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食品检验工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发文字号】 粤技组[2010]1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人力资源局)、省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和广东省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通知》(粤办函〔2010〕132号)的要求,我们制订了《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食品检验工竞赛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级以上市和省属部门(行业)在实施过程中,如有疑问,请直接与该工种承办单位或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各地级以上市和省属部门(行业)参加本工种竞赛的代表队,请直接向该工种竞赛承办单位报名。
本实施方案请查询www.gdosta.org.cn网站。
省竞赛办联系人:王建平,联系电话:020-83329249;
苏光护,联系电话:020-83352242(传真)
技术咨询: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人:傅 鸫,020-83185010;
刘忠良, 020-83185954
传真:020-83185947
邮箱: gdmtk@163.com
承办单位:广东省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
联系人:吴娴(手机:13570552528 )
杨冰青(手机:13533606214)
电话及传真:020-28203198
邮政编码:510520
地址:广州市萝岗区天鹿南路联和街289号,
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食品检验工竞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宗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决定开展群众性岗位培训、技能提升活动,调动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创造新业绩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广大劳动者整体素质,为我省由“广东制造”向“广东创造”转型,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根据粤办函〔2010〕132号文的部署要求制订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食品检验工技能竞赛由承办单位--广东省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为主成立食品检验工竞赛组委员会,在省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统一领导下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本工种竞赛的各项工作。
(一)食品检验工竞赛组织委员会
组委会主任:
冯为远 广东省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校长
组委会副主任:
陈雄慧 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秀娇 广东省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
张爱明 广东省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
张 宏 广东省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副书记
委员:
蔡少南 广东省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办公室主任
关永生 广东省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教务科科长
林 漫 广东省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实训科科长
吴 晖 华南理工大学轻工与食品学院 教授 博士生导师
曾庆祝 广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食品工程系教授、食品研究所所长
(二)食品检验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刘秀娇 广东省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
副主任:蔡少南 广东省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办公室主任
关永生 广东省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教务科科长
林 漫 广东省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实训科科长
成 员: 王玲、黄创文、郑建伦、王涛、李作专、邓泰
(三)根据赛事安排,组委会办公室下设:综合组、赛务组、秘书接待组、后勤组、对外宣传组。
1、综合组:综合组负责制定竞赛的具体方案并统筹组织实施。
组 长:刘秀娇
副组长:张爱明、张宏
成员:蔡少南、关永生、林漫、郑建伦、邓泰
联系人:林漫(13662378525)
2、赛务组:赛务组协助裁判组进行赛场准备、赛场安排、试卷收发、竞赛顺序抽签、以及协助处理考场突发事件,维护考场秩序等工作。
组 长: 关永生(理论)、林漫(实操)
副组长:方国林、郑安峰、杨凡根
联系人:关永生(13631325128)
3、秘书接待组:秘书组主要负责选手报名、资格审查、接待、宣传、信息的发布、资料整理、标识印制和竞赛奖励准备。开幕式、闭幕式场地的布置、摄影等工作。
组 长:蔡少南
副组长:王玲、黄创文、李作专
联系人:杨冰青(13533606214)
4、后勤组:安排竞赛有关人员的报到、食宿、交通工作;竞赛的安全以及赛场医护人员的配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组 长:郑建伦
副组长:王大刚
联系人:郑建伦(13802922763)
5、对外宣传组:负责竞赛对外联系工作。
组长联系人:邓泰(13527630981)
三、竞赛项目、竞赛标准、组别
(一)竞赛项目:食品检验工。
(二)竞赛标准:竞赛以食品检验工《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及以上内容为依据,竞赛内容包括化学检验理论知识和化学检验工操作技能两部分。竞赛分初赛、选拔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三)组别:职工组和学生组。
四、参赛选手资格(条件)
1、职工组选手资格为:
广东省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年龄18岁以上,参赛职工必须遵纪守法。
2、学生组选手资格为:
广东省内各类院校在校学生,年龄16岁至22岁,参赛学生必须遵纪守法。
五、决赛时间、地点
决赛时间:2010年10月10日
理论知识竞赛时间为1.5个小时(上午9:00-10:30);
实操竞赛时间:
学生组为3个小时 (下午 1:00-4:00)
职工组为3个小时 (下午 1:00-4:00)
决赛地点:广州市萝岗区天鹿南路289号,广东省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
六、奖励办法
按粤办函[2010]132号文执行。
七、竞赛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比赛报名时间为2010年8月15日-2010年8月30日。
2、广东省各市的参赛选手就近到各市2010年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填写报名表格(附件1)。各市在初选后自行组织选拔赛,选拔赛后组成代表队参加决赛。以各地级以上市、省级部门或行业为单位组队报名,每队三人;
3、参赛单位及选手根据竞赛要求,填写《2010 年广东省食品检验工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附件1)和《2010年广东省广东省食品检验工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每位参赛选手的免冠大一寸黑白近照4张,照片后注明选手的姓名、参赛单位名称。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将参加决赛的选手、领队和教练的名单报本工种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4、报名处设在广东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联系人:杨冰青(13533606214)、吴娴(13570552528),联系电话:020-28203198,传真电话:020-28203198,地址:广州市萝岗区天鹿南路联和街289号,邮编:510520。
(二)资格审核
参加职工组的选手须提供身份证查验。参加学生组的选手,报名表格须学校批准同意及盖公章。初赛和选拔赛资格审核由各市执行,决赛资格审核由大赛组委会执行。
(三)制发参赛证
参赛证由本工种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制发。
参赛选手必须佩带由2010年广东省食品检验工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制发的参赛证件,方可具有进入比赛场地的资格。
(四)决赛
本次竞赛分初赛、选拔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初赛、选拔赛和决赛采用理论知识与实操相结合的方式。初赛和选拔赛由各市组织实施,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
八、竞赛规则
(一)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佩)戴大赛组委会签发的选手证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15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的编号位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离开赛场后不得在赛场周围高声谈论、逗留。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相关技术资料和工具书带入赛场。所有的通讯工具和摄像工具不得带入比赛现场。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评审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6)当听到大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或答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二)赛场规则
(1) 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着装整齐。严格遵守技能大赛的规则、技能大赛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2)参赛选手须佩带参赛证件进入比赛场地,并接受裁判员的检查。各赛场除现场评委、安全巡视和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进入赛场前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赛场相关人员妥善保管。
(4)比赛过程中不准互相交谈,不准偷看暗示,不准擅自离开现场。
(5)比赛结束时间到达,应立即停止答题和操作,不得拖延比赛时间。
(6)爱护比赛场所的设施、设备等,不得人为损坏比赛设备。
(7)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得影响比赛进行。
(8)如对裁判员有异议,应24小地内由参赛队领队向大赛仲裁组以书面形式提出。
九、裁判组织
由大赛组委会聘请国内行业专家组成大赛考评委员会,负责大赛评判工作。
十、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按照规定时限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仲裁工作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反馈当事人。
(二)仲裁
1)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视弃权处理。
附件:1.2010年广东省食品检验工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2.2010年广东省食品检验工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
3.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食品检验工竞赛技术文件
附件1:
2010年广东省食品检验工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
姓名 |
|
性别 |
|
照片 |
|
出生年月 |
|
学历 |
|
|
身份证号码 |
|
邮编 |
|
|
单位名称 |
|
职业资格等级 |
|
|
电话 |
|
手机 |
|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
|
个人简历 |
|
|
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2010年广东省食品检验工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
参赛单位(盖章):
领队姓名:性别:职务(岗位): 手机: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文化程度 |
身份证号码 |
职业资格等级 |
工作单位 |
手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3
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
食品检验工竞赛技术文件
一、竞赛项目及内容
(一)竞赛项目
竞赛项目为食品检验工,分为学生组和职工组两个组别。
(二)竞赛内容与方式
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
1. 理论知识竞赛
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进行。竞赛内容包括食品检验的相关理论知识,对各类食品进行理化分析和微生物检验的技术及相关知识等,竞赛时间为1.5个小时。
2. 操作技能竞赛
以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按要求完成检验项目任务,竞赛时间为3个小时。
(三)竞赛标准
竞赛标准以该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资格三级为依据,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相关内容。
1. 基本要求
1.1 职业道德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负责,严于律己,不骄不躁,吃苦耐劳,勇于开拓。
(3)刻苦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思想、科学文化素质。
(4)敬业爱岗,团结同志,协调配合。
1.2 基础知识
(1)法定计量单位知识和常用量的法定计量单位。
(2)误差和数据处理基本概念。
(3)食品检测基础知识。
(4)化学分析基础知识。
(5)微生物检测基础知识。
(6)食品卫生基础知识
2. 工作要求
|
考核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 |
|
1.常用玻璃器皿及仪器的准备 |
能使用各种食品检验用的玻璃器皿。 |
食品检验中玻璃器皿的使用常识 |
|
2.溶液配制 |
能进行标准溶液的配制。 |
标准溶液配制的方法 |
|
3.白酒、果酒、黄酒检验 |
1.白酒样品采集、制备、前处理技术
2.异烟酸-吡唑啉酮比色法测定白酒中的氰化物
3.原子分光光度法测定白酒、果酒、黄酒中的铅、铁、锰
4.滴定分析法测定黄酒中的氧化钙 |
1.粮白酒、果酒、黄酒样品采集、制备方法,前处理方法的原理及应用
2. 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测氰化物的原理、方法
3.比色法的测定条件
4.分光光度计的使用知识
5.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白酒、果酒、黄酒中的铅、铁、锰的原理和技术
6.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的使用常识
7.滴定分析法的原理知识 |
|
4.啤酒检验 |
1.啤酒样品采集、制备、前处理技术
2.测定啤酒中的重金属
3.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啤酒中的苦味质
4.测定啤酒中的铅 |
1.啤酒样品采集、制备方法,前处理方法的原理及应用
2. 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啤酒中的苦味质原理
3.紫外分光光度计的使用常识
4.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啤酒中的铅等重金属的原理及操作要点
5.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的使用常识
6.细菌鉴定的原理、方法 |
|
5.饮料检验 |
1.饮料样品采集、制备、前处理技术
2.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饮料中的铅、铜、砷、锡、钾、钠、钙、镁、锌
3.测定饮料中的致病菌、商业无菌
4. 饮料中的维生素c的测定
5. 饮料中的果汁含量的测定
6.分光光度法测定饮料中茶多酚
7.分光光度法测定饮料中的咖啡因 |
1.饮料样品采集、制备方法,前处理方法的原理及应用
2.分光光度法测定饮料中的茶多酚、咖啡因的原理及操作要点
3.分光光度法的原理、方法
4.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饮料中的铅、铜、砷、锡、钾、钠、钙、镁、锌的原理及操作要点
5.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的使用常识
6.饮料中的果汁含量测定原理知识
7.细菌鉴定的原理、方法,商业无菌检验技术方法
8.荧光分光光度法测定饮料中的维生素c原理的原理及操作要点 |
|
6.实验数据处理及检验报告编制 |
1.能正确计算出测定结果及进行相关数据处理
2.能正确表述测定结果
3.编制出完整的检验报告 |
1.测定结果的计算、换算或表述
2.误差和数据处理的基本知识 |
二、成绩评定方法
(一)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大赛技术工作委员会的裁判组负责。
(二)理论知识竞赛由评分裁判员根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与计分。
(三)操作技能的成绩,由现场操作规范和检验结果两部分组成。其中操作规范成绩根据现场实际操作表现,按照现场操作规范评分标准,依据现场裁判员的赛场纪录,由现场裁判组集体评判成绩、检验结果依据评分标准,根据检测设备的实际检测结果,进行客观评判、计分。
(四)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依据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项成绩的累加排定,其中理论知识占30%,操作技能占70%。当出现成绩相同,又须排出名次、计算小分时,先比较操作技能成绩,以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则并列名次。
(五)大赛团队成绩排名以该团队前三名选手个人成绩之和计评;总成绩相同,又必须排出名次、计算小分时,先比较操作技能成绩,以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则名次并列。
三、竞赛设备
(一)理论知识竞赛在标准教室进行。
(二)操作技能竞赛在指定场地进行,场地配置食品检验相关仪器设备。场地提供16个操作台,配置食品检验相关仪器设备:谱析tas-986型原子吸收光谱仪、天美aa600型原子吸收光谱仪;天美gc7890t、gc7890ii气相色谱仪、天美lc2000型高效液相色谱仪、安捷伦g4286aa液相色谱;uv2600、t6、s22pc、s52型分光光度计;olympus cx21显微镜、雷慈25型酸度计等。
四、竞赛细则
(一)竞赛规则
1、理论知识
(1) 理论知识竞赛以答卷(闭卷)方式进行,各组别采用相同试卷,竞赛时间为1.5个小时。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2) 竞赛范围参照“本食品检验大赛决赛技术纲要(内容、知识点)”。
(3) 答题用的稿纸由现场工作人员统一发给,选手不得自带任何资料进入赛场。
(4) 选手在竞赛试卷上规定位置填写准考证号。试卷其它位置不得有任何暗示选手身份的记号或符号,否则取消成绩。
2、操作技能
(1) 操作技能竞赛以现场实际操作并按要求完成检验任务的方式进行。操作技能竞赛时间为3个小时。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
(2)选手的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竞赛试题由抽签决定,于赛前半小时公布予以赛前准备。
(3) 竞赛范围与要求参照“本届化学检验大赛决赛技术纲要(内容、知识点)”。
(4) 选手参加操作技能竞赛前,须按组委会指定时间熟悉竞赛场地及设备情况。
(5) 如果确实是因为设备故障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竞赛,由大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6) 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竞赛时间为连续3个小时,饮水由赛场统一准备。
(7) 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提前结束操作。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8) 提交试卷:选手提交试卷时应进行必要的清理,裁判员需在指定位置做好标记并需经选手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以便检验和评分。
(二)赛场规则
1、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
2、各赛场除现场裁判、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大赛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竞赛进行。
4、各参赛队的领队、指导老师以及随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五、参考资料
1.《食品检验工(初级、中级、高级、技师)》 中国农业出版社;
2.《定量化学分析》黄一石 主编 化学工业出版社;
3.《食品分析与检验》李凤玉、梁文珍 主编 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
4.《食品检验综合技能实训》王一凡 主编 化学工业出版社;
5.《仪器分析》黄一石 主编 化学工业出版社;
6.《分析仪器操作技术与维护》黄一石 主编 化学工业出版社;
7.《化验室基本知识及操作》蔡贵珍 主编 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
8.《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周凤霞、张滨 主编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9. 《食品检验工(高级)》 机械工业出版社
10.其他食品检验工职业标准及相关法规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