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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昌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金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金政办发[2010]3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领导,确保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顺利开展,经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金昌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 莹 副市长 副组长:张德旺 市政府副秘书长 苏天福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卢贵元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姚国琪 市编办主任 赵兴高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鹏荣 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 健 市财政局副局长 闫庆东 市人事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卢贵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调整,由成员单位相应人员自行替补,不另行文。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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