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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前郭县2010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前政办明电[2010]1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县直各部门: 《前郭县2010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四月一日
前郭县2010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0年全市消防工作暨春季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工作主体意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加强农村防火工作为重点,动员各方面力量,集中时间整治火灾隐患和农村柴草堆垛,切实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努力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 三、工作目标、任务及措施 (一)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并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特别是对于涉及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城镇消防规划编制等重大问题,要合理安排人力、物力和财力,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层层签订《2010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把责任分解到行业、单位,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每个岗位和每个人。 (二)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全面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网吧、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组织开展检查和督查,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进一步加大防火检查和夜查的频次和力度,对无法保障消防安全的,要坚决依法关停。各社会单位、重点场所以及各社区、村屯要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要加大农村柴草垛治理力度,将“柴草垛搬迁”等工作要求落实到每个农户。 (三)全面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每年4月至5月,6级以上大风天和高火险天气相对集中,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制定完善大风天气防灭火预案,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工作。6级以上大风天、高火险天气,要发布禁火命令,及时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居民群众严格火、电源管理,严禁野外动火。清明节期间,各乡(镇)、场、社区、村委会和民政部门的有关人员要对扫墓祭祀地区实施防火检查和巡查,设立消防安全警示牌。组织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对重点场所和重要部位实施错时检查,确保安全。 (四)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各乡(镇)政府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同步实施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等内容建设。各乡(镇)、场要加大资金投入,购置简易消防车、手抬机动泵等装备,进一步加强乡(镇)、场专职消防队、企事业单位义务消防队、村屯民办志愿消防队建设,年内实现所有乡(镇)达到“一乡(镇)一车一专职站”,行政村达到“一村一泵一义务队”的目标,全面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为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五)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要突出重点,创新模式,注重实效,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要广泛宣传防范火灾的措施,普及防灭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 (六)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队及乡(镇)民办队针对当前火灾特点,强化执勤备战,认真开展“六熟悉”和灭火作战预案演练,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扎实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春季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前郭县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孙世军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施朋友县公安局局长 张立峰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 李树林县长助理、县财政局局长 巴根纳县民政局局长 张恒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朵 兰县经济和商务局局长 李保励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生态办公室主任 王 锏县农业局局长 徐春雨县畜牧业管理局局长 赵旭波县林业局局长 格日乐图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汪延钧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季魁江县教育局局长 书 贺县卫生局局长 青格勒县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局长 王焕金县粮食局局长 旭日嘎县旅游局局长 孙国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范庆海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侯甲祥县总工会主席 于 顺县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李 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张友全县供电局局长 张国录县农电局局长 孙德煜县公安局副局长 孙大伟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各地、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全面抓好本地、本部门的春季防火工作。 县政府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地春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将春季防火工作阶段性情况和春季防火工作总结情况分别于2010年4月18日前和5月18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联系人:朱显涛,联系电话:2123875,电子邮箱:dyk212387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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