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现将《自贡市2010年消防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完成好全市2010年消防工作目标任务。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自贡市2010年消防工作意见
2010年,全市消防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预防群死群伤火灾、保持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目标,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为主线,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以全面实施筑牢“防火墙”工程为重点,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为省第十一届运动会的举办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做好我市2010年消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落实社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消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纳入政府领导任期目标和“平安创建”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领导的消防工作职责和任务。要坚持和完善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定期工作会议制度,认真分析和协调解决当地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消防工作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查处和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治、协调机制。
(二)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政府各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通过与所属单位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开展督导检查等形式促进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公安、规划建设、财政、安监、质监、工商、文化、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要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切实加大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力度。质监、工商、消防部门要按照《消防法》的要求,改进消防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三)进一步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的要求,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落实法定消防安全职责,强化自身消防安全管理。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单位“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安全教育”“四个能力”建设活动。进一步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考评。积极深化消防安全诚信承诺活动,开展诚信承诺先进评比,建立诚信档案,扩大诚信公开和信用应用范围。
二、强化公共消防投入,增强抗御火灾综合能力
(一)强化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结合我市城市规划调修,及时启动和实施自贡市城市消防规划修编工作,保障城市消防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适应和配套。各级政府要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建设,全面加强城市消防道路的规划和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新开工的城市道路消火栓要与城市道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进一步推进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按照省政府下达的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3年规划目标任务的要求,对城乡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下大力气解决乡镇消火栓、消防取水设施等乡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欠账问题,已通自来水的乡镇要合理布局安装室外消火栓。建立健全城乡市政消火栓建设档案,全力完成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确保城乡消防灭火用水基本需要。
(二)强化消防装备和消防站建设。各区县政府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5〕36号),省财政厅、省公安厅《关于武警四川省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保障标准的通知》(川财行〔2007〕142号)和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消防部队事业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自府函〔2004〕11号)的要求,加大对消防部队业务经费和装备建设的投入力度。认真落实省政府下达的消防队(站)和消防装备建设3年计划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消防队(站)、消防车辆装备设施建设,保障消防部队监督执法、执勤备战、铁军打造、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需要。2010年内,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要完成特勤消防站建设和板仓工业集中区消防站规划选址,自流井区要完成消防一中队灾后重建建设,贡井区要完成贡井新城消防站规划选址,荣县要落实长山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车辆装备,保障正常战备执勤需要。
三、全面实施筑牢“防火墙”工程,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一)大力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全力做好省第十一届运动会、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期间的重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按照国家和省上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自贡实际,以城乡结合部和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精心组织,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疏散、建筑消防设施和易燃可燃材料装修三类火灾隐患。认真组织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和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防止火灾隐患反弹。要认真组织开展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重点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挂牌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为省第十一届运动会的胜利召开,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的成功举办构筑坚实的防火安全屏障。
(二)强化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大力推进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学校、歌舞娱乐等极易诱发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人员密集场所要认真贯彻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行业标准和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切实按照省上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好人员密集场所和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管理达标活动。
(三)推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按照《消防法》的要求,加强社会消防中介服务工作。创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资质、资格行业管理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建立行业诚信体系,规范执业行为。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培育、发展和规范消防技术服务中介组织,开展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城市消防远程监控、消防设施维护、火灾风险评估、电气防火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职能,为保障公共消防安全提供社会技术服务支撑。积极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最大限度地控制或转移火灾风险。
(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有关要求,将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构筑农村消防工作群防群治网络。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能,健全农村消防组织,推动农村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加强农村消防水源、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和消防力量建设。因地制宜加快城乡一体化、农村乡镇、风景旅游区周边等相对条件较好地区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地区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车通道达标工作,适时召开农村消防工作现场会,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五)加强社区消防工作。各级政府要将城镇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区综合治理内容,不断提高社区消防管理、教育、服务、保障的综合功能。建立社区消防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和落实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深化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机制,积极开展城市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把社区消防建设与社区服务、文化、治安、警务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重点做好社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消防管理。大力推行城市社区消防建设达标工作,2010年全市90%的城市社区要达到城市社区消防建设标准。
(六)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全面实施消防“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工程,采取多种宣传手段,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大力加强《消防法》的宣传普及工作,积极构建全市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楼宇电视、户外广告、宣传专栏等开展消防宣传活动。进一步深化消防宣传“六进”(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景区)工作,建立工作示范点。以学生、流动务工人员、老弱病残、农村留守人员等群体为宣传重点,突出社会消防的宣传效果。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拓宽培训渠道,有计划、有组织、分层次地开展对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消防重点单位人员的培训。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导向作用,开辟消防宣传栏(板),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形成良好的社会消防宣传氛围。教育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大中小学课堂教学内容。科技、司法、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和就业培训内容。
(五)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各级政府要对重大危险源开展火灾风险及危害评估。要建立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部门联动机制,制定、修订火灾和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消防部队要牢固树立“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的指导思想,深入开展“盐都消防铁军”建设活动,进一步加强攻坚力量建设,结合责任区实际情况,坚持从难、从严原则,从实战需要出发,重点针对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和省第十一届运动会相关场所制定周密的灭火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用性训练和灭火实战演练,不断提高灭火作战能力,确保快速、准确、有效地扑救各类火灾事故和实施社会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
四、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打造人民满意工程
(一)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转变监督模式,坚持和完善消防监督错时工作制,大力加强“防消联勤”等主动和动态监督管理。针对夜间营业场所容易引发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特点,加大对营业性公众聚集场所的夜间消防安全检查力度,进一步强化对火灾高发时段和高发场所的监控。要严厉查处消防违章,从严整治火灾隐患。对各类消防违法行为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督促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处罚。要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推行阳光执法,增强服务意识,保障公民消防权益。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大培训、大比武”活动,加强消防监督人员、公安派出所分管所长、专(兼)职消防民警消防业务大培训,组织开展防火监督干部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比武,全面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及时调整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切实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责任,进一步健全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机制,把消防工作纳入公安派出所等级考核和执法质量考评范围。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公安派出所对有关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防止失控漏管。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试点工作,促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建设人民满意消防监督执法队伍活动,推进便民惠民措施的有效落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消防执法方面的新需求。从制度建设、工作措施、目标要求等入手,坚决纠正消防监督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社会矛盾。要积极推行警务公开,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向社会公布消防行政执法职责、程序和依据,优化网上消防申报、审批、查询、投诉流程,增加便民利民措施,使群众对消防执法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五、建立健全考评机制,从严追究消防安全责任
各级政府要把消防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区县(乡镇、村、社区)和平安地区等考评范围,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各区县政府每年要组织对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和乡镇政府、部门消防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奖惩逗硬。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从严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