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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调整甬金高速公路宁波段奉化溪口收费站名称的批复


【颁发部门】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宁波市交通局: 你局《转报要求调整甬金高速公路宁波段奉化溪口收费站名称的请示》(甬交建〔2010〕45号)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提出的调整方案,即甬金高速公路宁波段“奉化溪口”收费站名称调整为“奉化溪口东” 收费站。

二○一○年四月二日
(联系人:陈鹏,电话:0571-87804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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