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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昌市控烟工作协调与执行办公室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南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洪府厅字[2010]9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从2010年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在全国选择了部分城市启动为期两年的“无烟环境促进项目”。南昌市是实施该项目的首批城市。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确保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教育机构、行政办公机构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100%无烟环境目标的实现,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昌市控烟工作协调与执行办公室,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罗慧芬(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朱敏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管琳丽(市爱卫办主任) 陈天鹏(市卫生局副局长) 邵梅珍(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久铭(市交通局副局长) 陈海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万国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总支书记) 李双玲(市健康教育所所长) 办公室日常事务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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