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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人保产险省公司)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发文字号】 黔保监财产险[2010]2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你公司《人保财险贵州省分公司关于兴义支公司顶效开发区营销服务部搬迁地址的请示》(人保财险黔发〔2009〕296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义支公司顶效开发区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原址“贵州省兴义市顶效开发区开开发东路75号”变更为新址“贵州省兴义市顶效开发区开发东路45号”。该营销服务部原址不得保留营业和办公用房。 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1个月内,持旧证到我局更换《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按《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二○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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