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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中国抚州”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抚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抚府办电[2010]4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推动我市网上公开信息平台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经市政府领导同意,近期将就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中国抚州”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0年4月初至6月底。 二、督查对象 各县(区)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 三、督查内容 主要是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抚州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抚州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抚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中国抚州”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1、机构建设情况。是否明确了分管领导,落实了工作人员,安排了工作经费。2、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考核评比等工作制度。3、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信息发布是否及时、格式是否规范、字体是否统一、信息是否完整,有无涉密等;依申请公开信息渠道是否畅通,申请是否及时答复,答复是否符合要求等。 (二)“中国抚州”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落实情况。1、是否按照《抚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分解表》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及时报送本地本单位应保障的信息内容。2、是否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过期及失效信息及时删除或变更;3、是否配合做好“中国抚州”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并负责相关内容的保障工作;通过“中国抚州”门户网站进行网上调查、民意征集、网上听证等;咨询投诉的回复情况;4、是否落实了信息报送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 四、督查安排 (一)前期摸底阶段(4月上旬)。市政府办公室和市信息中心通过网上点击浏览,梳理出有关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和“中国抚州”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单位。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8日-4月20日)。各地各单位对照相关文件和书面通知要求,对本地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和向“中国抚州”门户网站提供内容保障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三)集中督查阶段(4月21日-5月15日)。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从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信息中心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对各县(区)、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进行上门督查。 (四)总结通报阶段(5月20日前)。汇总督查情况,形成督查通报下发。 (五)巩固提高阶段(5月21日-6月底)。各地各单位巩固自查自纠成果,市政府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抽查。 五、相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督查,指定专人对本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和“中国抚州”门户网站内容报送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查,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二)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形成总结材料,于4月20日前书面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信息中心(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fbdxm@jxfz.gov.cn和fzwww@jxfz.gov.cn)。总结材料要求客观、真实,有具体的数据、事例和做法。 (三)此次督查采取看资料、听汇报和上网查等方式进行。各地各单位要提前整理相关资料,做好迎检准备。有关督查情况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市政府办公室提案科 戴小民 电话:8292963、13907047010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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