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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金昌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金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金政办发[2010]3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金昌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金昌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四月二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38号)精神,全面做好我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我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和违法用地情况,严肃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并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有关行政领导实施问责,切实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二、检查范围和工作重点 包括我市永昌县和金川区2009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卫片遥感监测变化图斑117个,面积5443亩。其中:永昌县98个,面积4241.5亩;金川区19个,面积1201.5亩。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内容以117个卫片变化图斑为依据,采取“边核查、边查处”的方式,重点开展以下四个方面的检查。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重点核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检查当年基本农田、耕地保护情况,检查新增建设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看是否存在擅自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特别是擅自调整村庄、集镇建设土地利用规划,越权违规调整国家重点工程用地规划等问题,纠正规避法定程序、越权审批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行为。 (二)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情况。对卫片涉及的建设用地审批情况逐批次、逐宗地进行核对,看是否存在批少占多、弄虚作假、非法批地现象,纠正违法违规审批土地行为;看是否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征用)和供地审批手续。 (三)建设用地供地情况。对照土地利用现状对卫片涉及的招拍挂出让用地,逐宗核对供地方案和出让合同约定情况,看是否存在未供即用、低价出让、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费问题,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非法批准改变土地用途行为,纠正规避招拍挂出让、规避法定程序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 (四)违法占地情况。检查卫片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是否存在未报即用、边报边用、以租代征、未供即用以及改变土地用途等现象,纠正各类违法违规侵占和破坏耕地行为。 三、工作步骤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培训阶段(3月31日前)。3月下旬召开会议,对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动员,并对县、区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阶段:核实查处阶段(4月1日-5月25日)。县、区抽调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成专门的工作队伍,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自查方式,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卫星遥感监测图斑逐一进行内外业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按照“既查处事、又查处人”的原则和“边核查、边处理、边完善”的办法,依法逐一查处。 县、区将自查工作报告(包括电子版)和《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等表格于5月25日前报市国土资源局。 第三阶段:审核整改阶段(5月26日-6月25日)。市上对县、区自查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县、区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具体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县、区将自查工作报告(包括电子版)及相关附表于6月25日前正式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6月26日-9月10日)。市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对县、区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验收。验收采取书面调查、实地核查和抽查的方法进行,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听取县、区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查看土地执法检查活动中形成的文字、影像等资料;随机抽查项目用地使用情况及违法用地现场;核对各类统计报表;检查重点案件查办及挂牌督办案件的处理情况;召开座谈会,随机了解其他相关事宜。 9月5日前,市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完成对县、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验收排序工作,约谈有关政府主要负责人,公开曝光、直接查处、督办重大典型案件,并向全市通报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县、区要将土地卫片检查工作总结和相关统计报表于9月10日前报送市国土资源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沟通顺畅、配合默契、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联系机制,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为加强对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市上成立了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地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工作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采取突出重点、分级负责的方式。市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县、区自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指导,开展督察、验收、约谈和问责等工作。市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县、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组成验收组对县、区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对检查结果进行排序,并确定约谈相关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查处、挂牌督办重大典型案件。县、区政府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涉及变化图斑的核查、数据汇总、案件查处等工作,确保卫片检查发现的各类违法问题、违法案件依法彻底纠正和处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类数据真实、准确,案件查处、责任追究、问题整改不走过场。 (三)狠抓案件查处。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核实一宗、查处一宗、整改一宗”的要求,依法严肃查处,要重点查处破坏基本农田、未报即用、以租代征等非法占用土地案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问题,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一律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对未依法处理到位即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对符合问责条件的违法行为,要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由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及时向监察机关提出问责建议。对涉嫌刑事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对应查处却不依法查处的,要严格按照15号令第十六条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分析、认真梳理,提出整改意见,建立相应工作预防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及时报送数据。县、区开展外业调查的各类统计表格要有具体工作人员签名,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上报的纸质报表必须由填表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建立健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周报制度,县、区在每周二前将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报送采用纸质报送和电子版报送两种方式进行,纸质报送一式三份,电子版报送使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通过网络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薛燕,电话:8316025,传真:8212858 邮箱号:gtxueyan_2007@sin.com。 附件:
金昌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周文魁 副市长 副组长:张强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厍运涛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 刘忠仕 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 军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李传林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朱生念 市公安局副局长 潘进军 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文宗 市规划局副局长 李德武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由李德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935-8330570,13085958518。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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