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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博鳌亚洲论坛永久会址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海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琼价审批[2010]14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琼海市物价局: 报来《关于制定博鳌亚洲论坛永久会址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海价字[2010]6号)收悉。鉴于博鳌亚洲论坛永久会址景区新增设博鳌亚洲论坛展览馆、祁运台等观赏内容,并获评定为4a级景区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门票价格及相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博鳌亚洲论坛永久会址景区门票价格为55元/张;电瓶车往返20元/人。 二、门票价格执行中,对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和离退休军人以及1.2米以下儿童、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实行免票;对学生、未成年人、60-70周岁老年人、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实行50%优惠。 旅行社团队购票实行价格优惠幅度最高不得超过门票价格的30%。 三、旅游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规定的门票价格和优惠幅度,不得采取高额回扣等手段进行不正当价格竞争。你局要加强门票价格监管,指导企业规范经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四、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售票处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门票价格具体执行日期由你局决定,原会议中心门票价格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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