宁区区长 黄建宁 江南区区长 王永超 青秀区区长 廖伟福 西乡塘区区长 蓝建东 邕宁区区长 孙志强 良庆区区长 李晓东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韦志鹏 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李 斌 东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马南萍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梁平江同志担任,负责项目的统筹协调、工作部署、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工作。(联系人:苏健联系电话:5505387、5505389) 三、计划进度

  完 成 数

项 目

第一季度

完成数

第二季度

完成数

第三季度

完成数

第四季度(11月份)完成数

新增就业岗位

6万个

1.6万个

3.4万个

5万个

6万个

每季度末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区)的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加强指导,确保目标任务按计划进度进行,并按照规定时限将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报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四、完成标准 (一)领导重视,任务明确。各县(区)制定工作方案及进度推进计划,层层分解任务指标;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台帐清晰,措施得力。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转移就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职业培训管理台帐齐全;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建立新增城镇就业岗位基础台帐。 (三)完成新增就业岗位6万个的目标任务。各县(区)要按照《南宁市2010年2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目标责任分解表》的目标任务,按计划进度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五、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创业就业工程新增就业岗位6万个,是一项重要民心工程,是建设和谐南宁,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举措。各县(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尤其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出发,继续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职责,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统一安排、统一部署、重点考核。 (二)完善就业援助机制,统筹抓好三类群体的就业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的长效机制,拓展“南宁市12333就业援助呼叫系统”服务功能,加大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不断加强就业服务的针对性,重点抓好大学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三类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 (三)以创建创业型城市为载体,促创业带就业。要贯彻落实国办发《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和我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创业政策体系和目标考核体系,全面推进全民创业。扶持发展一批返乡创业人员示范基地、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示范基地和高校毕业生创业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创业带头人,搭建创业交流平台,组织创业交流会,形成互动创业、互助创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创业项目库建设,组织创业项目推介会,进一步提升自主创业引导力和影响力。壮大创业专家团队伍,积极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前指导和创业后续服务,引导和带动全民创业,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促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为用工单位提供就业服务。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和基层就业服务平台的作用,跟踪做好新建项目的服务工作。建立联系项目、联系企业的制度,深入各项目和企业,围绕需求做好各项目各企业的劳动用工、技能人才培养、社会保险、权益维护等有针对性的服务,在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中拓宽就业渠道,做好岗位与人力资源需求的对接,为项目推进和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为实现社会充分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五)抓好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实施特别的职业培训计划,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组织好进城务工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返乡农民工参加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加强企业在岗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同时,组织有创业愿望的人员参加创业培训,推行siyb创业培训模式,提升培训对象的创业能力。 (六)发挥培训资金促进就业的效应。通过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市、县(区)安排专项资金,积极筹措农民就业培训资金。建立和完善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促进就业效果挂钩的机制,对参加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农民给予培训补助。同时,做好培训专项资金及时到位和使用监督,对进入培训基地、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给予培训补贴、鉴定补贴,提高农民参与就业培训积极性,为推进农民就业培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七)做好督促检查和评估总结。 1.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定期对各县(区)开展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和新增城镇就业岗位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指导,及时掌握全市工作进度,进行情况通报,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2.指导各县(区)做好各项台帐建设及统计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措施。 3.组织召开促进创业就业工作现场会,及时展示各县(区)的工作推进成果,交流工作经验,确保创业就业工程新增就业岗位6万个任务的全面完成。 附件:新增就业岗位6万个指标分解表

指标

城镇新增就业岗位(个)

 

全年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

完成比例%

全市

60000

 

 

市本级

 

 

 

武鸣县

2240

 

 

横县

2340

 

 

宾阳县

2440

 

 

上林县

1080

 

 

马山县

1080

 

 

隆安县

1080

 

 

兴宁区

7420

 

 

江南区

10210

 

 

青秀区

12300

 

 

西乡塘区

15340

 

 

邕宁区

720

 

 

良庆区

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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