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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2010年“扫黄打非”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字号】 吉工商公字[2010]9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 按照2010年吉林省“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省局制定了《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2010年“扫黄打非”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六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2010年“扫黄打非”工作方案
为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据吉林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制定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2010年“扫黄打非”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和查缴各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将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活动作为重中之重,贯穿于全年“扫黄打非”工作的始终。坚决查缴传播政治谣言、破坏社会稳定、危害国家统一、诬蔑社会主义制度的非法出版物。特别是对歪曲党史、国史和军史,攻击我国政治制度,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煽动民族分裂、挑起社会矛盾的非法出版物,做到严密监控,露头就打。要高度重视网上监控,坚决遏制敌对势力通过网络进行渗透破坏活动的势头,最大限度地压缩政治性有害信息传播空间。 (二)坚决打击利用互联网和手机传播淫秽色情信息。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网络信息监控,强化网络公共服务终端管理,密切关注网上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对网站刊登、链接的有害信息要责令其立即删除,督促其完善过滤措施,集中查处一批利用互联网和手机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三)严厉打击各种侵权盗版活动。要采取有力措施,严管严查出版物市场,特别是要加强对书报刊、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及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和印刷、复制、刻录等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者,持续不断地查缴各类侵权盗版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材教辅、畅销书和常销书。 (四)大力清除各类文化垃圾。要强化对学校周边等重 点区域的监控,完善日常监管机制,严格规范其经营行为。坚决清除宣扬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污染青少年身心健康,败坏社会风气的音像制品、卡片印刷品、动漫游戏和淫秽色情出版物,营造有利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五)严厉查处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报刊。配合有关部门坚决取缔假冒伪造国内刊名刊号或无刊号出版的报刊,特别是非法夹带、邮寄入境的境外有害报刊、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的报刊及以“一号多刊”形式出版的非法报刊。 二、工作措施 (一)清查出版物市场。各级工商局要采取有力措施,严管严查出版物市场,重点查缴以下各类非法出版物:一是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特别是攻击我国政治制度、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煽动民族分裂、挑起社会矛盾的出版物以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宣传品;二是宣传封建迷信、伪科学,特别是宣传凶杀暴力出版物;三是淫秽色情出版物,特别是淫秽色情书刊、音像制品、卡通印刷品和动漫游戏软件;四是非法报刊,特别是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发行的报刊;五是盗版出版物,特别是盗版教材和教辅读物、畅销书、音像制品和常销书等。 (二)加强对印制企业监管。对印制企业执行印刷、复制委托书制度的情况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无照经营的印制企业要坚决取缔;对违法开展印制业务的要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强化对互联网网站和上网服务场所的治理。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网站和上网服务场所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境内网站登载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相关信息、淫秽色情信息以及从事淫秽色情声讯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 (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在掌握现有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和各类监督管理信息的基础上,加强对出版物印刷、复制、发行、批发、零售、展销经营单位的信息录入,强化信用分类监管。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建立不良信用档案,并进行重点监控。要在执法实践中不断完善企业信用的监管平台,发挥对企业信用的长效监管效能。 (五)认真把好市场准入关。要严格按照《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规定,对申请登记注册的印刷、复制出版企业,严格按照前置审批制度的要求,审查企业的主体资格,没有通过新闻出版部门审查,不符合前置审批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登记注册。同时,把市场准入监管与营业执照年检有机结合起来,对检查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坚决予以变更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监管文化市场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此项工作摆上市场监管重要位置。要将“扫黄打非”工作与平安市场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要严格属地监管,把“扫黄打非”工作纳入基层工商分局(所)的责任目标,对辖区相关文化产业和出版物市场实行全方位全天候监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严查严管。要把书报刊批发市场、音像市场、电子软件市场、繁华区、旅游景点、车站、机场、码头、学校周边区域、医院、娱乐场所等人员流动量较大的地域场所作为清查的重点部位;把印制、发行单位和游商、摊点作为清查的重点对象。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强化对重点部位、重点对象的检查力度,坚决查缴非法出版物,取缔无照经营,严惩违法行为。 (三)加大执法力度,查办大要案件。各地要把查办大要案件作为推进“扫黄打非”工作的突破口,强化市场巡查,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开展对印制企业的整治,坚决打掉一批盗版盗印和制假售假窝点及犯罪分子,端掉其制作储运窝点,摧毁其地下发行网络。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四)明确职责,密切配合。企业注册登记部门要加强对申办印制企业资格审查,严把印制企业的市场准入关。经济违法稽查部门要把查办重大涉“黄”、涉“非”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加大惩治力度。基层工商分局(所)要完善监管措施,切实担负起辖区监管责任。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加强与公安、新闻出版、文化、教育、电信等部门的协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狠抓落实,确保文化市场健康有序,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在“扫黄打非”中要认真总结经验,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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