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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0年上半年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10]5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上半年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二日
2010年上半年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今年是我区科学发展三年计划和“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面胜利的一年。全区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000亿元、重大项目投资3500亿元以上工作目标,对重大项目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赋予了更大责任。为切实做好上半年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奠定全年发展基础,现提出2010年上半年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一、上半年全区重大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2010年全区重大项目4638项,年度计划投资3592亿元,计划开工1290项,计划竣工808项。其中:自治区层面700项,年度计划投资1790亿元,计划开工133项,计划竣工174项;市级层面3938项,年度计划投资1802亿元,计划开工1157项,计划竣工634项。 上半年全区重大项目建设总体目标是,完成投资1446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40.3%;开工698项,开工率54.1%;竣工339项,竣工率42%。其中:自治区层面完成投资718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40.1%,开工78项,开工率58.6%,竣工99项,竣工率56.9%;市级层面完成投资728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40.4%,开工620项,开工率53.6%,竣工240项,竣工率37.9%。自治区层面新开工重大项目,属国家审批的,报批材料要全部上报国家;属自治区权限内审批的,要全部完成审批工作。自治区层面前期工作项目,要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力争上半年有新突破。具体目标分解如下: (一)上半年重大项目开工任务。 1. 区直部门单位:开工17项,开工率42.5%。其中:自治区铁路建设办牵头负责推进的铁路项目开工4项,占任务的57.1%;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牵头负责推进的高速公路、水运项目开工3项,占任务的25%;广西机场管理集团牵头负责的机场项目2项,占任务的100%;广西电网公司牵头负责的电网项目1项,占任务的100%;自治区教育厅牵头负责推进的教育项目4项,占任务的66.7%;中石化销售公司华南分公司牵头负责的成品油管道项目2项,占任务的100%;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牵头负责的核电项目1项,占任务的100%。 2. 各地级市:南宁市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开工5项,开工率35.7%;市级层面开工39项,开工率63.9%。柳州市自治区和市级层面开工项目数和开工率分别为8项、72.7%;78项、47%。桂林市分别为3项、37.5%;51项、42.9%。梧州市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上半年不开工,市级层面开工22项,开工率48.9%。北海市分别为2项、50%;39项、48.8%。钦州市分别为8项、80%;18项、42.9%。防城港市分别为7项、87.5%;14项、40%。玉林市分别为3项、75%;125项、59%。贵港市分别为2项、66.7%;17项、63%。贺州市分别为4项、100%;16项、53.3%。百色市分别为5项、83.3%;52项、69.3%。河池市分别为3项、75%;26项、52%。来宾市分别为3项、60%;25项、62.5%。崇左市分别为5项、100%;98项、56%。 3. 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开工3项,开工率100%。 (二)上半年重大项目投资完成任务。 1. 区直部门单位:完成投资388.6亿元,占年度计划40.2%。其中:自治区铁路建设办牵头负责推进的铁路项目完成投资153.8亿元,占任务的42.7%;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牵头负责推进的高速公路、水运项目完成投资155.6亿元,占任务的43.3%;自治区教育厅牵头负责推进的教育项目完成投资6.2亿元,占任务的40%;自治区水利厅牵头负责的项目完成投资4亿元,占任务的40%;自治区林业厅牵头负责的项目完成投资2.5亿元,占任务的40%;自治区卫生厅牵头负责的项目完成投资1.14亿元,占任务的40%;自治区环保厅牵头负责的项目完成投资0.72亿元,占任务的40%;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的项目完成投资0.55亿元,占任务的10%;自治区公安厅牵头负责的项目完成投资0.1亿元,占任务的10%;广西电网公司牵头负责的电网项目完成26.5亿元,占任务的40%;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牵头负责的防城港红沙核电站完成投资14亿元,占任务的70%;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牵头负责的防城港钢铁精品基地完成投资10亿元,占任务的20%;甘肃金川集团牵头负责的防城港铜镍冶炼项目完成投资6亿元,占任务的20%;中石化华南销售分公司牵头负责的成品油管道项目完成投资3.6亿元,占任务的40%;广西机场管理集团牵头负责的机场项目完成1.6亿元,占任务的10%;中石油钦州炼油厂牵头负责的南宁至钦州成品油输油管道项目完成投资1.4亿元,占任务的40%;广西中烟工业公司牵头负责的本部和南宁制造部技改项目完成投资1亿元,占任务的40%。 2. 各地级市:南宁市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完成投资37.9亿元,占任务的40%;市级层面完成投资88.6亿元,占任务的39.8%。柳州市自治区和市级层面完成投资和完成率分别为41.2亿元、40%;110.2亿元、40.4%。桂林市分别为30.7亿元、40%;69.2亿元、38.5%。梧州市分别为14.4亿元、40%;28.4亿元、40.5%。北海市分别为32.3亿元、40%;46.1亿元、38.9%。钦州市分别为41.1亿元、40%;27.1亿元、35.8%。防城港市分别为14.1亿元、40%;24.1亿元、37.2%。玉林市分别为9.4亿元、40%;93.9亿元、37.2%。贵港市分别为6.1亿元、40%;22.4亿元、33.1%。贺州市分别为14.3亿元、40%;23.1亿元、33.6%。百色市分别为34.4亿元、40%;66.7亿元、43.4%。河池市分别为10.4亿元、40%;34.7亿元、42.2%。来宾市分别为11.9亿元、40%;31.5亿元、32.5%。崇左市分别为17.5亿元、40%;62.4亿元、39.8%。 3. 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3.4亿元,占年度计划的40%。 (三)上半年重大项目竣工任务。 1. 区直部门单位:竣工5项,竣工率25%。其中: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牵头负责推进的高速公路项目竣工1项,占任务的25%;自治区教育厅牵头负责推进的教育项目竣工2项,占任务的40%;广西电网公司牵头负责推进的项目竣工2项,占任务的50%。 2. 各地级市:南宁市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竣工3项,竣工率25%;市级层面竣工15项,竣工率31.3%。柳州市自治区和市级层面竣工项目数和竣工率分别为12项、92.3%;18项、33.3%。桂林市分别为15项、68.2%;12项、30%。梧州市分别为5项、38.5%;18项、43.9%。北海市分别为3项、42.9%;12项、37.5%。钦州市分别为5项、71.4%;16项、42.1%。防城港市分别为1项、25%;12项、42.9%。玉林市分别为4项、66.7%;51项、44.7%。贵港市分别为6项、85.7%;8项、44.4%。贺州市分别为5项、62.5%;4项、33.3%。百色市分别为10项、76.9%;18项、34.6%。河池市分别为10项、83.3%;16项、32%。来宾市分别为7项、77.8%;5项、45.5%。崇左市分别为8项、53.3%;35项、36.5%。 (四)上半年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目标任务。 2010年自治区层面新开工重大项目133项,前期工作项目87项。上半年具体目标任务如下: 1. 自治区层面新开工重大项目133项,其中: (1)属国家审批22项,上半年报批材料要全部上报国家,具体责任: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公室牵头负责推进铁路项目5项,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牵头负责推进的高速公路项目4项,广西机场管理集团牵头负责推进的机场项目2项,自治区水利厅牵头负责推进的水利项目1项,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牵头的防城港钢铁精品基地,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牵头负责推进的防城港红沙核电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牵头负责推进的项目1项;南宁市、北海市各2项,钦州市、百色市、河池市各1项。 (2)属自治区权限内(含市、县)审批111项,上半年要全部完成审批工作。具体责任: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公室牵头负责推进铁路项目2项,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牵头负责推进的高速公路和水运项目8项,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推进的项目4项,自治区教育厅牵头负责推进的项目6项,自治区公安厅牵头负责推进的项目1项,广西电网公司牵头负责推进电网项目1项,甘肃金川集团牵头负责推进的防城港铜镍冶炼项目,中石化销售公司华南分公司牵头负责推进的项目2项;南宁市牵头负责推进的项目12项,柳州市11项,桂林市8项,梧州市4项,北海市2项,钦州市9项,防城港市8项,玉林市4项,贵港市3项,贺州市4项,百色市5项,河池市3项,来宾市5项,崇左市5项;自治区农垦局3项。 2. 自治区层面前期工作项目87项,各市各部门和项目业主要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更多项目获审批,条件具备的项目力争年内开工建设。 二、工作措施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全区经济工作会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部署,按照“月月有开工、季季有投产、年年有亮点”工作要求,创新方法,咬定目标,不动摇,不折腾,不懈怠,以“四个非常”气魄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完成今年350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投资任务。 (一)超常规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一是同步下放审批核准权限。自治区相关审批部门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08〕47号)要求,除国家明文规定必须由国家和自治区审批外,其他审批要将权限同步下放到市、县。二是继续改进完善项目联合并联审批。建立健全部门项目集中联合审批常态化工作机制,重点围绕并联审批和“一站式”服务,减少环节,加强配合,形成合力,提高效率。三是落实前期工作经费。贯彻落实今年全区经济工作会关于“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亿元,各市安排2000至5000万元,各县安排500万元前期工作经费”要求,各级政府确保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前期工作。四是进一步改进和加快项目咨询设计和评估审查。项目咨询、勘察设计和评估评审机构,要优化设计和评估审查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提高设计评估审查质量和效率。五是加强与国家部委汇报衔接。争取更多重大项目更早获得国家审批。 (二)狠抓项目施工进度。要切实加快完成新开工项目开工前各项审批手续和开工现场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尽早实现实质性开工,形成施工连续性。要加强续建项目跟踪服务和协调,及时帮助解决施工中的困难和问题,排除施工干扰,尽可能多地形成工程量和投资量。要做好投产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和试产工作,争取尽早投产发挥效益。 (三)积极筹措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一是强化政银企合作机制,进一步拓宽重大项目与银行对接渠道,优先向银行推介,争取更多信贷资金支持。二是降低准入门槛,激活民间资本,支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基础设施、社会公益、生态环保等重大项目。三是创新融资方式,运用bt、bot、ppp等多种投资方式解决基础设施、污水垃圾处理等项目资金问题。四是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深入实施招商引资大兑现活动。 (四)加强项目建设情况跟踪和监测分析。做好信息月报工作,提高信息收集、分析质量和效率。加强项目进度监控,研究分析全区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态势,及时发现并尽早解决项目建设呈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一批事关我区发展全局的特别重大项目,要建立信息台账,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全方位跟踪服务。 (五)加强督促检查。创新督查机制,实行专项督查和联合督查有机结合。由自治区监察厅牵头,组织发改、工信、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定期对项目开展联合督查。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六)强化责任考核。一是将重大项目建设与各市各部门年终绩效考核直接挂钩,把重大项目建设作为各市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继续实行重大项目激励制度。对重大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好的市和部门,给予表扬奖励,在自治区掌握的资源配置上给予适度倾斜,在用地指标安排、融资融券、审核审批等方面优先安排和支持。对重大项目工作推进不力的,要在全区通报批评。 (七)加强项目宣传。组织“五一”等时段重大项目集中开竣工,掀起项目建设新高潮。自治区各级主要新闻媒体要设立专栏对项目建设进行宣传报道,营造项目建设良好氛围。 附件:1. 2010年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上半年推进计划汇总表(略) 2. 2010年市级层面重大项目上半年推进计划汇总表(略) 3. 2010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上半年开竣工进度目标责任表(略) 4. 2010年自治区层面新开工重大项目上半年前期工作推进计划表(略) (需查阅的,请登陆:http://www.gxzf.gov.cn/fjcf/201005/p0201005203135056666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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