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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定西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定政办发[2010]5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 现将市环保局根据《甘肃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细则》要求制定的《定西市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完成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定西市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是落实总量减排责任,实现减排目标,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和制度保障。为进一步加强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以下简称“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准确核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根据环保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系建设考核办法》和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细则》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污染减排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市2010年度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为目标,把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作为落实减排责任、实现减排目标、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和制度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测、统计和考核,为规范减排体系建设和运行,全面完成总量控制目标和任务提供有效的制度支持。 二、污染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 (一)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计划 依照环保部《2010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和省环保厅《2010年省上重点监控企业名单》,2010年我市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废水、废气监督性监测工作计划如下: (二)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比对监测计划 对已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定西清源污水净化公司、临洮县污水处理厂、陇西污水处理厂每季度进行一次数据有效性审核比对监测,监测项目为codcr、nh3-n、ph、污水流量。监测结束后填写《自动监控设备监督考核表》,并按规定上报备案。 其余两户国控企业(定西宏煊淀粉制品公司,陇海乳品有限公司)和其他在环评审批时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企业,在其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到位验收合格运行一季度后,即应开始进行数据有效性审核比对监测。 (三) 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建设、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 1、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计划 环保部下达的《2010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中尚未安装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的定西宏煊淀粉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和陇海乳品有限责任公司,要按省上要求在今年5月底前在其污水处理设施进出口安装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自动监测设备,并通过验收。 在省市环保部门审批环评文件时明确要求安装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的陇西凯华公司、东兴铝业陇西分公司、临洮铝厂、西北铝业陇西分公司铝箔生产线、渭源县海盛淀粉厂、安定区集中供热工程等建设项目也要在项目建成投产的同时完成在线自动设备安装,未安装的不能进行环保专项验收。 排污单位在安装在线自动监测设备时,要按照《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甘肃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现场端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2.自动监测设备验收计划 已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定西清源污水净化公司、陇西、临洮县污水处理厂要于2010年4月底前按《甘肃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现场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完成整改,由市环保局组织完成验收,向省环保厅上报验收报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验收表》和《甘肃省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联网信息登记表》备案。 3、污染减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 2009年省环保厅下发的《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环境监测建设方案》安排我市的减排环境监测设备购置项目,计划新增酸沉降监测仪器设备5台和新建沙尘暴监测子站1个,总投资155万元(国补124万元,市级配套31万元),在省环保厅组织统一招标采购设备到位后,按省上实施方案,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和配套建设任务,开展相应的监测业务。 (四)数据整理上报和监测报告编写 按季度整理、汇总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和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数据,按时上报省站数据室。在对数据整理汇总建立数据库的同时,对各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分析,按季度、年度编写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由市环保局行文及时报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自动监控设备监督考核表》要备份规范整理保存,以备上级查验。 (五)质量保证和控制措施 1、严格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t/t91-2002)、《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92-2002)、《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国定污染源监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技术规范》(hj/t373-2007)的规定和要求,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甘肃省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实施细则》、《甘肃省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 2、从样品采集、固定、保存、运输、室内处理、分析化验全过程把好监测质量关。 (1)设点要具有代表性,监测或采样时要在企业生产工况稳定、生产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的情况下进行,企业生产设备和治理设施应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监测期间由专人负责监督、记录工况,随时与监测人员保持联系。每季度调查所监测企业的季度生产情况和平均工况。结合监测当时工况负荷、生产时间以及季度和年度平均工况负荷计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及减排工程设施对主要污染物的去除率等。 (2)监测人员的素质要求:监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承担监测工作,报告监测数据者,必须具有该项目考核合格证,方可报出相应项目的监测数据。 (3)监测仪器要求:为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达到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可比,所用监测仪器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方准使用。对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按规定自行检定合格方可使用。 新购置的玻璃量器在使用前,首先对其密合性、容量允许差、流出时间等指标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重点废水排放企业采瞬时样,连续采两天,每天采3次,每隔4小时一次。 (5)污水处理厂的进、出口均须同步进行采样监测。监测频次为两天,每天四次,每隔三小时采一次。 (6)在采样时,每个排口须同步测定废水流量。 (7)废气污染源在生产期间按生产周期采2个周期,每个周期采样3次。 (8)室内分析时,要采取密码样、平行双样、校准曲线、加标回收等措施进行化验分析过程质量控制,保证数据质量和准确性。 三、污染减排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对照环保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办法》和省环保厅《甘肃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细则》,我市污染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定西宏煊淀粉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和陇海乳品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安装现场在线自动监测设备,临洮县污水处理厂氨氮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尚未安装。 (二)2009年省环保厅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求地方配套的31万元还未落实。 (三)市监控中心运行管理人员还未配齐,运行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监督性监测、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有些环节还未达到省环保厅考核规定的要求;有效性审核数据使用率还要进一步提高;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验收工作还需按省上考核细则进一步做弥补完善工作。 四、整改方案及措施 (一)全面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 1、认真履行职责,加快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进程。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要把主要污染物减排体系建设列入政府环境目标责任书,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落实经费,认真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确定的自动监测设备安装任务。一是有关县区按省上要求,必须于2010年4月底前保证定西宏煊淀粉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陇海乳品有限责任公司、临洮县污水处理厂完成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在5 月底前要完成验收工作;已完成安装的要对照《甘肃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现场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检查整改,认真配合市环保局于4月底上报验收报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验收表》和《甘肃省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连网信息登记表》。二是省市在审批环评时明确要求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的企业,有关县区要强化督促工作,确保在投产时与治理污染的设施同步建成投入运行。 2、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机制。 主要污染监督性监测要认真依照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年度监测方案要求,开展对国、省控企业的监督性监测,确保监测任务完成率达到100%,监测频次、质量控制符合省上规定,并认真及时地编报监督性监测报告。在线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环保部门制定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及相关技术规定,完成各季度自动监测有效性审核工作,并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上报《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表 》。市、县环保部门必须在环境统计、污染减排、总量核查及排污收费等环境监督工作中应用在线自动监测数据。市污染源监控中心要切实按照《甘肃省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管理制度》确定的办法、制度、流程和报表要求,加强运行管理,认真执行日报、周报、月报或季报制度,健全污染源自动监测历史数据库,确保数据传输及时,设备运行正常。各已安装自动监控设备的企业要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校验、检修,及时发现和解决掉线现象,完善运行记录,保证与省市监控平台稳定联网。市县环保部门也要加强这方面的督查。 (二)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监测体系 市、县财政要加大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投入,落实配套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专项经费,保证省上下达的污染减排监测项目的完成;各相关企业也要认真切实地履行污染减排企业责任,积极多方筹措资金,加快自动监测企业现场端设备安装进度,保证按要求时限建成投入运行。未按要求时限完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的,要停产整改。 (三)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 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是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的一项重要内容,省环保厅已下发了污染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细则,与污染减排、政府目标责任书同步实行量化考核;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繁重,各县(区)政府、市县环保部门和相关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抓好落实。县(区)政府要认真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市县环保部门强化管理和督促调度,认真按国家省上考核办法和细则的要求,及时开展和完成相关工作,各有关企业要切实履行企业环保责任,加快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进度,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工作,确保2010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按要求时限保质保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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