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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市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颁发部门】 清远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清府办[2010]3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度全市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配合实施。施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审计局反映。

二○一○年四月六日
2010年度全市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2010年是我市巩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阶段性成果、夯实经济回升基础的关键之年,也是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之年。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审综〔2010〕20号)的精神,继续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主题,牢牢把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核心,突出“三促进一保持”,认真履行审计职责,为清远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提供有力保障。 2010年,我市组织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的主要原则:一是继续对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促进相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加大绩效审计力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化对经济运行中存在风险的反映,维护我市经济安全;加强对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的审计,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线索的揭露和查处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体制机制问题的反映,促进改革;二是着力构建我市财政审计大格局,以“两个报告”的内容和需求为出发点,有效整合财政审计资源,改进审计项目组织模式,探索建立科学的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体系,增强市级预算执行审计的整体性、宏观性、建设性和时效性;三是大力推动审计资源整合创新,围绕审计目标和工作重点,加强对全市审计统一组织项目的指导及统筹力度,整合市、县(市、区)二级审计力量,形成合力,产生规模效应,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惠民政策落实提供服务;四是量力而行,留有余地,控制审计项目数量和审计工作强度,加强审计项目管理,严格控制项目进度,提高工作效率;五是严格审计项目质量控制,防范审计风险,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安排和我市的实际情况,确定2010年度全市统一组织及市直审计项目如下: 一、预算审计 (一)税收审计。 1.税收审计。以推动地税部门严格执法,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水平为目标,由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科组织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对全市地税系统2009年度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市地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情况和税收征管质量,揭露查处不按规定将税款征收入库、提前征税、税收空转和税收收入错库等税收虚假行为以及漏征、少征税款等问题。本项目属省定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2010年3月1日开始,5月10日前完成。 (二)预算执行审计。 2.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由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科组织,对市本级政府200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进行:从总体上把握财政收入、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重点关注土地出让金的收支情况、涉及民生、社会影响大、财政投入多的财政资金的绩效情况以及国家有关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完善公共财政体系;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提高财政资金的绩效水平。本项目属市自定财政财务收支审计,2010年5月30日前完成。 3.部门预算审计。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结合部分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审计局组织对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林业局、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三个单位200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本项目属市自定财政财务收支审计,2010年6月底前完成。 由市审计局将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向市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 二、财政决算审计 4.财政决算审计。由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科组织,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09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重点审计财政收入、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各种专项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财政支出改革及预算管理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审计建议和处理意见。本项目属市定财政财务收支审计,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三、专项资金审计 (一)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审计调查。 5.中央和省扩大内需相关政策实施情况和效果专项审计调查。以保障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的贯彻落实、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相关政策措施取得实效为目标,由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科组织全市各级审计机关继续对中央和省扩大内需相关政策措施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专项审计调查。调查了解有关地区和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政策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效,摸清扩大内需投资总体情况和进展,反映部分行业或项目在执行环境监管、用地管理、金融政策和项目投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关注资金投向不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投入到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或产能过剩行业、重复建设等问题;项目违反用地政策,非法征用或占用土地,未能合理和集约用地造成土地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项目未达到相关环保要求、未经环评即开工建设或建成后对周围环境造成负面影响;项目在投资决策、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管理使用及工程建设效果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揭露在项目建设各环节存在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从政策、体制、机制等宏观层面深入分析原因,为中央和省经济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本项目属省定专项审计调查项目,2010年6月中旬开始,10月10日前各地审计机关向市审计局提交审计调查报告,10月15日前由市审计局向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提交汇总报告。 (二)地方政府债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6.地方政府债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以摸清地方政府债务总体情况,揭示存在的主要问题与运行风险,促进地方政府规范债务管理,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建立健全债务风险责任制度为目标,由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科根据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统一布置,组织协调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对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过度举债,偿债能力差的情况;政府统筹监管不力,为融资平台违规担保,加大财政风险的情况;提出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保障财政安全和金融安全,促进地方政府建立健全债务风险责任制度等方面的建议,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保障。本项目属署定专项审计调查项目,2010年5月开始,6月上旬前各地完成审计项目并报市局,由市审计局按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要求提交汇总报告。 (三)民生资金及专项工程审计。 7.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计。以把握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度,全面掌握工程项目实施、资金分配使用、目标落实完成、工程实施后的达标情况为目标,由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组织全市各级审计机关继续开展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烈度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学校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制订情况;总体进度情况;资金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等。本项目属省定专项审计项目,2010年1月开始,12月结束。各县(市、区)审计局在6月5日前和12月5日前分别向市审计局提交上半年和下半年审计情况报告,由市审计局分别上、下半年汇总后,于2010年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向省审计厅提交我市上半年和下半年校舍安全工程审计情况报告。 8.解决我市中小学教师“代转公”和“两相当”问题专项审计。以保障省、市关于解决中小学教师“代转公”和“两相当”问题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促进建立健全专项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的长效机制,确保相关政策措施取得实效为目标,由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科组织全市各级审计机关继续开展我市各地解决中小学教师“代转公”和“两相当”问题专项审计。重点审计各地是否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解决中小学教师“代转公”和“两相当”的问题,制定了哪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办法来保障这两项政策措施长期有效地贯彻落实;各地保障这两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专项资金是否及时到位、配套到位和管理到位;各地在解决两个问题中存在哪些违纪违规问题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本项目属省定跨年度跟踪审计项目,从2009年9月开始,至2011年1月结束。2010年4月10日前各县(市、区)审计局向市审计局提交截至2010年3月底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解决中小学教师“代转公”和“两相当”问题以及财政经费使用效果等情况;2011年1月10日前,向市审计局提交截至2010年底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解决中小学教师“代转公”和“两相当”问题以及财政经费使用效果等情况;跟踪之前审计发现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 9.失业保险基金审计。以保证基金安全完整,有效促进基金保值增值,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由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科组织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参照《广东省2009年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方案》要求,对全市2009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情况进行审计。实施对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性、完整性和效益性的审计,检查财务收支情况、基金运行效益情况、内部管理控制以及监管情况等,从机制、体制和政策执行等角度出发,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各级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有效履行职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本项目属省定审计项目,从2010年5月开始,2010年7月10日前各县(市、区)审计局向市审计局提交审计报告,市审计局按省厅要求提交审计综合报告。 10.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力度,完善投入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和项目顺利实施运行为目标,由市审计局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2007-2009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2007至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总体情况,地方政府贯彻落实农业综合开发政策采取的措施及成效,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筹集、分配、投向情况,资金与项目管理、效益情况。本项目属省定专项审计跨年度项目,2009年12月开始审计调查,2010年4月10日前,各县(市、区)审计局向市审计局提交本地审计综合报告,2010年4月底,市审计局向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提交全市汇总综合报告。 11.“十个一批”项目工程建设资金审计调查。由市审计局组织对我市安排扩大内需项目专项资金的跟踪审计。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一是对我市“十个一批”工程项目的前期资金投入使用情况;二是融资平台融资规模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本项目属市自定审计调查项目,2010年12月完成。 四、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12.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由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科组织对清远市公安局2009年度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本项目属市自定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2010年12月完成。 五、经济责任审计 13.受市委组织部委托,由市审计局组织对中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原县委书记陈铸谋同志等10个单位责任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围绕公共财政、依法行政、经济决策、政府绩效和廉洁从政等方面审计。本项目属市定审计项目,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六、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14.由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负责组织审计。 ①对省道114线广清高速北段终点至清新县城段改建工程竣工决算和省道114线清远大桥抢修加固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这两个项目属市自定审计项目,2010年12月完成。 ②对新清远站站前广场及周边道路工程竣工决算和清远市人民医院中心院区首期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这两个项目属市定跨年度审计项目,从2010年开始,至2011年完成。 七、企业审计 15.由市审计局企业审计科组织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对清远市汽车运输集团公司2009年12月31日止资产负债和损益审计。本项目属市定审计项目,2010年7月完成,8月向市政府提交审计综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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