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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核定上海宏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工程设备监理资质的函


【颁发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文字号】 沪质技监管[2010]18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上海宏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机构(单位)资质核定级(复核)申请表》收悉。现函复如下: 根据《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管理办法》(2000年市政府第83号令)和《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资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沪质技监管[2000]256号文)的规定,以及你公司过去的工程设备监理业绩和人员配置情况,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关于工程设备监理资质等级的申请。你公司工程设备监理资质等级为甲级,可以从事监理的专业范围为:环保工业工程设备、智能化系统工程设备、通用机械设备(包括水利工程设备)、船舶及港口工业工程设备。有效期2年。 希望你们根据工程设备监理有关文件规定,加强取证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在工程设备监理项目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工程设备监理质量。

二o一o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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